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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强国有我】科技人才评价莫用一把尺子量到底

科技强国有我新配图

近日,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中国科学院第二十一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完善激励制度,释放创新活力。人才分类评价具有“指挥棒”作用,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科学分类评价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关键。组织部门作为育才聚才的关键核心部门,应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我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打开新局面,从全面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到优化整合人才计划,从出台《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到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一场场指引方向的部署、一项项实打实的举措为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科技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天地。

人才评价机制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关键一环”,是有效发现、培养、使用、激励人才的前提。探索构建科学多元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人才观,引导激励科技人才矢志爱国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值得关注的是,人才评价机制仍面临分类标准单一、评价方式趋同等现状,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科技人才仍存在“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现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特别是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是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的关键问题。

体制顺、机制活,则人才聚、事业兴。人才评价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是人才发展的“风向标”,评价一个人才,就是树立一个标杆。新时代,面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需求,着眼形成有效引导和产生“从0到1”原始创新成果的人才评价新范式,需要组织部门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明确“评什么”。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着重评价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对行业或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改革评价方式,明确“怎么评”。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深化机构评估改革,形成创新导向的机构评估机制,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导向,不简单以人才称号、发表论文数量作为评价依据。改革人才使用制度,明确“怎么用”。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做到创新不问出身、不论资历、不设门槛,营造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人才生态。

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应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导向鲜明、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形成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让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充分迸发、聪明才智竞相涌流。(作者:白宜琳)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