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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新时代引领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举措。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年多来,长三角三省一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不断推动蓝图规划变为现实画卷。长三角区域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强劲活跃的增长极功能不断巩固提升,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由2018年的22.12万亿元增至2023年的30.51万亿元。以占全国1/26的面积,1/6的人口,创造全国近1/4的经济总量,9个地级以上城市入围全国“万亿俱乐部”,占全国总数的35%,全国“经济压舱石、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的作用愈加凸显。

2024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大突破,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长三角地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五年多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共绘“一幅图”、共下“一盘棋”、共治“一江水”、共建“一张网”、共推“一卡通”……在这片热土上,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不断涌现。长三角地区已成为中国经济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市场容量最大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重视一体化制度创新,推动跨地域合作。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是提高治理效能、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保障。五年多来,长三角地区持续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区域合作机制,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两轮“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收官,《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加快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有机衔接、纵深推进,探索毗邻区域合作新模式。长三角地区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等构成的完备协调机制。2018年1月挂牌成立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由三省一市抽调人员组建,大大提升了沟通效能,三省一市人大、政协不断强化地方立法协同和民主监督联动,积极开展联合调研。2019年11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成立近五年来,已形成112项具有开创性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其中38项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这38项创新成果,主要来自于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跨区域流动、税收征管一体化、公共服务政策和组织机构运行模式8个方面。“理事会+执委会”机制已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复制推广落地。

推动协同创新,共筑科创高地。长三角地区科创资源丰富,截至2023年6月,长三角聚集23个大科学装置、10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50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分别占全国1/3、1/5、1/6、1/7。除了拥有全国1/4的“双一流”高校,长三角地区还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两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紫金、之江等多个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研究机构19个、两院院士370余位。长三角地区每万人拥有研发人员71.18人年,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倍。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开创了以企业为代表的创新集群新模式。长三角“感存算一体化”超级中试中心、“科技创新券”等为长三角科创资源共享开辟了新途径。长三角地区已建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5个,在建和已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约占全国1/3,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约占全国1/3,发明专利授权量约占全国1/3。

基于协同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2022年,长三角三省一市相互间技术合同输出25273项,技术交易金额1863.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112.5%。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三省一市在科创板挂牌上市236家硬科技企业,占全国比重47.1%。2023年,长三角高技术制造业产值占全国31.1%,28个科技创新联合攻关项目加快实施,上海—苏州集群位列世界科技集群第五位。八大重点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正在稳步推进,长三角地区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分别占全国60%、1/3、1/3。

交通网络日臻完善,区域互联互通跃上新台阶。融合发展,交通先行。截至2023年底,长三角地区动车开行范围覆盖除浙江舟山以外的所有地级城市,铁路营业里程逾14300公里,其中高铁里程超7100公里,占全国比重超1/6,“轨道上的长三角”已经成形。2023年,长三角铁路年发送旅客突破8亿人次,创历史新高。世界级的港口群正在加速构建,以上海、宁波舟山港为核心,南京、杭州、苏州等16个港口为骨干,其他港口共同发展的港口群总体格局基本形成。2023年长三角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全国比重约为38.5%。航空交通方面,长三角已有23座机场,还有9座正在规划建设中。交通设施共建助推长三角地区城市协同发展能力的提升。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城市协同发展能力指数》显示,长三角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交通设施共建共享与经济互动、科创合作之间的相关系数高达0.8457、0.9589,远远高于0.7的门槛水平。

跨地域环境系统共治,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长三角区域江湖海通达,河网密布,以水为媒,长三角各地生态环保合作日趋紧密。五年多来,区域内协同推进太湖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大长江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浙江与安徽先后三轮共同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诞生于太浦河上的联合河湖长制度,已经成为跨区域水生态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并迅速在全国各地推广。从成效看,长三角各项生态环境指标持续向好。2023年1—12月,长三角地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7%,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较2019年同期上升7.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较2019年同期下降22.0%。2023年1—5月,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4.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3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2023年,太湖水质藻情达到2007年以来最好水平,湖心区首次达Ⅲ类。

“一网通办”显威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速推进。长三角沪苏浙皖创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一卡通用”社会保障卡新模式,推动建立152项政务服务事项、52个居民服务事项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管理系统与配套制度规范统一的工作体系,帮助长三角居民实现了跨省市线上“单点登录、无感切换、全程网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代收、就近可办”,实现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37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医保“一卡通”全域畅通,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41个城市超1.5万家医疗机构,累计结算约130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6亿元。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以及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养老。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医保结算系统均已接入国家层面的统一信息平台,并在区域内实现联通,涉及41个城市1.8万家医疗机构。从消费权益服务来看,长三角区域内累计培育了“放心消费单位”32.5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370多家。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速度、深度、广度和温度不断被激活和彰显,越来越多的长三角人民享受到了民生红利。从城乡居民收入看,上海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的2.28:1缩小到2023年的2.08:1,江苏由2.29:1缩小到2.07:1,浙江由2.07:1缩小到1.86:1,安徽由2.49:1缩小到2.25:1。从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看,2022年,长三角地区人均公共财政支出达到1.89万元,比2015年增长54.7%;每千人拥有三甲医疗机构床位数为1.66个,比2015年提高46%。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劳动生产率不高、对外技术依赖等问题。站在新起点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的《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始终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着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凝心聚力再出发,奋进中国式现代化。

以一体化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国际竞争越是激烈,技术封锁越是严格,长三角地区越要以更高质量一体化助力现代化建设新实践。亟需顺应土地、劳动力、资本等消耗型三要素向当今科技、数据、关系等增量型三要素转变的潮流,不断更新长三角区域发展认识以及区域一体化发展模式。

进一步完善城际一体化机制。上海应主动承担起“牵头者”及“协调人”角色,通过与其他三省的通力合作,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4个都市圈为抓手,形成长三角更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促进各项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不断提升长三角的发展韧性。同时,以G60科创走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临港新片区以及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科创生态,培育自身动态发展能力,在制度政策实施过程中,实时反馈并及时调整,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放大溢出带动效应,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对冲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实现海外技术合作伙伴多样化。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制定并启动海外创新合作伙伴计划,推动我国从全球生产网络单一网络重要合作者向全球生产网络、全球创新网络双网络重要合作者转变,实现我国在全球地域分工角色从生产者向生产者与创新者并重的跨越。实现新基建、城市群、产业体系三者之间有效联动。新基建的辐射、溢出、联动效应巨大,应尽快启动建设国际数据港联盟,避免长三角各城市在数字港、计算中心建设方面的无序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等专业力量作用,以企业为投资主体,重视长三角城市群、新基建设施、产业体系三者的联动规划。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探索区域创新协同新形态。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做好2024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排在首位,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长三角地区理应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走在前面、作出表率。

一方面,推动区域内政策协调融合,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地方政府是十分重要的行动主体。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等政策为指引,协同合作提升政策效益,以有效竞争激发企业创新势能,以科教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强政策互嵌、政策协同与政策统筹,从而形成政策效益的规模效应。引导行业龙头企业避免产业重复布局和过度竞争,依托供应链联动效应,将龙头企业之间开展有效竞争催生的创新势能辐射至上下游中小型配套企业,进而由市场主体从产业链内部驱动有效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整体优化升级。

另一方面,迈向长三角产业集群2.0版本,联合建设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进一步推动产学研一体化,通过探索廊道经济、飞地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共谋发展“一盘棋”。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长三角地区应以产业集群化在更大范围内联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三链”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能级安全和国际竞争力。探索长三角产业园区合作新模式,彰显我国开发区建设的独特优势,推动开发区管委会向开发区开发运营集团公司转变。借鉴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验,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调动国内国际两方面资源的区位优势,以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政产学研多层面跨领域协同发力的方式,将长三角区域建设成为中国企业集群式“出海”、全环节“出海”的策源地与后勤补给基地。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人民深度参与的积极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扩大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相关信息发布范围。在后期评估中更加重视人民意见,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不断完善长三角医保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基础教育互动交流,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考虑以长三角垃圾分类一体化为切入口,统一生活垃圾分类名称、划分标准和内涵、违法标准和处罚力度。建立长三角垃圾分类网络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不断优化长三角社会治理一体化体制机制。在制度环境方面,对现有沪苏浙皖有关一体化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执法规范进行梳理、修改,形成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法规体系,实现区域制度供给一体化。在市场环境方面,推动审批许可事项清单合一,证照资质互认,加快信用长三角建设,实现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在服务环境方面,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所有办事事项统一设立方式、数据格式、证明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打造指标对接、流程相同、要求一样、标准一致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探索“一证通用”,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

系统提炼归纳总结,从“经验”上升到“模式”。在巩固提升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未来长三角应重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携手增强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动能、提升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取得标志性进展,深入开展上海市与六安市对口合作,实施浙江“山海协作”工程、江苏南北结对帮扶和园区共建,积极探索省域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开展优势互补协作新路径。充分发挥跨区域重大项目“一子落、全盘活”的带动效应,加快交通能源项目、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数字长三角项目落地。进一步开展大调研工作,从体制机制创新、制度政策实施、社会动员、市民参与、治理效能等方面入手,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系统剖析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以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终身教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