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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照党纪“明镜”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遵循,是“正衣冠”“知兴替”“正得失”的一面明镜。正值党纪学习教育之际,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常以党纪之镜自查自省,把典型案例和党规党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正做到心中有规矩,行动有纪律。

坚守信仰之基,强化政治定力,拧紧思想“总开关”。党纪是“指南针”,是“紧箍咒”,也是“警戒线”,引领着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的事业征程上克己慎行,保持清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案头书”“枕边书”,通过原汁原味学、逐字逐句学、反反复复学,不断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纪律定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真正将党纪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之于常,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又入心。

深化责任担当,突出带头示范,涵养政治“清生态”。责任落实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保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压实领导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激励党员干部更好地践行自己的党员使命。更要以优秀党员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同时注重个人形象,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内外兼修,实现作风转变,打好学用“组合拳”。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次“形式活动”,是政治“内功”与履责“外功”双修的守纪实干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学习党规党纪,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坚持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工作生活。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弄清楚要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针对性补充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干事本领,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

加强执纪反馈,保障学效果,织密监督“责任网”。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求在于原原本本学条例,在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学习、养成守纪意识、规范行为习惯的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对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对违反党纪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有效执行,确保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   叶军 周伽怡)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