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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 重要论述

摘 要: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从省域层面对一体推进“三不腐”进行了全方位探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深刻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在浙江萌发与探索的三重逻辑,循迹溯源学思想,对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扎实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一体推进 “三不腐” 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简称“三不腐”),既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更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

2002年10月至2007年3月,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从省域层面对一体推进“三不腐”进行了全方位探索,形成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思想深邃的重要论述,蕴含着深刻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这三重逻辑互为补充、相互联系,处处闪耀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光芒。因此,循迹溯源、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在浙江萌发与探索的三重逻辑,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践导向性、科学真理性与历史必然性,对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扎实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反腐败斗争的省域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在浙江萌发的实践逻辑

浙江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具有市场经济的先发优势,但也率先面临着“成长的烦恼”:一些腐败的新情况新动向可能会较早的显露。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的五年间,始终把管党治党牢牢抓在手上,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面对浙江反腐败斗争的省域特点、浙江干部群众的热切呼声,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为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的形成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04年8月,习近平同志以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深入思考为基础,在《浙江日报》头版“之江新语”栏目中,发表了《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的短论,提出“要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1]。这是首次提出“三不”的理念,形成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初步构想。2005年6月17日,习近平同志到武义县后陈村调研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时明确指出,“事前教育很重要,让人不愿腐败;事后处理也很重要,让人不敢腐败;全过程监督更重要,使人不能腐败”[2]。这“不愿腐、不敢腐、不能腐”理念一经提出和实践,就为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和飞跃。

鲜明提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阵地”,营造“不愿腐”的社会氛围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基于当时浙江在一些领域出现的不正之风和不廉行为易发多发的特点,他深入思考、研究总结腐败问题的成因、特征和规律,并致力于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路径。他非常重视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认为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代表的是落后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阵地、营造氛围。他强调,“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先进的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力在促使干部廉政、勤政、优政等方面的作用”[3]。在他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浙江省委早在2003年就开始探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2005年7月,他指导颁布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将廉政文化建设“升级”为打造文化大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在习近平同志的主导下,浙江省委又相继颁布了一些政策文件,例如《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细化落实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和主要任务。习近平同志还重点部署实施了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的“六进”工程,积极营造了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此外,他还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注重加强法纪教育基地建设,时常叮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算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这“三笔账”,在当时全国取得了广泛反响。

鲜明提出“有贪必反、有乱必治、有腐必惩”,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2002年,习近平同志调任浙江工作不久即代表浙江省委明确提出,必须始终坚持“有贪必反、有乱必治、有腐必惩”的原则,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2004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了坚决查办腐败案件的重要性,他指出,只有采取这样的措施,方能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我们党坚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不可动摇的决心,有效消除腐败现象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阻止腐败现象的滋长扩散,进而才能教育一大批党员干部。在他的大力推动下,2003年至2007年,浙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499件,处分党员干部36284人,其中厅级干部36人、县处级干部737人[4],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在浙江全省上下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习近平同志不仅高度重视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也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的身边、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他坚持纠正问题与推动发展共同发力,实施综合治理的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与民争利的行为。同时,他还推动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省上下以自查自纠、专项清理等方式上缴各类款项9374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559件,涉案金额3.5亿元[5]。

鲜明提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事关根本、关系全局,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规范、制约、惩罚等众多功能。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要构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要求、具有浙江地域特色、有较强操作性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包括思想教育、权力制约、监督管理、法规约束、测评预警和廉政激励等在内的系列制度机制。2003年7月,得益于习近平同志的亲自策划、亲自主导,浙江省委制订出台了《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这是全国范围关于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的首个省级规范性文件,获得当时中央纪委的高度肯定。在2005年1月,中央正式印发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后,浙江省委随即修订了原有的实施意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大内容”分解为30个方面、315项具体任务。随后,习近平同志还促成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制度的出台,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等,使反腐倡廉的实践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资源,进而固化下来,形成一个系统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发展: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在浙江萌发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无产阶级政党创建之初,马克思、恩格斯就深刻揭示了腐败问题的产生根源。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与发展,蕴含着深厚的理论逻辑。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丰富发展

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认为,反腐败是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对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多管齐下,而不仅仅是组织关系方面的建设。为了保持党员的先进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制定的《章程》中,就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入会条件。例如,必须符合同盟的目标、生产和生活方式;必须承认共产主义,不得加入任何反共产主义团体等。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就郑重宣告:“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6]。腐败和权力总是相互伴随,一旦失去对权力的制约,腐败就会肆意蔓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党应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激发群众监督的力量,来减少腐败问题的出现。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掌握着管理国家各方面事务的权力,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执政地位的稳固,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而反腐倡廉建设就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三不腐”正是在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中分析和处理腐败问题、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中应运而生的。一体推进“三不腐”,根本目的在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进而确保党始终能够坚定不移地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马克思主义系统观的高度凝炼

马克思主义系统观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普遍联系的整体,其中的所有事物及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一个大系统。马克思认为,社会就是“一切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每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7]。腐败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整体性问题,与诸多因素相关。与此同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三个阶段的划分,抑或是三个环节的机械分割,而是互相依存、深度融合的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才能形成合力、实现预期目标。具体来说,“不敢”是前提,侧重于惩处和震慑,目的是让意欲腐败者提高腐败成本,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心生畏惧;“不能”是关键,侧重于制约和监督,目的是科学配置权力,消除腐败发生的土壤,强化监督管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不想”是根本,侧重于教育和引导,目的是让人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在思想动机上就消除掉贪腐的念头。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整体着手,将“三不腐”统筹谋划、同向发力,形成整体合力,释放集成效能。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的创新实践

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包括腐败等弊端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被完全暴露出来。马克思和恩格斯目睹了种种弊病,就腐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思考。他们认为,腐败问题不仅是个别人的道德问题,而是社会制度导致的系统性问题,必须在根本制度层面上实现变革,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致力于探索更为公正、公平的社会制度,以达到消除腐败等社会弊端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非常敏锐地预测到,伴随着执政环境和时间的推移变化,无产阶级政权工作人员的“公仆”本质也会逐渐发生变化。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就围绕普选制、监督制和罢免制等方面进行了构思,以防止革命成功后“公仆”变异成了“主人”。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就鲜明指出,“现在有一种使苏维埃成员变为‘议会议员’或变为官僚的小资产阶级趋势,必须吸引全体苏维埃成员实际参加管理来防止这种趋势”[8]。为了消除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思想,列宁采取了动员公职人员上前线、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诠释了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律”的两个答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腐败思想,推动形成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时代特征的反腐败创新理论。

从清廉浙江到清廉中国: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在浙江萌发的的历史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对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认识也在实践与探索中不断深化拓展。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立足浙江、放眼全党,对“三不腐”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与新时代以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制度机制建设,在理论渊源、核心要义、实践价值、思维方法等方面一脉相承、高度契合。

接续的战略安排:始终坚持“三不腐”

从2004年8月,习近平同志首次提出“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理念,到2013年1月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三不腐”的目标任务,要求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2014年1月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发展了“三不腐”理论,明确提出“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随着正风肃纪反腐斗争的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丰富了“三不腐”的理论。2019年1月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正式提出“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1年11月,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作出科学总结,指出“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2022年10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到一体推进“三不腐”,并强调了继续“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重要性。到2023年1月,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响应总书记号召,必须将“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与“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三不腐”。由此可见,一体推进“三不腐”经过长期探索和持续深化,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选择。新征程上,必须始终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持之以恒推进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一贯的反腐认识:始终坚持标本兼治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始终强调反腐败治标更要治本,他一方面坚决推行“从严治标”,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有效遏制住;另一方面,他又专注于“彻底治本”,积极从根源上预防和惩治腐败。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与浙江工作期间的提法相比,“三不”由“倒序”变为“顺序”,把“不敢”作为实现“不能”和“不想”的前提和基础,将标本兼治落实到一体推进的系统逻辑里,也更加符合思想意识发展和腐败治理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刻把握反腐败标本兼治的基本规律,采取了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方式,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机制。我们既拿出立竿见影的“当下改”的举措和办法,又提出长期持续改善的“长久立”的制度机制,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我们成功地打出了一套标本兼治的组合拳,使得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并得到全面巩固。在新征程上,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进一步加紧在不敢腐方面的压力,深化拓展在不能腐方面的工作,巩固提升在不想腐方面的效果,全力打赢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

不变的政治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反腐败离不开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的制度机制,也离不开一个权威有力的领导主体。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最有决心、最有能力去推进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注重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倡导构建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机制。在2003年,也推动出台《中共浙江省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一个核心”“三个党组”“几个口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2004年10月召开的浙江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推动会议审议通过了“巩固党执政的八个基础、增强党执政的八种本领”的意见,以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举旗定向、统筹部署,构建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掌握反腐败的领导权、主动权,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为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非凡成就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永恒的主题基调:始终坚持全面从严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深刻认识到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自觉把从严的标准定得更高、措施抓得更实。他一方面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大多数”,另一方面又对“关键少数”提出更高要求、实行更严监督。他代表省委常委会向全省人民作出“六项廉政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始终将从严要求贯穿全过程,这方面的探索实践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提供了重要参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在思想、管党、执纪、作风等方面从严,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成功路径。从在浙江期间的“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到中央的全面从严治党,从在浙江期间的“既严打大贪官又狠抓小贪小污”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打虎、拍蝇、猎狐”,从在浙江期间的“越是领导干部越要廉洁自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抓住关键少数”,这些都充分凸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认知和洞察力,充分体现了持之以恒“严”的主基调,以及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定力。

结语

习近平同志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在浙江萌发与探索的三重逻辑相辅相成、相互递进。实践逻辑阐发了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开创了浙江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在省域范围内的科学运用。理论逻辑彰显了习近平同志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深刻回答了“如何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重大问题。历史逻辑诠释了从浙江经验到中国实践,随着一体推进“三不腐”从地方到国家、前后接续又不断丰富完善的厚重底蕴。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要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在浙江萌发与探索的三重逻辑所蕴含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扎实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本文作者为 董瑛,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权力监督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季文伟,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研究”(20BDJ019)和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共产党基层党建百年经验研究”(21JZD007)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习近平:《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浙江日报》,2004年8月2日,第1版。

[2]本书编写组:《干在实处 勇立潮头——习近平浙江足迹》,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365页。

[3]习近平:《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第450页。

[4]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从“巩固八个基础、增强八种本领”到新时代党的建设》,《浙江日报》,2018年7月28日,第3版。

[5]《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007年6月12日。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13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4页。

[8]王中汝:《论列宁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思想》,《科学社会主义》,2020年第2期,第18—26页。

责编:李 懿 /美编:石 玉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