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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考

摘 要:创新经济是指以技术进步为根本动力,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为核心要素,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形态。二战后,一些国家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获得了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随着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也应该基于已有的探索和基础,准确把握国际时局变化,洞悉科技革命趋势,推动制度、组织和文化变革,强化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全方位系统推进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创新经济 科技创新 创新型国家 国家创新体系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创新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显现。二战后,世界各国在各自起点上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其中一些国家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获得了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成功转型发展为创新型国家。当今时代,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创新经济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能。

创新经济的基本概念与发展条件

创新经济是指以技术进步为根本动力,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为核心要素,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形态。推动创新经济发展,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加速迭代的科学技术。世界经济的繁荣建立在连续不断的技术革新上,创新经济的发展也以技术进步为根本动力。基于经典的经济增长理论,劳动生产率可持续增长的核心是全要素增长,而推动全要素增长的根本动力是创新。创新包含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管理创新。以技术创新带来劳动生产效率的提升,本质是一个在知识累积基础上不断进行迭代升级的过程,这将为创新经济的发展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

完善的制度框架与适宜的创新环境。创新经济建立在广泛的创新网络和产业一体化的基础上,具有创造性、系统性、协同性、网络化、研发制造一体化等特点。创新经济发展需要以动态的系统观念将制度、文化、创新组织等要素结合起来,建立起组织学习、创新环境和经济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为创新活动的开展构建起完善的制度框架。多元主体参与、多种创新资源顺畅流动的创新环境是创新经济迸发活力的必然要求。完善的制度框架与适宜的创新环境一方面可以为创新主体提供源源不断的激励与支持,另一方面可以为创新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引导。

高效运行的国家创新体系。高效运行的国家创新体系,是创新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支撑。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大学、科研机构、国家技术开发中心,以及科技园区和其他创新支持服务机构;需要统筹国家创新体系空间布局,推动高端创新资源空间集聚和技术知识人才区间流动,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合作;需要深化科技评价、知识产权保护、财政经费分配使用等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政策体系;需要建设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体系,统筹配置国家创新资源。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既是国家经济实力的基础和支柱,也是创新创造的主体。企业具有直接面向市场并了解市场需求的灵敏机制,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承接者,有实现持续的科技创新的条件。只有强化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路线设定、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模式以及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科技创新才能离需求更近、离实用更近,从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政府积极作为。创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积极作为的政府。需要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比如5G网络支撑、实验室建设、园区建设等;需要政府有效引导创新资源集聚和配置,统筹产业布局、人才布局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需要政府制定科技战略与政策,包括宏观科技管理体制、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科技计划管理与评价机制改革措施、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等,做好顶层设计、构建“四梁八柱”;需要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仿冒制假等各类非法行为,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制度环境。

中国创新经济发展脉络

当今世界主要有三类经济体,第一类是要素驱动的国家和地区,主要依靠自身丰富的自然资源增加国民财富,这些国家缺乏创新的能力,技术主要依靠引进,比较优势来自于成本和资源。第二类是投资驱动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政府、企业、居民大幅度地增加投资支出,以及大量引进外来直接投资,积极开展合资合作,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第三类是创新驱动的国家和地区,这类经济体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核心驱动力、新兴技术作为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鼓励原始创新,壮大创新主体,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投入、大量资源消耗和大规模投资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随着人口红利、环境红利和资源红利逐渐消退,劳动力不再无限供给,资源和环境的不可持续问题突出,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发展创新经济成为大势所趋。

从技术引进、模仿创新到自主创新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引进了一大批外资和技术,为创新经济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这一时期,新兴技术研究开发与新兴产业发展采取的是“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策略。各地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引进的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因地制宜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加强对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众多科技人员走出院所和校门,积极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一些科技人员通过创办、领办、兴办新兴技术产业,成长为新型企业家;一些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间深化合作,创办或者联办新型科研生产经营实体。

1986年实施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将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海洋技术等高技术领域作为重点领域,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培育孵化高新技术产业。1988年国家实施“火炬计划”,以微电子和计算机、信息、激光、新型材料、生物工程、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机电一体化等技术产品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开发863计划的成果,形成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品。1991年国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划定了微电子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技术等11个高新技术产业范围,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1992年国务院批准建立2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领、带动区域创新经济发展。1998年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彼时中国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高新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并且科技投入有限,主要通过财政补助、信贷、税率优惠等方式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进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规模化应用。

经过多年赶超之后,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010年达到50.9%,经济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超级计算机、量子通信卫星、载人航天、商用大飞机等大型工程顺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如火如荼,北京、上海、合肥等创新高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中国创新指数在全球的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2年的第11位,连续10年稳步提升,位居中高收入经济体之首。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持续增长,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91%提升至2022年的2.55%,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卡脖子”技术不断突围,芯片国产化从低端向中高端拓展,AI训练模型框架走向成熟,自动驾驶有望商业化。

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与政策体系逐步建立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中央对创新的认识不断深化,促进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框架也在持续完善。

《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8个发展领域和108个重点研究项目,为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政策奠定了基础。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应当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尊重科学技术发展规律,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科学技术体制进行坚决的有步骤的改革”。《1986—2000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强调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在“面向、依靠”基本方针的指导下,进一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科技立法,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协作”,“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政策走向。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要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围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统筹部署和协同创新、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完善人才发展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2016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颁布,详细阐明了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第二步,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第三步,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2022年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发达国家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借鉴

从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历史来看,创新始终贯穿于其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些国家将创新放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力求通过发展创新经济实现国家长盛不衰。

美国创新经济发展的“综合知识创新模式”

美国的科技实力首屈一指,不但科研投入的数量规模居世界第一,而且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不但在众多基础研究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且还是世界上发明专利最多的国家。作为世界经济科技强国,美国的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知识传播体系和知识应用体系以市场为纽带处于良性的互动状态,为企业、研究机构有序地推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促使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逐步形成了以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引领世界基础科学的前沿和技术创新的潮流。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是一个信奉市场万能的国家,国家创新体系自然也突出了市场的主导型,强调通过市场机制使创新资源实现合理配置。这种政策观念在肯尼迪时期有所变化,政府在推动创新中的作用得到强化,并且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创新的计划,但多数计划并未落地。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生产率下降、贸易赤字、失业等一系列经济问题,迫使美国政府重新考虑在支持研究开发(R&D)上的立场,对支持创新政策的认识有了重大转变,联邦政府对R&D的资助不断提升。到了80年代,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成为美国社会共识,除了直接资助外,美国政府更关注通过多种政策手段来激励创新,包括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恰当运用风险资本、加大政府对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降低新产品的进入壁垒以及优化相应的贸易政策等。90年代初冷战结束,美国科技领先地位受到日本和西欧国家强有力的挑战,美国政府认识到国家创新体系的系统结构存在缺陷,导致知识扩散及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于是开始积极构建国家创新系统,旨在使市场经济和政府行为互为补充,使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经济增长的联系更加紧密。具体措施包括建设功能完善的国家创新网络,以提高知识、信息和资源扩散及配置效率;增强企业创新及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鼓励产业界增加R&D投资;加大对大学的投资,推动实用的基础研究计划;培养创新文化;等等。

进入21世纪,美国将重点集中在精密医疗、脑计划、先进汽车、清洁能源、太空探索、信息通信、计算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等创新产业领域,大力支持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建设和发展,为中小创新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创业风险投融资环境。最近几年,美国政府对科技研发投入进行了结构调整,在保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投入的同时,增加了国防颠覆性技术研发预算,并对人工智能、空间技术等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加大投资。此外,引入私有部门投资,支持新技术、新材料等的研究开发,为制造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与此同时,不断强化技术保护政策,出台实施更为严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并购和审查措施,限制美国研发技术外流,保护美国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

美国的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可以概括为“综合知识创新模式”。它以强大的基础研究和综合科技实力为依托,以雄厚的资金实力为支撑,强调原始性创新、发挥知识生产中心功能与引领世界科技发展方向。

日本创新经济发展的“学习赶超模式”

日本作为一个东亚国家,在近百年内发展成为世界经济科技强国,在每一个关键的转型时期,都制定了有步骤、分阶段的战略与政策,选择了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走出了一条有别于欧美国家的创新经济发展之路:从“贸易立国”“技术立国”“科技创新立国”,再到“知识产权立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意识到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是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推行了一系列模仿追赶的特殊政策,鼓励并帮助企业有目的地从欧美引进技术专利、技术情报及基础性科研成果,并在模仿吸收基础上进行再创新与再开发。这种基于“逆向工程”的模仿创新,为日本经济和科技发展积累了“后发优势”。如在引进欧洲汽车制造技术的基础上,日本企业针对当时世界市场的需求,生产出小型、物美价廉、质量优良的汽车,进而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了优势。

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的产业与技术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在钢铁、汽车、家电等工业部门的生产技术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80年代,日本大部分企业已经形成了较强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创新经济发展开始从创造性模仿向自主创新演进,体现为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消化基础上的二次创新。90年代中期,日本确立了“科技创新立国”基本国策,提出了人才战略、基础研究战略、科技创新战略、重点技术战略、国际化战略等五大发展战略。

进入21世纪,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依靠低成本优势,迅速在国际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日本的综合竞争力到2001年已降到50个主要工业国家的第26位,于是日本再次调整了国家发展战略,2003年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将知识产权作为国家、企业、产业竞争力的源泉,旨在推进以独创性为主的前瞻创新型研发模式,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综合体制建设,提高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的创新能力。为了在重大项目上加强政府部门间的联动,2016年日本内阁在《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中提出“超智能社会5.0战略”,建立由经济产业省、文部科学省等政府机构组成的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协同机制。2019年6月,日本内阁会议发布了《创新综合战略2019》,提出从知识源泉、知识创造、知识扩散和知识成果国际流动四大方面一体化推动创新。

日本创新经济发展可以概括为“学习赶超模式”,这是一种“逆向工程”思维,旨在通过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在学习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综合改造创新,创造出具有日本特点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从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从模仿创新到渐进创新,再到自主创新,日本开创了一条逐步走向重大突破性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德国创新经济发展的“主动创新模式”

德国的创新经济发展有其独到之处,总体上奉行“科学自由,科研自治,国家干预为辅,联邦与各州分权管理”的基本原则,始终把主动创新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走出了一条独立自主、不受干扰的创新经济发展之路。

1990年德国正式统一,国家创新体系迅速整合,呈现出典型的德意志创新文化的特征,科技创新活动日趋活跃,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进入21世纪,德国在创新研发领域投入了前所未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德国在全球竞争中优势地位。2004年启动“主动创新”战略,核心内容是联合经济界和科学界的力量,在研究开发领域缔结“创新伙伴”,开发高新技术产品。这一战略效果明显,德国在众多技术领域代表了世界先进水平,如医疗技术、能源技术、环保技术、汽车和火车机车制造技术、航空技术、海洋技术、纳米技术等,并且在专利产出、创新型企业数量、研究密集型工业产品出口额等方面也表现出了独有的优势。

2008年德国经历了严重的经济和金融危机,开辟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的新渠道显得尤为重要。认识到世界范围内围绕人才、技术和市场展开的国际竞争正在加剧,教育、科学、研究和发展的重要性正在上升,德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计划,包括 “精英团体”计划和“中小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计划,并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予以引导、支持与资助。2012年,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发布《技术激情——勇于创新、加速增长、塑造未来》策略性文件,旨在增加国内研究型和创新型企业数量,巩固并提升德国作为技术与创新友好国家的地位。2013年德国“工业4.0协会平台”正式成立,形成了联邦和州县共同推动,经济、教研等部门齐抓共管,政产学研社会各界聚财聚力的创新创业扶植促进体系。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企业的研发部门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重要的创新作用。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德国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机制,科技经费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由联邦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委员会及项目管理机构对科技经费预算支出进行监督审计;联邦议会按照严格程序对科技经费财政预算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议,联邦审计局及州审计局对各项科技经费预算支出进行监督和审计;德国研究联合会、马普学会等,对科研预算、财务管理、资助资金和经费使用效果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2020年,德国推出数字化战略新计划,强调在关键技术上保持国际竞争力和技术独立自主性,特别是承担关键安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医疗技术、工业4.0中的自动化工厂、自动驾驶和移动通讯。

德国创新经济发展可以概括为“主动创新模式”,集中体现为大学、科研机构实行自管自治,强调崇尚科学、尊重个性;国家建设战略性创新中心,确保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备性与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构建完善的科技创新管理协调机制;注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推进中国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中国创新经济已经起步,发展势头良好,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几十年积淀下来的模仿性创新惯性,使中国企业在具有挑战性与突破性的原始技术创新方面缺乏竞争力,特别是一些战略性科技领域依然存在着较高的对外技术依存度;许多新兴产业还在采用传统的规模扩张方式,科研投入强度低,创新能力弱,产业发展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科技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受阻,面临先发国家在关键核心创新要素上的封锁,在“无人区”的探索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全方位系统推进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国际时局变化,洞悉科技革命趋势,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积极主动迎接挑战,系统谋划布局。

优化国家创新体系,实现创新经济的协同发展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国家创新体系更加健全,为创新经济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科技基础、物质基础、文化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全球化的深入,面向新时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发展要求,有必要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系统结构和功能进行重构和设计,优化配置各类创新资源,让科技和创新成为应对国际风云变幻的基石,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健全国家创新体系,重点要放在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上,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环境保障。一方面,尝试把反映宏观产学研合作的制度因素、反映中观产学研协同的产业因素和区域因素、反映微观产学研合作的知识因素相结合,从新的视角构建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重点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另一方面,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促进区域创新要素互动,形成跨区域、跨产业、跨组织的产学研多赢合作创新局面。

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重要机遇,夯实创新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石

创新是一个经济体生存和发展的灵魂,而技术创新则是最重要的创新。创新经济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历史机遇,打造蕴含自主创新基因的技术轨道,以原始性突破式创新为战略方向,努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新兴技术领域推动实现跨界创新。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全球化是创新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点,要加快移动互联、智能物联、量子信息、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研发;推动高端装备、自动驾驶、航空航天、发动机与数控机床、现代农业、生态环保、智慧医疗等产业的发展;推进基因组、干细胞、合成生物、再生医学等技术在生命科学、生物育种、工业生物领域的应用;开发氢能、燃料电池等新一代能源技术,发挥纳米、石墨烯等技术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科技组织的合作,启动实施一系列国际化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在若干领域建设代表国际领先水平的知识技术与产业创新基地。

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联动发展,打造世界级产业创新集群

在国家创新体系框架下,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创新引领功能,将国家创新中心、次级创新节点、知识生产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制造业基地编织成联系紧密的产业创新联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间壁垒,平衡三大创新中心与其他区域之间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区域之间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与综合科技创新平台,形成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联动机制。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重点产业空间集聚和链条对接,促进形成产业合理布局、创新资源协同集聚的世界级产业创新集群。实施领航企业培育计划,支持龙头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加快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企业,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发展。

跨越科技成果转化“死亡之谷”,实现创新成果的高效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而很多时候,由于各方面原因,科技成果无法有效地商品化、产业化,导致科技成果与产业化发展之间出现断层,被称之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仅指专利技术投入生产的商业化过程,更重要的是指科技成果经过研发、市场交易、扩散渗透等阶段,再到社会价值实现的动态过程。因此,国家在科技政策体系构建方面,要从科技成果转化机理上寻找问题的症结并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不能局限于产学研合作等显性的温和对策。具体来说,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与人才激励机制,加强政策工具的组合运用,注意政策工具之间的平衡与协同;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破除高校、企业、科研院所间的科技成果转化壁垒,最大程度释放创新能量,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以政府资金为主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资本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担保模式的探索和创建。

确保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微观创新主体创新活力

创新经济发展的根本,是要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技术交易和创新成果集成应用的主体。一要支持企业开展、参与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设立企业总部研究院,大力投入前瞻性、引领性和基础性研究的企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健全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成本,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能。二要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许可、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世界前沿技术和全球创新资源,通过知识积累、技术创新和开放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三要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消除多元主体协同低效、利益纷争、重复研究、成果难转化、收益分配激励不相容等制约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痛点,建构从源头创新到成果转化的贯通式“创新循环”。

优化众创空间创业环境,支持科技型新创企业快速成长

近年来,众创空间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形成了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但也存在发展质量良莠不齐、同质化,以及新创企业量多质低等问题。未来,应将众创空间发展重点放在提质增能上,打造优势突出、类型有别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和网络空间。打通众创空间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的联系渠道,提升众创空间的运行效率。提升入驻团队的科技含量,聚焦重点技术领域和战略性产业,打造拥抱风险、竞争合作、宽容失败、注重长远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和支持新创科技型企业的成长,给予更多的金融支持、技术供给支持与产业链保障,同时为步入成熟期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进军资本市场,形成更大的规模效应。

本文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21&ZD130)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陈劲、柳卸林:《自主创新与国家强盛》,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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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海花、熊丽君、谢萍萍:《创业生态系统视角下众创空间运行模式研究——基于国家备案的上海众创空间》,《科技管理研究》,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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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谢富纪、肖敏、于晓宇:《创新型国家建设的R&D资源配置》,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

[6]薛澜等:《中国科技发展与政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新华社,2016年5月19日。

责编:罗 婷/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