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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政策路径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创新之于国家、之于企业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这要求国有企业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并高度重视企业家精神的作用。然而,当前国企改革创新依然面临着两方面的制约,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社会风险与挑战、来自企业内部的体制机制问题。为了消除上述阻力,可以从三个层面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创新,一是在精神层面上弘扬企业家精神,二是在制度层面上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三是在主体层面上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最终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精神层面:弘扬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精神是推动国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关键力量,是企业成长成功的重要条件。党和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在此基础上将企业家精神落实在创新实践的具体行动中。具体来看,弘扬企业家精神离不开党政部门的重视、宣传和鼓励,离不开对创新精神的提倡与发扬,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支持。

首先,党政部门要积极宣传、大力提倡,自上而下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一论断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体现了党在国企改革创新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的前提下完善市场化选才,有利于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通过将党的建设与国企经营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将党建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有利于确保企业家精神充分而有秩序地发扬,使之既适应市场原则,也适应政治原则,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其次,结合企业家精神的内涵,弘扬企业家精神重在弘扬创新精神,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全力破除制约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限制性因素,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还要弘扬爱国爱民、诚信守法、担当进取等精神,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社会关怀的企业家。国企的选才用才是重要的环节,要建立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标准,国有企业家既要以企业为先,创造财富,依法追求经济利益,又要承担社会责任,关切国家与社会,实现社会效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的国有企业家,既不同于私有企业家,也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勇担风险、敢于试错的精神始终是国有企业家不变的精神内核。

最后,要在广义上弘扬企业家精神,不仅要求国有企业家具备企业家精神,党政干部以及其他需要适应创新大势的社会人士都需要具备企业家精神。从企业家精神的概念来看,最初的企业家精神特指企业家组织建立和经营管理企业的才能,后来发展为企业家所具备的某些共性特征,目前对企业家精神的理解在广义上并不局限于商业管理领域,也同样适用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创新成为关键的理念和能力,现代化需要创新型人才,需要敢于冒险、敢于担责、敢于试错的人才,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人或组织更有利于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更能适应长远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制度层面: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

弘扬企业家精神,弘扬创新精神,更根本的是在制度层面加以规范,为国企改革、创新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方面需要多元化的激励机制,为国企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效激励;另一方面需要科学的容错机制,为国有企业家创造更加包容的创新环境。

一方面,强化激励鼓励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家的创新活力和动力。我国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其中就强调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励机制需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正向激励体系,我国2019年底发布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激励体系建设要符合增量激励原则,坚持效益导向;要符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在凸显正向激励的同时也要对消极行为施加适当的惩罚;还要符合依法合规原则,遵循相关政策和程序,避免任意、盲目的激励。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管理者与员工落实改革举措的积极性,激发国有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动力并促进效益提升。但是,激励机制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市场规律,要避免因为不当激励而导致的盲目激进行为和因为过度依赖激励而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激励机制真正成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家积极创新的有效工具。

另一方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国有企业家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决心。容错机制与激励机制是相辅相成的,激励机制为国有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提供了动力,但是仅有激励还远远不够,国有企业家在创新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改变现状甚至产生颠覆性效果,这一结果是为政策所允许还是要面临违反政策的惩罚直接决定了国有企业家是否敢于创新。因此,科学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是有必要的,要基于“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尽量破除改革创新的禁区,对于依法改革但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创新行为多加包容而不是直接问责。为此,我国提出“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方针,三个“敢”字的实现不仅要求企业家自身具有创新的主动性,还需要政策的保障从而为企业家创新排除后顾之忧。就国企而言,既要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国企“敢干”的劲头,尤其是国企“一把手”要敢干;同时也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排除企业家“不敢干”的因素,在制度和环境上创立容错机制,使国有企业家不惧风险,不惧创新失败的结果,真正解放思想,深化改革。

主体层面: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

无论是弘扬企业家精神,还是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都要作用于特定的主体,在推动国企改革创新方面最关键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家。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的举措作为外部动力影响国有企业家的创新活动,而更加能动性的路径是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家本身寻求突破。

国有企业家最重要的能力和素质是创新思维,在实践中创新,在学习中提升。如前所述,创新必然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对此国有企业家要树立风险意识,明确责任,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以系统整体思维、动态发展思维、协调适应思维、超前预期思维应对风险和挑战,在创新的过程中尽量避险,减少风险。创新必须是科学的而非盲目的,敢于创新并不意味着随意创新、乱创新,要认识和运用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市场发展变化的规律,顺势而为、适市而创、应世而新。与创新思维相对应的是底线思维,创新在于求变,但创新也要基于一些不变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家要做到守正创新、守本创新、守基创新,在依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总之,创新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特征,国有企业家的创新要能够实现企业目标、社会目标、国家目标乃至人类文明进步的最终目标。

此外,国有企业家要依据自身的双重责任提升更加综合全面的能力和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二十字方针对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创新能力之外,一方面,国有企业家要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对党忠诚”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国有企业家的党性教育,加强国企的党建工作;“清正廉洁”则要求对国有企业家的工作作风和行政道德严格把关,选用的人才要能够保证政治合格,公私分明,审慎用权。另一方面,“治企有方、兴企有为”要求国有企业家服务于企业,谋求企业的发展。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家要能够推陈出新、开拓新市场、形成新优势,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形成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家队伍。

原文标题: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路径探讨

原文作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黄恒学

原文链接:http://www.rmlt.com.cn/2023/1205/689458.shtml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