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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逻辑、困境与路径

——以佛山市禅城区“1+2+N”共享项目为例

【摘要】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治理单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1+2+N”共享项目有效地破解了社区治理中的“共享困境”,形成以共同的“目标-责任-行动-利益”为一体的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创新形态。在构建逻辑上,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包括共享理念凝聚共同目标、共享平台培育共同责任、共享资源连接共同行动和共享规范保障共同利益四大机制。但若这四大机制运行不畅,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也会遭遇“共享人群”偏低、“共享责任”式微、“共享行动”受限、“共享利益”分化等现实困境,这需要提高共享凝聚力、强化共享责任意识、提升共享行动吸纳性、建立整合性利益共享网络,以实现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追求美好生活、促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关键词】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 构建逻辑 现实困境 优化路径 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20.009

曾维和,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南方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政府改革和基层治理创新。主要著作有《乡镇政府组织结构变革研究》、《当代西方国家公共服务组织结构变革》、《空间再造视角下的转型社区社会治理共同体》(论文)等。

 

共享社区是信息化时代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种前沿性创新形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基层信息化平台支撑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国家政策方略的一个基本指向,对于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现代化、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通过信息化平台支撑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共享社区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观察窗口。本文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1+2+N”共享项目为例,深度解析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这一创新形态的构建逻辑、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问题提出与分析框架

问题提出。共享社区起源于共享空间的思想,19世纪60年代,丹麦建筑师霍耶首次提出“合作居住”(Cohousing)概念,明确指出它是一种通过分享公共空间、实现邻里之间互助协作的社区居住空间,[1]这被认为是共享社区的概念雏形。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各国基层实践创新的推进,社区治理的共享内容日趋多样化、共享方式更加先进,“合作居住”也开始延伸为“共同生活”(Coliving),进一步形成了内涵更加丰富、更能凸显生活气息和共享理念的“共享社区”。由此,共享社区开始更多地被赋予了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内涵。

国内学者对共享社区治理进行了初步探索研究。陈芳冰将“共享社区”与“合作居住”的定义进行对比,认为共享社区是一种通过集体化的居住模式,发掘公共空间的各种功能,实现社区居民生活方式共享的社区形态,更具有全面性与先进性。[2]石楠认为共享社区是“人人共享的城市”,即每个人都同等地享有居住在城市、追求品质生活以及参与城市建设的权利与机会。[3]吉倩妘等人立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认为共享社区是一种社区治理新诠释,是多维度的、开放的社区生活、精神与文化共同体,可以帮助恢复邻里之间日渐消逝的归属感和亲密感。[4]这些研究开始挖掘共享社区的“治理”元素及其生成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发展路径。

社区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个基本类型。在持续的政策驱动下,社区治理共同体引起了学界广泛的研究兴趣,这些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进路。一是内涵特征揭示。有研究认为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多元治理主体相互信任、运转协调、利益共享的“互信、互动、互惠”共同体,具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本特征。[5]二是运行逻辑分析。有研究基于“结构-行动”框架,认为社区“创熟”工作形成了以情感、利益、组织、命运等社区资源结构为逻辑主线,以情感联结、利益协作、组织保障、文化引领为内容体系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结构化机制和行动互动过程。[6]三是构建过程与实现路径探讨。有研究认为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基础是多元治理主体间实现互利协作、情感纽带维系或治理网络联结,以实现推动社区治理的互动能力提升和共同体意识强化。[7]也有研究认为社区治理共同体通过联结“利益-情感-文化”三大要素,提供一个满足社区居民情感需求、社区归宿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交往空间,从而构建以社区利益共同体、社区情感有机体和布局社区文化空间为一体的发展路径。[8]

既有研究从不同视角探索了共享社区的共同体内涵与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基本问题,但缺乏对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这一实践创新形态的具体分析,尤其缺乏对这一特殊形态的构建逻辑、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的深入研究。共享社区是基于共享平台打造的一种典型的信息化社区治理类型,是一种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尝试。那么,在共享社区基础上形成的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具有哪些特征?它如何通过共享这一政策工具实现“共同体化”?它在实践中尚存在哪些困境?应如何进行优化?本文通过深度剖析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典型案例来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

分析框架。在信息时代,共享最初来源于共享经济,是指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在数字化平台上将资源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来创造价值。闲置资源与共享平台是两个关键要件,共享则是其核心经营逻辑。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管理学、社会学的共享治理发展,而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就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它的核心特征与运行机制都是共享。因此,对共享的深层涵义进行解释,是构建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关键。归纳已有研究,共享具有如下四层涵义。

第一,共享是行动合作的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共享理念来自信任。为了使社区治理结构中的不同行动者和组织联合起来共同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沟通、对话等多种形式在行动者和组织之间建立互信机制,培养成员之间良好的信任关系,从而保持稳定的组织关系[9]。信任感是实现合作的“催化剂”,也是巩固合作关系的“粘合剂”。在共享社区中,共享行为的发生同样需要依靠信任关系来维系。因此,面对价值观念差异化和人际关系陌生化的社区治理情境,基于公共资源与个人资源的共享性,可以塑造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培育共享理念,为社区治理提供价值指引。

第二,共享是共同负责的平台。共享平台能够促进治理信息有效互通,促进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培育共同负责的行为。为了更好地促进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信息流动与沟通,需要设立线上网络化的共享平台,同时以线下共享平台作为实体合作的支撑,确保线上线下的双向互动,促进线上线下联动治理、共同负责。

第三,共享是治理资源的共享。在共享社区治理场域中,根据资源获取方式的不同,可以将社区资源分为制度化资源和自致资源[10]。制度化资源是经由政府及社区组织分配的资源,主要包括公共空间、治理资金等;自致资源则主要指社区治理中多元主体所拥有的现有资源及潜在资源,主要包括个人物品、个人技能以及个人服务。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资源共享包括制度化资源和自致资源两种形式资源的共享。

第四,共享是共同行动的规范。规范不仅连接着社会结构和主体责任,也会对组织活动作出限制、施加约束力。规范具有保障功能,一方面可以为主体之间关系的构造与互动提供行动方向;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激励或惩罚来引导、规范主体的行为以促进理性表达,有效防范与化解冲突[11]。在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中,要实现主体结构的规范性、提高主体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主体行为的有序性,就需要设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对共享过程进行激励和监督。

基于共享的涵义,共享社区可以通过共享理念凝聚共同目标,通过共享平台培育共同责任,通过共享资源连接共同行动,通过共享规范保障共同利益,从而构建起以“凝聚-培育-连接-保障”为逻辑的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分析框架(见图1)。

图11

上述分析框架的四个维度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享理念是价值引擎,共享平台是责任载体,共享资源是行动要素,共享规范是制度保障。四个维度相互促进、良性互动,从而形成以共同的“目标-责任-行动-利益”为一体的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创新形态,充分体现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1+2+N”共享项目实践经验

2018年初,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以祖庙街道的7个社区为试点,进行了共享社区治理的探索,开启了“1+2+N”共享项目的实践。其中“1”是指一个领导核心,表现为社区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2”是指线上线下两个共享平台;“N”是指参与共享社区治理的多个主体,包括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共建单位、社会工作机构、社区居民等。

研究方法。本文通过多信源资料收集法和访谈法获得研究数据。首先,在“面”的数据上,查阅近年来佛山市禅城区关于共享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方面的相关报道,整理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从官方网站上搜集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及其他参与社区治理的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和分析,以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佛山市禅城区在推动共享社区治理中的主要措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呈现真实、全面的案例背景信息。其次,在“点”的数据上,对禅城区N社区、Q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对T社区的管理干部、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等进行深度访谈,了解禅城区共享小屋的运行情况、共享小程序的使用流程以及共享社区的推广情况等,并对访谈数据进行编码,建立访谈数据库和资料集。

显著特点。一是困境破解的典型性。禅城区进行社区整合后,外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增加了大量社区服务需求,引发了一系列社区治理的“共享困境”:其一,社区公共议事平台缺乏。许多事项需要居民协商解决,但逐户询问的投票方式所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较高,且与居民上班时间有冲突,投票效率低,人工点票效率低。其二,公共利益协调困难。由于物业管理系统滞后,缺乏相应的反馈系统与制度,社区对小区物业企业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无评价数据、无抓手、企业不配合等问题,许多与居民利益相关的社区治理问题都难以及时得到解决。其三,公共交通安全隐患。社区整合使各个片区在地域上相互穿插,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造成安全隐患。其四,公共环境治理欠佳。居民关注的片区绿化、环境卫生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其五,邻里信任危机。禅城区的外来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接近1∶1,具有典型的“陌生人社区”特征,庞大的流动人口数量使邻里感情培养、社区活动组织存在困难,并出现了社区融合度不高、居民之间缺乏沟通等问题。其六,社区公共空间衰落。禅城区日渐狭小的公共空间无法满足居民集聚与日常活动的需求,加剧了邻里关系淡漠,削弱了社区凝聚感和认同感。“1+2+N”共享项目开启后,有效地化解了这些“共享困境”。

二是技术赋能的创新性。针对上述共享社区治理的“共享困境”问题,禅城区依托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清晰直观、相互佐证的特点,开发了安全、独立的线上“禅城智慧党建·共享社区”小程序,全面解决了网上人员真实身份确认和隐私保护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小程序注册人数已达22.51万人[12]。“禅城智慧党建·共享社区”小程序是利用区块链这一先进的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的一种新尝试,构建了“链上”社区共享治理平台,以平台创新提升社区治理有效性,进而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治理水平。

三是党建引领的优越性。禅城区依托智慧社区系统平台,建立三级党建网格运行模式,推动了“支部建在小区上”的治理实践,丰富了社区党建力量,增强了党员的融入感,形成了有力的领导核心和组织结构;依托“禅城智慧党建·共享社区”小程序,打通了党组织和党员线上沟通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党员通过线上平台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群众需求,从而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了党群关系;同时,该线上小程序将党员考核与社区治理参与度、服务积分挂钩,创新了党员考核机制;依托“共享小屋”,实行党员“三先”制度(“先知、先议、先行”),起到了引领群众参与、提高共享频率与共享质量的效果。在制度保障与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党员发挥了模范与引领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共享平台来推进党组织建设,积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体现了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有效的组织创新。

现实意义。首先,对于社会治理共同体,“1+2+N”共享项目从共享理念、共享平台、共享资源、共享规范等方面驱动创新,形成了一种以共同目标、共同责任、共同行动、共同利益为内容的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新形态,这一新形态丰富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类型,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论内涵解释和类型学研究提供了实践基础。其次,对于基层治理,“1+2+N”共享项目通过建立区块链赋能的数字化共享平台破解“共享困境”,并通过党建引领提升社区治理的有效性,为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探索基层治理的“中国之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例,较好地回应了信息化、智能化的时代需求。

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逻辑

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以共享为基础构建的一种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新形态,它以信息化的共享平台为支撑,由共享理念、共享平台、共享资源、共享规范协同发力,有效地破解社区治理“共享困境”,形成以共享为底层思维的构建逻辑。

共享理念凝聚共同目标。共享理念是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的价值指引,它的核心驱动力是社区党建引领。“1+2+N”共享项目充分发挥智慧党建引领作用,党员干部率先参与共享,将自己掌握的技能或闲置资源登记在线上智慧共享平台中,并主动报名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认领“微心愿”,帮助有需要的群众。在线下,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切入口,党员主动使用共享平台进行资源互换,并负责资源的管理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扩大线下平台的受众范围。在智慧党建引领下,居民得以熟练使用共享平台。在线上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参与协商共治;在线下进行活动、技能、物品、服务等资源的共享。邻里关系不再陌生,共享理念深入人心。依托智慧共享平台,无论是党员,还是居民、社区组织、共建单位等治理主体,都能在参与过程中收获正向反馈,并以此为动力继续投入到社区治理当中,最终形成良好的社区共享氛围。

在共享理念形成后,“1+2+N”共享项目通过打造“熟人社会”凝聚社区治理的共同目标。第一,共享小屋为居民提供了互助、聚会、交友场所,不仅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使居民在共享过程中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第二,共享小程序为居民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沟通渠道,居民通过“微心愿”实现了互帮互助,提高了彼此的信任感和认同感;第三,社区举行的共享活动让小区内居民和社区、邻里的沟通频率得以提高,居民与相邻小区、不同的社团、社区共建单位等也有了更多沟通,居民的社会关系网络得以扩展。这些措施共同致力于追求社区美好生活这一共同目标。

共享平台培育共同责任。共享平台可以将不同的主体、信息和资源进行统一整合,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形成多元主体之间的平等沟通与资源共享,实现数字技术孵化社区公共信任、赋能社区有效治理[13]。“1+2+N”共享项目具有线上线下双重共享平台支撑。

线上共享平台创新责任配置。在“禅城智慧党建·共享社区”线上小程序中,使用较多的是“微心愿”“社区活动”“业主投票”三大社区治理模块。在“微心愿”中,社区内所有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居民都可以发布信息,其他有能力、有意愿提供帮助的居民也可以回复并助力解决;在“社区活动”中,通常由社区发布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或者技能共享活动(包括公益文化、亲子家庭、运动健身、文娱活动等多种类型),社区居民和志愿者通过参与活动进行有效互动;在“业主投票”中,居民可以开展线上业主大会,商议物业换届、制度建设、收费标准等社区治理事项,并通过“业主投票”进行表决,发表意见并解决矛盾。这是居民各司其职、参事议事、共同协商的新尝试。

线下共享小屋平台优化责任分担。共享小屋是共享平台的线下延伸,主要为社区共享资源的存放、活动的开展、技能的交流提供物理空间,与线上平台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禅城区共享小屋成立后,党员做到带头走出家门,走进共享小屋,主动提供共享资源,主动承担共享小屋的管理任务。在开放对象方面,党员、居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辖区单位、驻点律师、结对的部门单位,都可以在共享小屋内商讨解决社区内的重大事项、调和邻里纠纷矛盾以及举办各类活动。在共享内容方面,不仅有物品的共享,还有技能、活动、服务的共享,居民可以自由地在共享小屋内发布自己想要共享的资源。这种共享有效盘活了社区资源,形成了资源的绿色循环和环保的社区风气。当前,共享小屋被纳入到“禅城智慧党建·共享社区”小程序当中,实现了需求与服务智能化高效对接。[14]

共享资源连接共同行动。资源是支撑共享平台有效运行的重要因素,是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良好运转的物质条件,社区资源共享是共享社区治理主体共同行动的基础。在“1+2+N”共享项目中,共享资源主要有制度化资源和自致资源。制度化资源表现为共享小屋、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包括设于共享小屋内的共享学堂、共享空间等,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活动场域,还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工机构牵头举办的共享活动。自致资源表现为个人物品、个人技能以及个人服务。个人物品大多是居民家中的闲置用品或者社区组织提供的使用率较高的物品,其种类较为丰富;个人技能既包括维修、装修等日常技能,也包括插画、绘画、书法等艺术技能,涉及范围广、吸引力强;个人服务是社区中的各个主体通过共享平台提供的志愿服务,有助于构建和谐互助的社区氛围。

在资源调配与共享的过程中,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各个主体共同行动,积极性充分彰显。其中,党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教师等群体通常具有较高的活动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15]他们是共享社区治理最主要的动员对象和依靠力量。热心社区事务的个人在资源共享中也展现了较高的积极性。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主要通过收集居民需求了解居民近况和社区动态,及时联系社工机构、共建单位来整合调配社区内资源、发布共享活动,帮助其他主体参与到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当中。

共享规范保障共同利益。共享规范是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共享过程中的规定、标准和制度措施,可以约束共享行动者的行为,保障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1+2+N”共享项目从组织、激励、监督等环节构建了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行动规范,为居民共同利益提供了全过程的制度保障。

第一,组织化利益诉求制度。为解决社区治理中少部分党员“不能管”、小区内自治组织“管不到”“管不好”等问题,禅城区对社区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梳理与优化,将党支部嵌入社区治理结构,搭建了“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党员中心户”三级党建网格运行模式,并探索“支部建在小区上”的基层党建治理经验,明确了领导核心,成功打造了一体化管理模式。“2020年3月,我们社区在N小区试点成立小区党支部,这在当时是全区首次探索建立小区党支部。我们成立这个党支部,能够充分组织协调党员中心户等骨干力量,深入到群众当中,打捞散落在群众中的声音,让小区党支部能够及时听到群众的真实诉求,及时作出回应,消除群众疑虑”(20220307GL01,注:调研访谈内容按照“时间-访谈对象类别首字母-序号”的规则进行编码,下同)。

第二,积分凭证激励措施。“禅城智慧党建·共享社区”小程序结合“爱心银行”概念,通过积分存储、积分使用的方式对共享活动的参与者进行管理与激励。无论是党员还是群众,只要是禅城区内的社区居民,都能参与其中。参与者不仅可以通过阅读资讯、完成事项表决等线上途径积累积分,还能以参加活动、帮助完成微心愿、捐赠共享物品等线下途径获取积分。积分存入“爱心银行”,成为兑换服务与商品的数字凭证。在积分商城内,居民可以换取生活服务、餐饮、休闲娱乐、学习培训等多种资源,满足各项需求。禅城区正在探索拓展积分的使用领域,考虑将积分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干部提拔选任的依据之一。

第三,共享效能监督制度。一方面,建立考核机制。以积分累积的形式进行监督,可以量化党员参与共享社区治理的工作量。开展党员报到评分制度、党员认领职位加分制度、志愿活动积分制度等,以便较为清晰地展现与衡量党员的贡献度。同时对社区党支部进行总体考核,根据支部内所有党员的积分情况衡量组织共享成效,强化监督效能[16]。另一方面,加强党员监督。禅城区要求全区在职党员在线上小程序的“社区报到”模块中进行报到,依据“三先”制度,党员模范带领社区事务的治理。在职责履行方面,选出社区党员中心户担任网格长,“当好社区治理中的‘六员’,即政策宣讲员、信息收集员、矛盾调解员、困难帮扶员、爱心传递员、物业监督员”(20220307GL02)。在社区服务活动中,党员也需要根据自己选择的职务或岗位,向群众公开承诺自己本年度应完成的服务数量,主动接受监督。

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现实困境

在共享社区“1+2+N”共享项目中,“凝聚-培育-连接-保障”四大机制相互促进,紧密互动,共同构建起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共享理念凝聚共同目标是价值指引,共享平台培育共同责任为“人人有责”提供动力基础,共享资源连接共享行动促进了“人人尽责”的实践落实,共享规范保障共同利益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的目标,从而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但若机制运行不畅,也会遭遇一定的现实困境。

共享理念滞后导致“共享人群”偏低。在共享理念上,居民共享意识的缺乏导致其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基层政府共享意识的不足则影响了社区公共场所的管理与公共物品的公平配置,相关共享制度也难以及时调整与完善。[17]这两个方面因素叠加影响着参与共享的人群数量。

良好的共享理念可以有效地调动共享行动。然而在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过程中,部分居民仍存在着不愿分享、不愿参与的情况,有的居民宁愿买新的也不愿意使用别人闲置的物品。“现在物质条件好了,大家想要什么东西就可以直接去买,不需要再借来借去的,不像我们那个年代,什么吃的用的都紧缺,大家肯定都想共用东西;而且现在有些人可能就是思想观念上不太愿意分享,担心自己的东西被他人损坏”(20220308JM01)。

共享社区项目建设已开展四年多时间,但是笔者在对实践成果较好的N社区的居民进行调研访谈时发现,部分居民表示对其并不了解。共享依赖于参与,而参与使用共享平台的,多为居委会、业委会、共建单位、社工机构等社区工作人员,在居民中使用较多的是党员、热心居民以及一些贫困户等,但以上主体在整个社区中所占比例较小,因此线上线下共享平台仍面临着共享人群覆盖不足的问题。

平台支撑不力导致“共享责任”式微。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双重平台均存在支撑不力的情况。一方面,线上平台容纳力不足。在服务对象的使用方面,退休老年人通常是社区事务和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但线上共享平台的技术性要求对老年人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对于一般居民而言,共享平台的吸引力度是有限的,目前只能吸引到一些热心社区事务的人。在平台的宣传方面,社区对共享社区、共享平台的宣传与普及工作力度不足,多以微信宣传、举办主题活动等方式进行,而且宣传次数比较少,导致居民缺乏对社区共享空间的基础认知,加上共享平台的现有功能不足,居民参与共享的意愿不强。

另一方面,共享小屋难以联动维护。在实践运行中,共享小屋的建设面临着加建与管理的双重困境。首先,共享小屋数量不足。作为居民开展共享活动的线下平台,共享小屋的地理位置与空间大小都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社区的范围相对较大,有的小区难以便捷地使用共享小屋。其次,共享小屋管理难。线下平台的运行需要多方资源的支持,如今的共享小屋面临着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手段缺乏等问题。正如Q社区工作人员所说,“这个共享小屋项目只有个别示范区做得比较好,其他社区办不起来,对共享小屋处于放任不管的状态”(20220227GL01)。线上线下平台支撑不力,影响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成员的信心,也就慢慢地弱化了共享责任意识。

社区资源利用低效导致“共享行动”受限。“1+2+N”共享项目的共享资源利用率较低。一方面,资源分配不均。共享小屋通常设置在社区居民楼较集中、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但是对于居住在辖区较偏远地方的居民来说,进行资源共享十分麻烦,因此资源利用程度不高。另一方面,资源二次闲置。一些居民所共享的闲置物品使用价值不高或体积较大,导致了资源在共享小屋中再次闲置。“住得比较远的居民,对共享小屋就了解得比较少,他们也大多不会专门过来借你的东西。比如说需要某样东西的时候,过来借又搬回住处很麻烦,可能干脆选择上网购买或者跟邻居借一下。我们这个共享小屋的人群的辐射面还是比较小的,有很多物品虽然是居民提供出来摆在这里,但是借的人其实还是少数,甚至有些东西都摆在这里几个月了还无人问津”(20220227GL03)。

资源利用影响着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共享行动,无论是有形的活动场地等物理空间,还是无形的精神交流与话语空间,都需要以资源为支撑。[18]在调研中笔者发现,社区的线下共享平台在资金、人力、空间阵地等方面存在资源局限。在资金方面,政府拨款用于共享社区项目建设的资金无法完全覆盖线下共享小屋的开设运营,正如Q社区居委会人员所言,“钱不够,就是想建也建不起来,即使建起来了,它日常的管理、运营等都需要资金来维持。我们这边针对这个项目的资金不多,所以我们的共享小屋很小,就是个20平米的小房子,搞的活动也不多”(20220227GL01)。在人员方面,共享小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接待居民、管理物资、进行登记,但是社区所在街道以及社区内部的工作人员时间和精力有限,社区居民很少乐意主动担任管理人员。这样,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通过资源连接共同行动的效果往往不够理想,出现共享中的“搭便车”“不协作”现象。

制度激励不力导致“共享利益”分化。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制度激励作用不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被动式参与。在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以组织动员下的被动式参与为主,即社区居民按照组织要求每年完成两项社区志愿活动,而长期地实行被动式参与,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二是部分党员内生动力不足。目前共享社区治理中针对党员的制度都是以监督、指标为主,缺乏能激发内生动力的奖励机制。三是积分兑换过程较长。对于社区居民或其他主体来说,积分兑换是一个需要长期积累的过程,而如果自己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肯定和反馈,提供志愿服务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就会递减。

制度激励不力的主要成因是社区党建因受到服务内容与服务时间的制约,未能发挥最大效用。在共享社区建设初期,社区注重物品、活动等资源在居民之间的共享,近两年才逐渐将重心转移到党建引领方面。共享社区的党建开展时间短,建设效能不高。在服务内容上,党员主要参与打扫卫生、协助检查等日常事务,服务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在服务时间上,社区党组织存在服务时间错位的现象。社区党组织通常选择在白天、工作日开展活动或者提供服务,而这与普通居民的工作时间存在冲突,即服务时间的供给与需求错位。同时,各种大型活动的开展时间与社区居民的作息时间不一致。例如,社区居委会一般将中秋晚会、端午包粽子等活动提前开展,大部分上班族、学生无法参与,群众获得感不强。这些激励措施只满足了部分成员的利益,难以实现全员利益共享,从而容易产生“共享利益”分化的问题。

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优化路径

打造共享文化,提高共享凝聚力。共享文化作为一种精神产品,不仅能推动社区各要素的有效整合,更能塑造社区主体的共享理念。有研究指出,共享文化能够催动经济、思想、制度的一体化,成为推进社区治理的强大软实力。[19]共享文化在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中的作用发挥主要体现为共享凝聚力的形成。共享凝聚力是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质的规定性,它是“社区居民之间紧密的联系状态,这种状态或者是共同利益和互助合作,或者是相互信任、集体认同和共享价值”。[20]因此,提高共享凝聚力是提升共享理念、吸纳社区居民参与共享活动的关键。

培育共享文化,提高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共享凝聚力,可以扩大共享参与群体的数量和范围。第一,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党组织和党员要继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共享活动,并带动群众参加共享活动。第二,要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执行落实。一方面,加快建立健全共享服务、共享监管相关制度,为文化建设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加大力度推进共享文化工作建设,通过设立“共享日”“共享标兵”“模范共享小区”等吸引更多参与主体,使共享理念入脑入心。第三,居委会可以通过入户宣传、发布推文、拍摄相关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社区共享模范与共享成果,并引导社区多主体建立共享公约,规范共享行为。共享文化的培育能形成一种共享凝聚力,以共享文化滋养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使社区中的个人不再囿于私人领域,而是从社区共同利益和价值出发,主动参与社区生活、投入社区治理。[21]

创新共享平台模块,强化共享责任意识。公共选择理论表明,居民本身具有自利性,他们的参与取决于参与行为所带来的效益,许多居民都只会参加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活动。面对众多主体的复杂需求,要以整合性公共服务思维为牵引,整合共享平台模块,具体表现为:通过跨组织合作来建立伙伴关系、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服务的便捷性与易得性、通过了解民众需求来准确识别与配置服务[22]。因此,可以通过升级改造线上共享平台,为共享社区的建设筑牢根基,保障更多群体的利益,有效拓宽平台的受众范围,优化共享平台模块,强化共享责任意识。

一是,推出社区兴趣团体与自治小组模块。针对居民精神文化需求,推出社区兴趣团体模块,同时可以与外部艺术团体进行合作,通过开展“艺术活动进社区”等活动,吸引对活动感兴趣的居民,在促进交流的同时也推进技能共享;针对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需求,开发“社区自治小组”模块,从社区公共秩序、开发使用活动空间、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安全维护等与居民利益相关的事务入手,设置负责不同治理主题的自治小组,让参与者各抒己见、商议解决事务[23]。在参与过程中,成员的知识与技能得到了有效发挥,进而也推动构建起新的内外部互动关系,以共享带动自治。二是,开发智能系统的适老模块,加大培训力度。平台需要推出界面更简洁、字体更清晰、功能更简化的老年人使用模式,由社区工作人员或楼长、志愿者等相关人员上门服务帮助老人学习使用小程序,并定期举行使用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老年人对智能程序的使用能力和使用率。积极开展平台推广会、宣传会,通过上门宣传,派发小程序使用说明等方式,解答居民的疑惑。

拓展共享资源渠道,提升共享行动吸纳性。吸纳(cooptation)是共同体组织发展壮大的一种创新方式,它是一个将组织外部要素及新成员吸纳到组织管理范围内,扩大组织功能,整合内外资源,优化服务提供的过程。作为社区治理中的指导性主体,政府需要明确自身职能,依据社区内行政性事务、自治性事务和社区服务的需求,出台制度、制定规划、明确流程和目标,进而引导社会参与、保障社区自治、推动人才培养[24]。因此,提升共享吸纳性是破解“共享行动”困境的关键。

一方面,拓展“输血式”共享资源,促进社区外部主体共享行动。针对线下共享平台建设资源不足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共享社区建设方案,明确各地资金、人员、物资等资源的配备,调整对共享社区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增设共享小屋等线下平台,并出台相关支撑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出资建设共享社区。此外,还可以参考北京市的相关做法,制定社会单位参与资源共享的相关指标与配套奖励方案,引导单位开放内部资源,并鼓励更多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结对成为共建单位。[25]另一方面,拓展“造血式”共享资源,促进社区内部主体共享行动。基层政府要鼓励、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社区话语权、自主权,提升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内生动力。[26]例如,鼓励社区通过电梯广告位出租等方法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发掘社区内部的“能人”“热心人”,将社区内的企业、社会组织、自组织等联动起来,引导这些行动者共同参与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完善社会激励规范,建立整合性利益共享网络。社会激励不同于经济激励,它主要是通过获得声望、尊敬、友谊以及其他社会和心理目标,驱动共同体成员形成集体行动的一种激励方式。[27]社会激励规范对于驱动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行动者产生集体行动,构建共享网络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完善社会激励规范来激发党群参与的动力与活力,是建立整合性利益网络的基本路径。

在党员社会激励方面,引入党员联户机制,完善考核与积分激励制度,建立党群利益共享网络。党员联户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通过党员入户联系、服务群众,以倾听民之所想、解决民之所需的内在激励方式[28]。党组织可以在原有积分制的基础上,建立联户积分奖励机制,将居民评价、志愿服务积分适当纳入考评机制中,定期对共享社区治理工作做得好、创新性强、效果显著的优秀党组织及党员予以奖励,并且将评先评优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选任的重要依据。也可以建立“党员风采共享制”,让党员个人通过线上共享平台分享自己参加社区党建活动、共享活动的照片和心得,实现全区党员精神风采的共享。在居民参与社会激励方面,利用“时间银行”赋能作用,建立多方获益的群体性服务网络。“时间银行”是一种对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时长进行存储、管理的机制。为应对社区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需求逐步扩大的状况,可以将时间银行运用在共享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并制定《“时间银行”储蓄制度实施方案》《“时间银行”监督与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好相应的监管保障。在实践中,社区可以通过开展结对子和建志愿者分队的做法,[29]鼓励年轻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其储存的劳务时间在社区之间可以进行通取通兑,以激励其参与共享社区治理。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空间再造视角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AGL031;感谢广州大学南方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区彤在论文的案例调研与数据整理过程中作出的基础性贡献)

注释

[1]K. McCamant et al., Cohousing: A Contemporary Approach to Housing Ourselves. Berkeley: Habitat Press, 1988, pp. 2–9.

[2]陈芳冰:《迈向共享社区——青年长租公寓公共空间设计研究》,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第11~24页。

[3]石楠:《共享》,《城市规划》,2018年第7期。

[4]吉倩妘等:《国外联合居住社区的特征及其启示》,《规划师》,2019年第8期。

[5]郑洲:《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系统审视与建构路径——以云南省洱源县郑家庄为考察中心》,《民族学刊》,2023年第1期。

[6]张金荣、彭萧:《“创熟”:激活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有效模式——“结构—行动”框架下F市T社区的实践分析》,《学术研究》,2023年第5期。

[7]余图军等:《尺度重构视域下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生成机制》,《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8]张艳、曹海林:《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机理及其实践路径》,《中州学刊》,2021年第11期。

[9]胡象明、唐波勇:《整体性治理:公共管理的新范式》,《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0]陈那波、李伟:《把“管理”带回政治——任务、资源与街道办网格化政策推行的案例比较》,《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4期。

[11]蒋敏娟、张弦:《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整体性治理关键变量的分析框架》,《行政论坛》,2019年第6期。

[12]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答好基层善治“三道题”,禅城力促城市党建开新局》,2022年1月19日,http://zzb.chancheng.gov.cn/zzb/tpxw/202201/fedf012cc3ae496e81c19a48320827a4.shtml。

[13]周济南:《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社区合作治理:逻辑、困境及纾解路径》,《理论月刊》,2021年第11期。

[14]卢浩能:《答好“三道题” 城市党建开新局》,《南方日报》,2022年1月18日,第FC04版。

[15]王德福、张雪霖:《社区动员中的精英替代及其弊端分析》,《城市问题》,2017年第1期。

[16]杜英姿、郭文治:《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依托“共享社区”智慧平台推动小区善治》,《中国城市报》,2021年11月15日,第B12版。

[17]肖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人民论坛》,2018年第16期。

[18]李增元、周平平:《空间再造与资源配置: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19]沈江平:《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享文化》,《理论探索》,2018年第5期。

[20]蔡禾、王帅之:《论城市社区矫正对社区凝聚力的影响》,《学术月刊》,2021年第2期。

[21]李友梅等:《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22]曾维和:《整合性公共服务——当代西方国家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模式》,《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23]蒲新微、衡元元:《还权、赋能、归位:群众制度化参与社区治理之路》,《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

[24]杨临宏、韩小艳:《基于空间类型的城市社区治理行动困境及合作路径》。《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25]张欢等:《共享的动机和机制:单位向社区居民共享服务资源研究》,《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26]先泓锦:《宜宾市翠屏区实施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案例研究》,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第35页。

[27]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0页。

[28]王惠林:《乡村振兴视域下政党组织社会的机制与运行空间——基于S省J镇党建创新实践的考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29]陈功、黄国桂:《时间银行的本土化发展、实践与创新——兼论积极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之新思路》,《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版)》,2017年第6期。

责 编∕李思琪

Shared Community Governance Community: Logic, Dilemma, and Path

—Taking the "1+2+N" Sharing Project in Chancheng District, Foshan City as an Example

Zeng Weihe

Abstract: The shared community governance community is an important governance unit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The "1+2+N" community sharing project in Chancheng District, Foshan City has effectively solved the "sharing dilemma"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forming an innovative form of shared community governance community with a common "goal responsibility action benefit" as one. In terms of logic, the construction of a shared community governance community includes four mechanisms: the cohesion of shared concepts and common goals, the cultivation of shared platforms and shared responsibilities, the connection of shared resources and common actions, and the protection of common interests through shared norms. But if the four major mechanisms do not operate smoothly, the governance community of shared communities will also face practical difficulties such as low "shared population", weakened "shared responsibility", limited "shared action", and differentiation of "shared interests". This requires improving the cohesion of sharing, strengthening the awareness of shared responsibility, enhancing the absorption of shared action, and establishing an integrated benefit sharing network to achieve the pursuit of a better life in the governance community of shared communities, the goal of promoting modernization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Keywords: shared community governance community, build logic, realistic dilemmas, optimize the path, primary-level governance

[责任编辑:李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