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人干事,重在导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用人导向至关重要,用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关乎党风民心,决定事业兴衰。只有严把选人用人各个关卡,组建优秀干部队伍,才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因此,要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出能够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并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选人用人,知人识人是前提。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首先是要加强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政治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干部能否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能否把开展工作的出发点落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上。要深入考察了解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注重看是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及时填补知识空白、补齐素质短板,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
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精准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选拔任用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干部。要注重深入基层群众,多在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取群众的感受和评判,了解掌握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真实表现。要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看贯彻执行的态度、措施和实际成效。要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和实干实绩的考察,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评判干部的重要标准,把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党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切实让有为者有位、让吃苦者吃香、让实干者得实惠。
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环节。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加强对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评价干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多与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要综合考虑干部日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结果、重大工作和关键时刻表现等,对干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了解。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指标设置精准性,加强约束性指标设置,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做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作者:杨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