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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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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新视角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乡村振兴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就要求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进行全新思考、深入剖析,探索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从现状中正确看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趋势

近些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监管部门提出服务的系列要求,金融资源的投入已经很大。截至2022年末,我国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9.25万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比上年末提高3.1个百分点。从涉农贷款总量来看,已超过同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但从结构上来看,真正投向农业、农民的信贷资源较少,金融资源不足仍然是当前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现状。截至2022年末,农户贷款余额只有14.98万亿元,农业贷款余额只有5.06万亿元,在涉农贷款中的占比相对较低。融资难、融资贵的基础性问题仍然存在,金融对乡村发展、产业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强,还没有完全建立金融与乡村相互融合的机制。

实际上,“金”只是外在表现和承载形态,“融”才是内在目的和根本方法。新时代乡村发展对金融的需求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强调“金”的外在表现和承载形态,而且更加注重“融”的内在要求和根本方法。特别是在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的发展、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呈现出了新的趋势。一是融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需要改变金融存在的形态,从原先过于中心化向泛在化转变,就像糖一样溶入水中,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二是融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需要通过服务触达和产品创新,知民所需、解民所困,融通城乡经济内循环、微循环。三是融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需要通过金融之手促进城乡各类生产要素融汇聚合,利用金融的撮合中介功能,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有序流动、供需高效精准匹配,使乡村的要素市场活跃起来,让要素的价值充分激发出来。

从问题中有效瞄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痛点

当前,社会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一些议论,既有金融机构认知与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乡村社会中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因素。

第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仍然存在三个非对称性问题。一是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与乡村经营主体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导致部分地区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存在“两张皮”问题。二是信用不对称,农民对自身信用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金融机构投放贷款也需要找到真农民、真农业,才能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三是信心不对称,导致部分农村地区乡村社会发展中金融服务提供得不及时、不充分,直接影响乡村社会对金融服务的信心与期待。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性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也反过来会影响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信心。

第二,农村金融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一是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从发展实际看,乡村基础设施投资周期长、回报慢,相对于二三产业,农业天然弱质,农民居住分散,广大涉农经营主体规模小、数量多,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二是农村地区的数字化程度仍然不高。尽管国家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地区的数字化水平,但乡村数据资源分散、“数据烟囱”大量存在、数据的标准化程度不高,不利于金融机构通过科技化手段、数字化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三是农村金融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给予了法律保障,但细化的农村金融促进条例形式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成型。

第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尚未跳出传统金融服务路径。传统金融服务的抵押文化,与三农领域缺少有效抵押介质之间存在冲突。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村资源资产、经营资产对应的各类农村产权,所涉及的产权交易、价值评估、抵押登记、风险缓释、抵押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缺乏相关配套措施,还难以实现抵(质)押融资作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现实中权能的张力与韧性不足,使政策效力难以很好地释放。

从需求中深刻领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作为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我们要看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与传统的金融服务存在诸多差异,全面理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与作为,树立乡村金融的新视角。

第一,金融不仅是资源,更是促进乡村发展的要素。要素的思维就是将金融融入地方乡村振兴工作之中,与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推动乡村振兴重大项目、乡村振兴工作重点难点等相融合。通过金融的力量,整合乡村土地、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生产要素融合,提高乡村全要素生产力。

第二,不仅要强调金融的经济属性,更要强调金融的社会功能。传统农村金融从金融机构出发看农村,着眼自身发展,重点在“金”。乡村金融从农村出发看金融,着眼农村社会的发展进步,重点在“融”,更多用金融科技、平台经济的方式,创新模式、方法、路径服务乡村。通过金融赋能社会,实现金融大众化;通过新修金融“水利工程”,把金融活水引入田间地头,推动实现农民容易贷款、便宜贷款,助力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

第三,金融不仅提供资金支持,更要助力推动融合发展。传统农村金融的社会关系表现为金融机构与客户的关系,建立的是单向的服务,把金融作为农村发展的手段。乡村金融,是以金融为中心整合服务乡村的有效社会资源,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有序流动、供需高效精准匹配。要注重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农业全产业链,立足于构建乡村发展新生态,构建金融服务场景,为产业链不同主体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四,金融不仅仅会“钱生钱”,更能实现“人帮人”。传统农村金融更多的是追求经济效率与经济效益。乡村金融要坚持“服务大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的愿景,在服务乡村振兴时,不仅是简单的资金投入,更应注重金融的人文关怀。通过金融的力量,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提高农民的主体意识,让广大农民在发展中分享红利。

从发展中全面构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逻辑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坚持科技性、融合性、创新性,应用平台化思维,深化数字化经营,推进场景化服务,全面构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打法、新生态。

第一,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按照粮食生产端、流通端、销售端全链条,搭建农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贷款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二是加大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国家级制种大县等支持力度,加强对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金融服务。三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助力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等建设发展。四是助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贸农批市场发展,支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服务好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

第二,助力产业振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应用金融科技手段,搭建“从基地到餐桌”的蔬菜产业链、“从一棵草到一杯奶”的奶业产业链等生态场景。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中,完善利益链条,通过金融要素发挥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一是在创新中丰富金融产品供给。二是以科技赋能顺应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趋势,广泛获取应用农业产业链数据,激活农村要素市场。三是充分共享,充分整合乡村各类资源,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第三,赋能乡村社会,助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以金融资源优势,充分整合乡村社会资源、治理资源,主动融入乡村治理之中。通过连接智慧政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流转交易等重要系统平台,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贡献独特的金融视角与方案。长期以来,乡村不缺信用,缺的是信用发现机制和工具。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坚持“真农民、真农业”的基本逻辑,从解决乡村信用问题着手,立足乡村社会特点,结合多元涉农数据,构建乡村信用体系,实现乡村普惠的人文价值。遵循信用量化、信用增信、信用变现的逻辑,充分应用信用村、信用户、道德积分等乡村信用数据,设计专属金融产品,让真正讲信用的农民获得便捷的金融服务。

第四,走近农民群众,下沉金融服务重心。针对乡村基础金融服务不足的短板,要充分发挥科技金融优势,从乡村基础金融、非金融服务入手,以数字化、平台化的思维,下沉服务重心,降低服务门槛,把银行的服务从“窗口”送到“村口”,从线下到线上,让农民群众感受到金融的温度与亲切。加大农户生产经营贷款投放力度,强化金融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通过引入土地确权、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农业订单等多维数据,对农户进行信用画像,创新线上贷款产品,让偏远地区的农民,只要点点手机、提供相关数据,就能获得贷款资源。

(作者系中国建设银行乡村振兴金融部总经理、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