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国资改革引领国企改革的新阶段。实践表明,国资监管体制的不断成熟定型,保障了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高质量发展得益于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从法律上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使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以确立。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在公司治理中推动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3.8万户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加快形成,各治理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实现了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高质量发展得益于国资监管理念持续升级,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持续优化,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是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委坚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中央企业先后完成27组49家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国务院国资委新组建、接收13家企业,监管中央企业的数量从116家调整至98家。产业基础再造和龙头企业强链稳链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形成,实体经济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不断涌现,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切实增强。国资国企履行“三个责任”更加有力。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国资央企持续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加大国际化经营力度。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中央企业积极融入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努力克服世纪疫情、百年变局、经济下行等风险挑战,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高质量发展得益于国资监管方式更加科学,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活力持续迸发。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是出资人最核心的职责和最有效的监管手段之一。2023年,国资委在总结近几年工作成效基础上,结合国资央企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对中央企业经营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将“两利四率”调整为“一利五率”。一是用净资产收益率替换净利润指标。二是用营业现金比率替换营业收入利润率指标。三是继续保留资产负债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此次从“两利四率”到“一利五率”指标体系的调整,虽然幅度不大,但基本形成了一个更加严谨、更加科学、更加成熟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以“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为显著标志的三项制度改革大面积、多层级破冰破局。开展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各级子企业的比例由2020年底的23.5%、23.2%均提升到目前99%以上。
高质量发展得益于国资监管发力点更加精准,国企科技创新动能更加强劲。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专门成立了推动央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在2019年国资委内设机构调整中专门设立科创局;2022年3月,又专门成立了科技创新局,大力推进央企科技创新工作。在国企改革中,国资委坚持“能给尽给、应给尽给”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央企的科技创新工作。国资央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累计投入研发经费6.2万亿元,超过全国1/3,2022年研发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打造国家级研发平台764个,拥有全国重点实验室91个。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职研发人员104.5万人,占全国的1/5;两院院士231名,占全国的1/7。在电网、通信、能源等领域攻克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党的二十大报告当中列出的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卫星导航、核电技术、新能源技术、大飞机制造等重大成果,都是中央企业主导或者是参与研制的。
高质量发展得益于国资监管定位更加清晰,国企党建工作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几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持之以恒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压茬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党建创新拓展年五个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具体有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二是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实现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三是培养了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企业领导人员。四是党建基层基础得到全面夯实。五是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六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根据《国资报告》杂志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