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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基层党组织 锻造乡村振兴“生力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要振兴,关键是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坚持党的领导,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基层党组织把广大农民群众凝聚起来,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三农”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领导农业强国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考核督查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确保乡村振兴不跑偏、不变形、不走样。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固本之举。现实中,个别农村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还有较大发挥空间。因此,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增强组织功能,突出组织引领,强化数字赋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同时,针对新时代以来农村地区出现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社会结构优化、组织形式转型等新特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设置要及时调整以适应农村地区发展的新变化,不断拓展农村各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此外,要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继续优化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工作机制,引导青年到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尤其要精心抓好到村工作青年力量的选育管用工作,锻造乡村振兴“生力军”。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农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决定性力量,能否凝聚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到乡村全面振兴中来,考验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号召力,事关乡村全面振兴的成效。在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中,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切实将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然而,在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领域中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从农民角度来看,能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是决定他们是否支持、参与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一些乡村公共服务仍有短板,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仍不同程度存在。党的基层组织是推动乡村治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层、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观能动性,从日常身边小事做起,把为民服务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深入乡村振兴的“毛细血管”,以党员先锋岗等形式切实将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才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明确要求。近些年来,不少地方通过机制创新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有声有色。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形式主义花样多,将党建“任务”落实在文件里、会上,不但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出来,还给基层党组织造成不少负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从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七个方面作出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践中,基层党组织要以工作机制创新为抓手,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破除考核“一刀切”难题,让党员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拿出更多精力帮村民们办实事,为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机制保障。

(作者:赵海全,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