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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研究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党的全面领导和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从结构——功能——组织力的视角来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结构、组织功能在与外部环境互动中生成相应的组织力。乡村振兴战略对村级党组织提出了以政治领导力为统领、内部管理力为前提、外部功能力为目标以助推乡村振兴的新要求,然而现实中村级党组织转型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致其功能难以发挥,在组织力方面更有弱化倾向。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应从巩固组织地位、完善人才结构、增强组织功能出发,全面提升其政治领导力、内部管理力和外部功能力,从而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安排,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要“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级党组织是落实和完成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终端和末梢,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力量和重要抓手,提升其组织力更是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因此,要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一、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内涵与分析框架

“组织力”是一个管理学和组织学的常用概念,是指组织配置资源、协调活动、整合引导、实现导向目标的能力。管理学在概念上将“组织力”界定为组织能力,是组织各种能力聚合而形成的合力,为中国共产党组织力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借鉴视角。关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内涵的界定,目前学术界代表性观点是将“组织力”视同为一种“组织人们去完成组织目标的能力”,是组织内各要素有机融合而形成的合力。例如,高振岗提出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是基层党组织焕发出来的动员力、发展力、监督力、管理力、执行力、知识力、战斗力、凝聚力形成的合力;李小新提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应当包括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肖长春、郑传芳提出村级党组织组织力是村级党组织依靠自身组织资源和组织优势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能力。延续前述视角,有学者从外部和内部两个层面探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认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是党组织有效组织自身和整合社会的能力。杨洋将其归纳为内聚和外溢两个维度,内聚维度包括党员管理、组织优化两大任务,外溢维度包括整合社会、增加认同两大任务;赵大朋、简皎洁认为基层党组织“内在组织力”是党组织调控和整合的能力,“外在组织力”是党组织适应和动员外部环境的能力;孙会岩认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是“对内”的组织覆盖力度、党员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外”的群众工作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等有机统一;吴成林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对组织内部而言指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对组织外部而言指对农民群众的影响力、号召力、动员力、服务力等。学者们从内外向度阐释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基本内涵与构成要素,为我们分析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奠定了丰富的理论基础。但对于村级党组织来说,它的组织力生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受到自身组织原则、组织结构、政党功能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影响。现有的研究大多只是从静态结构的视角考察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忽略了对组织力生成过程的分析,更忽略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农村社会结构变迁、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目标对党组织组织力的影响。

事实上,政党是一个政治组织,政党的政治性是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本质属性,也是与政党组织力紧密联系的。任何政党的组织力都是建立在政党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之上的,与政党组织原则、组织结构密切相关,与政党功能相匹配,受制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唯一的领导核心,肩负着带领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党的组织力价值取向必须以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党的组织力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是相辅相成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末梢,村级党组织是密切联系群众、贯彻和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组织基础,包含多种结构要素和功能要素,分别构成整体结构和整体功能,在与外部环境互动的过程中村级党组织按照特定的组织结构和存在的各种要素综合作用并生成了组织力。换言之,从结构——功能——组织力的视角来看,村级党组织的组织成员、组织体系、组织制度、组织纪律、组织文化和组织价值等各种结构要素在与外部环境互动中生产并支持相应的组织功能,这些功能作用于村级党组织自身和外在环境而产生的效能,就是村级党组织组织力。

历史与现实的逻辑表明,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的实现是一个渐次推进的过程,基于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任务,中国共产党具体政党功能的侧重必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而政党功能的调适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现代化的主要内容。随着不同时期村级党组织应发挥的、能发挥的功能有所调整,相应的,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具体内容和实现方式也实现相应的转型。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应当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履行好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过程中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的功能与职责。围绕乡村振兴抓基层党建、抓好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决定了村级党组织功能应当包括有效实施党的领导、管理教育功能、组织动员功能、发展推动功能、思想引领功能等等,相应地,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包括政治领导力、内部管理力、社会动员力、发展推动力和思想引领力等五种组织能力(见下图1)。其中,政治领导力是指村级党组织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具有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内部管理力是指村级党组织通过完善党员队伍结构、有效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以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和增强党组织内聚力的能力;社会动员力是指村级党组织通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激发群众参与到农村基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建设中来,集中农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共同助推乡村振兴的能力;发展推动力是指村级党组织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工作,将组织资源转化为推动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推动发展动力,从而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思想引领力是指村级党组织对农村社会和农民群众在意识形态、思想观念、价值理念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增进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从而把乡村振兴战略变为农村群众自觉行动的能力。实践中,五种组织能力互相依赖、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能力体系,并呈现出内核—边缘的圈层分布。处于核心圈层的组织能力是政治领导力,体现了村级党组织领导力的核心范畴和实现方式,对于提升其内部管理力和外部功能力、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决定性作用;处于中间圈层的组织能力是内部管理力,体现了村级党组织所具有的强大的政党内部治理能力,是政治领导力和外部功能力得以实现的前提基础和力量源泉;处于边缘圈层的组织能力是外部功能力,包括社会动员力、发展推动力和思想引领力,体现了村级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是政治领导力和内部管理力的价值指向和目标指向(见下图2)‍。

二、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新要求

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三农”工作的体现。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来看,乡村振兴战略涵盖了22项具体指标、3项约束性指标和19项预期性指标,其范围之广、内容之全、意义之大前所未有,要求党和国家必须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预示着党在农村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将发生重大变化,而村级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工作的前沿阵地,其职责和功能也必然进行相应的调适与转型。

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实践中,村级党组织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高度的耦合性。一方面,村级党组织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实施主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执行、项目实施和资源配置都需要强大的组织力量为支撑,客观上要求村级党组织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中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大局,发挥好资源整合、利益整合、价值整合等作用,从而把村级党组织打造成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是乡村走向复兴的转折点,有助于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公共资源向乡村倾斜和流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对村级党组织建设不利的衰落颓势,为村级党组织进一步提升领导能力、完善组织功能、拓展发展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必然对提升其组织力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路径提出更高的要求。

其一,以政治领导力为统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政治功能是村级党组织的基本功能,也是村级党组织的核心和根本所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乡村振兴中,村级党组织要以政治领导力为统领,增强把握乡村全面振兴方向、大局和全局的能力,加强对农村社会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坚持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村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最高领导权和最终决定权,坚决防止村级党组织缺位、越位、错位、失位和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和政治保障。

其二,以内部管理力为前提,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组织基础。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村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村党组织书记作用能否发挥,直接关系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只有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村级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组织书记的组织领导作用,才能把村党组织的优势、功能和力量充分发挥出来,形成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要进一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从政治、能力、思想、领导权威等方面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把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充分融入到村党组织书记的“引育用留”制度体系中,努力将其培养为“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人、本领过硬的乡村振兴带头人、推动乡村有效治理的实施者、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动者和文明乡风的引领者”。

其三,以外部功能力为目标,为乡村振兴准备强大组织力量。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带领农民群众发展乡村、振兴乡村是村级党组织重大的使命和责任,客观上要求村级党组织“要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上下更大功夫,推动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乡村生态、乡村党建全面强起来”。因此,加强村级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不仅要大力提升其政治领导力和内部管理力,而且要大力提升村党组织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乡风文明水平等方面的外部功能力。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主心骨”和“领头羊”作用,充分发挥组织动员、发展推动、思想引领等各项功能,带领农民群众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教育引导农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切实把乡村振兴的红利惠及到全体农民,从而把党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面临的问题

特定的时代任务决定着党的建设的内容和方向。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围绕乡村振兴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已经成为新时代党在农村新的任务与课题,在“应然层面”村级党组织要顺应乡村振兴需要,实现自身转型,更充分地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但在“实然层面”,其转型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至于其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在组织力方面更有弱化倾向。

(一)村级治理行政化,无法有效整合农村社会

在乡村振兴中,国家以财政资源、产业项目、公共服务等方式全面进入农村社会,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村级治理行政化趋势逐渐加强的促成机制,突出表现为村干部的脱产化、正式化、坐班化和误工补贴工资化,越来越倾向于国家干部身份的村干部将主要精力和工作用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村党组织也成为事实上乡镇政府的“准派出机构”。长此以往村党组织将异化为自上而下执行行政任务的工具,难以有效整合农村社会、回应村民的公共需求,形成一种“行政空转”的特殊村级治理形态,并逐步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

另外,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来看,行政化的村党组织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强大的领导力,这与农村经济社会组织的软弱性形成鲜明的力量对比,两者在农村实践活动中无法构成平衡的治理结构以及协同的互动关系。其直接后果是村党组织对乡村振兴工作事务“直接包办”和“直接替代”,弱化了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功能和作用。

(二)村庄内部空心化,面临“组织找人难”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向外流动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兼业化现象依然突出,致使村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面临着严重的“组织找人难”问题。许多农村地区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处于留守型状态,出现了“年老的不能干、年轻的不愿干、有能力的不想干、无能力的干不了”的尴尬局面,严重制约了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同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客观上要求村党组织书记要具备较强的政治领导、经济发展、文化引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能力与素质,但现实中相对衰落的农村很少有如此全面优秀的人才,难以满足国家政策和农民群众对“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的较高期待。即使一些农村地区通过乡镇优秀干部兼任、副科级干部待遇、打破晋升“天花板”等方式选拔了真正符合政策要求的村党组织书记,也难以改变数量不足且质量不高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化困境,“有党支部书记而无党员”“有党组织而无党员作用发挥”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治理功能弱化,引领作用难以发挥

如前所述,行政化和空心化的村级党组织面临着严重的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难以将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帮扶转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在组织动员群众方面,村级党组织的主要资源和时间都用于考核、迎检、开会等事务性工作,事实上用于服务农民、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时间减少、工作减量、动力不足,其直接作为农民利益代表者、维护者和践行者的角色和功能日益弱化,加剧了农民与党组织的离心感,影响了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村级党组织固化的设置方式导致对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组织的嵌入和影响不足,直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被削弱,村集体经济“空壳化”现象依然严峻,无力解决村内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服务等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引领乡风文明方面,部分村级党组织依然坚持“重经济发展、轻思想教育”的观念,忽略对农民群众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精神状态的正确引导,出现了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对失衡的问题。‍‍

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对策探讨

乡村振兴战略是包含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目标在内的复杂工程,要求村级党组织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提升政治领导力、内部管理力和外部功能力,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一)巩固组织地位,提升政治领导力

对政党而言,党的首要属性是政治属性,党员首要的身份是政治身份,党的领导的首要内容是政治领导。作为唯一领导党和长期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所有‘执政’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领导’行为”。因此,要大力推进村党组织去行政化进程,使其回归政党本位,将其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真正加强村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一是突出政治功能。村级党组织要跳出科层制逻辑和行政化思维,始终坚持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并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政治领导力。从纵向上看,村级党组织要自上而下把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和落实到位,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在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使乡村振兴不脱离党的统一集中领导、不偏离正确和整体方向。从横向上看,村党组织要加强对农村社会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在农村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完善村党组织实施有效领导、其他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全面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组织基础。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从现有的制度文本来看,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之间是“领导、支持与保障”的关系,其领导核心作用并不在于对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和资源等各项具体事务的直接干预和过多包办,而是通过协商、对话、合作和共赢的方式提升其引领力和整合力,即以宏观领导、微观指导的方式落实政策、对接资源、引领治理、激发力量。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行“党小组+村民理事会”的工作模式,即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要由与村民联系最为紧密的党小组(一般以自然村为主)提出,然后提交村民理事会进行讨论,再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最后由村“两委”负责实施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既在村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下实施推进,又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的殷切期待,做到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三是构建多元参与机制。要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多元治理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为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创设制度空间、畅通参与渠道,同时协调好各参与主体内部和主体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推动多元主体在共治、共建和共享中实现各自的组织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整体目标的高度一致。例如,村党组织要动员乡贤理事会、老年协会、宗亲会等内生型权威组织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与监督中来,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既让群众的意见能够“上得来”,又让村党组织的决议能够“下得去”,在乡村振兴中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二)完善人才结构,提升内部管理力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村级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核心和关键力量,干部队伍数量多少、质量高低、行为取向和价值偏好直接影响着村级党组织内部管理力的强弱。“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由此,要构建引、育、用、留协同推进的“四位一体”人才制度体系,促进各类人才“上山下乡”,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的“源头活水”。

一是“必要条件+否定条件”明确标准。要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来确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必要条件,即政治上对党忠诚,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经济上深谙市场,具备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作风上敢于担当,保持艰苦朴素和攻坚克难的精神;群众基础深厚,善于做好村民工作;思想观念先进,对新事物的适应能力强。同时,也要坚持底线原则,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的否定条件,即把有违法犯纪、拉票贿选、侵占集体资产、参与宗教组织等行为者排除在村党组织书记的提名外,保证选举出来的党组织书记既符合村民的期待,又能够满足带领群众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需求。

二是“本土干部+外来干部”拓宽渠道。村党组织干部队伍应该以本土人才为主,把农村社会中各种能人和各类返乡人才优先充实到村“两委”中,尤其是要把在乡村振兴中涌现出来的农民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乡村能工巧匠等专业型人才纳入党组织的选才范围内,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资金、资源和能力等优势。同时,要从涉农部门、涉农专业或者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积极探索由乡镇优秀干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做法,帮助村党组织建强领导班子、培育后备力量,引导社会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向村党组织靠拢,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三是“经济待遇+社会保障”激发动力。为了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农村地区要逐步实现村党支部书记由“兼职化”向“专职化”过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探索建立“基本报酬+绩效奖励+集体经济奖补+专项经费补助”等薪酬体系,探索村党支部书记工资看齐当地乡镇副科级干部、村“两委”成员工资看齐乡镇科员的做法,并确定30%—50%不等的绩效奖励,合理拉大村干部的工资档次和数额,以激励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的信心。同时,要调剂财政专项资金为在乡村振兴中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村党组织书记和干部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加以关怀,解决其为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增强组织功能,提升外部功能力

对村级党组织来说,其“社会职能”要根据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关键在于“要使党的组织从注重权力掌握和运行的组织,转向注重服务社会、凝聚群众、巩固执政的组织”。因此,提升村级党组织外部功能力,需要充分发挥其在引领、组织、动员和整合农村社会和农民群众中的功能和作用,不断增强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内生动力。

一是增强服务功能,提升社会动员力。在乡村振兴中,村级党组织要以强化服务功能为抓手,把服务农民群众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以精准、优质、高效的服务来贴近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使村党组织和党员潜移默化地融入群众之中,“与群众打成一片”。例如,推行农村党员“包片联户”制度,以党员家庭所在区位划分网格和责任片区,以物质奖励和社会评价塑造党员的责任主体意识与服务意识,通过入户走访收集村情民意、传递党的声音、调节社会矛盾,履行好村级党组织向上反映群众实际诉求与向下贯彻上级政策部署的职能,使党的组织体系贴近农民的日常生活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服务资源与农民近距离对接,从而打通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乡村振兴与服务群众的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

二是增强发展功能,提升发展推动力。村级党组织要领导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产增收来增强发展功能、提升带动能力,努力探索将党支部建在合作社上、党小组建在产业链上等做法,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优势,把村民组织起来开展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夯实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对于贫困农村地区来说,要以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载体承接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项目以领导乡村富民产业发展,鼓励农村党员优先参与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动员村民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资本入股合作社,推动形成“支部牵引、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

三是增强教育功能,提升思想引领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全面、整体的工程,既要外在“塑形”,也要内在“塑魂”,“塑魂”就是村级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风文明建设,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具体而言,村级党组织要把宣传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融入到农民群众具体的、日常的生产生活中,真正构建一套既不失党的声音又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价值认同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于无形中嵌入政党价值、生成价值认同,实现党的思想和理论掌握群众的目的,从而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作者:尤琳 魏日盛,分别系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据《社会主义研究》杂志)

[责任编辑: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