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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着力点

摘 要: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离不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都离不开党建引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需要立足于三个着力点,即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以提升引领能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以增加农民致富机会,促进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关键词:党建引领 乡村振兴 基层党组织 集体经济 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十四五”以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表明,要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离不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都离不开党建引领。

结合近年来的研究来看,可将乡村党建引领界定为,农村基层党组织通过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自身结构和功能,提升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能力,引导农村各类组织开展基层治理,并探索运用现代化手段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既有研究主要是从基层治理或社会治理的角度来探讨乡村振兴中的党建引领问题,但乡村振兴并不完全等同于基层治理或社会治理,还涉及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党建引领是全面引领、系统引领和集中引领,不可能只关照到其中某个方面或某几个部分。

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内生动力不足一直以来都是制约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因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关键就是要激发乡村的发展活力和农民的内生动力。乡村要有活力关键在于产业和经济,如果没有产业,经济不发达,乡村就缺少活力。要农民有内生动力就必须赋予其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因此,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需要立足于三个着力点:即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以提升引领能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以增加农民致富机会,促进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以提升引领能力

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政治领导力为统领,以提升组织覆盖力为前提,以提升群众凝聚力为基础,以提升社会号召力为抓手,以提升发展推动力为目标,以提升自我革新力为保证”来提升组织力[1]。结合乡村振兴的实际,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政治领导力、自我革新力、发展推动力和农村治理力。政治领导力是指对党的政治路线以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的准确理解把握以及实践执行的能力[2];自我革新力是指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发展推动力是指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农村治理力是指推动农村公共事务有效治理的能力。总之,政治领导力是方向,自我革新力是基础,发展推动力是保障,农村治理力是依托,“四力”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提升组织力的途径较多,结合地方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验,如以软弱涣散整顿、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引领治理等为抓手来不断强化组织力等,但部分乡村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治领导力弱化。主要表现在部分村党组织书记胜任力较弱,对政策学习不够,对本村的基本情况了解不够。还有部分村党组织的执行力较弱,在某种程度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这些现象都会导致村党组织影响力的不断弱化。二是自我革新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不足,部分党员干部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学习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发展推动力不优。主要表现在缺少谋划发展意识,在对如何结合地方实际寻求差异化发展上目标不清、思考不深。部分村党组织缺少真正有力的“领头人”,也疏于发现和形成带领村民致富的“能人”“贤人”。四是农村治理力不强。主要表现在缺少创新治理意识、能力水平不高,一些村党组织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较弱,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工作过程中存在被动应付,主动担责意识不强,安于现状,创新性不足等问题。

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是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取得实践效果的重要因素。党建工作要结合乡村实际,立足于解决问题,采取相应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首先,要通过政治引领来提升组织力。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整治“四风”问题为牵引,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要推动全员抓党建,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推动村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实效化建设。必须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要持续抓好抓牢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回头看”,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党支部按照相关的工作要求,瞄准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顿方案。

其次,要通过队伍建设提升组织力。要持续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抓实班子工作,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不断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村级团组织、妇联、党员民兵、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不断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由乡镇各业务部门牵头,分类分级做好专题培训,促进其更好履职尽责;积极落实村后备干部培养人,通过定期联系沟通、参与村级事务、参加教育培训、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培养。要持续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量,结合党的主题教育,深入宣讲,切实增强学习教育实效;要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发展计划,加强党员发展政治审查,规范入党手续和发展程序,同时要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存量;要深入推进党员积分管理,将积分制与村级中心工作和公共事务充分结合。

最后,要通过治理创新提升组织力。要充分挖掘各类人才,提升人才服务乡村的自我认同感和荣誉感;对各类人才要加大表彰宣传力度,挖掘典型,营造爱人才、惜人才、尊重人才和支持人才的社会氛围。要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完善村“两委”班子常态化从严管理机制,通过更新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规范不断加强村民自治;优化各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行“五个到户”党员联系群众基层治理模式和“党建引领·三员五长网格化”机制,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和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移风易俗常态化,常态化管好用好村综合服务平台,落实村级政务服务下放事项。

发展村集体经济以增加农民致富机会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产业兴旺为乡村持续发展奠定经济基础,农村现代化必然要求农业现代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重要目的在于要促进乡村能够自主地创造更多的财富,使农民能够就地就近就业,实现生活富裕富足。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产业发展,在当前,还有很多乡村集体经济不够发达,体量较小。村党组织要积极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在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下不断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使农民有更多的财富增加机会。

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立足乡村资源禀赋,整合现有资源资产,打造乡村特色产业,推进融合发展。在当前,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已经出现了众多有代表性的模式,如湖南省宁乡市喻家坳乡湖溪塘村在“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经验基础上,走出了一条“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通过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该村村党组织引领发展,先后解决了发展思想不统一、资金匮乏、能人不足、销路不畅等方面的现实问题,更重要的是在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上实现了“统分结合”,为集体经济发展的产权与组织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整体而言,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村党组织要摸准本村资源状况,精准定位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资源是产业发展的基础,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等都是资源,一种或几种资源丰富的乡村可以依托资源来发展产业。但是,那些没有资源,或者资源不具优势的乡村,同样可以借力外地的资源或者创造资源优势来发展产业,比如,曾经广为流传的浙江多地“没有资源‘借’资源,没有市场‘育’市场”的模式。当然,一般来说,在发展产业过程中,既要科学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找准路子,进一步增强对辖内集体经济资源统筹调度和协调发展的能力,又要多方引入外部资源,借助于政策和社会资本来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乡村还要按照“集聚发展、梯度有序、错位发展”的原则,优先做好民生保障类产业。比如有的地区,通过“乡村振兴车间”的优势整合,“村社联合”的共建共享,提稳“菜篮子”;通过“合作社+农户”模式共享利益,“扶贫田”变“振兴田”,扎紧“米袋子”;通过发展中药材林下经济,看好“树林子”,既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又推动了多方力量抱团取暖、共同富裕。

第二,村党组织要通过党建引领吸引人才,实现利益共享。村党组织要帮助村民脱贫致富,解决其生存发展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出台激励政策、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高水平、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真正把懂经济、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纳入村“两委”班子里。要经常组织专题培训,让他们到先进发达地区学习新思路、新方法、新招法,拓宽视野,强化经济思维、发展导向,使村级党组织真正成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核心领导力量。村党组织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努力争取上级和外部支持,持续加强惠农富农措施力度、产业引进力度,努力把“蛋糕”做大,确保享有充足的资源来构建乡村利益共同体。

第三,村党组织要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多主体作用以促进村集体经济协调发展。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要做好结合文章,统筹镇区和农村,特别是社区、村的协同发展,打造差异化的发展模式,使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乡村经济和产业的发展要与当地的传统文化有效融合,村党组织要坚持以产业为要,努力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以文化引领助推产业发展,加速促进血液良性循环。还要利用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平台,创新发展思路、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及土地资源、推进电子商务等模式,实现村集体增收创收。要充分联合镇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和企业,促使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要更好地发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通过其联农带农,共促经济和产业发展。

促进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融合中,自治是核心也是基础,无论是基层德治还是法治,都需要以村民自治的方式来具体落实。当今,要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坚持、发展并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因为,一方面,农村、农民对高质量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民主权利等提出新期待,另一方面,权力和资源的持续下沉,也进一步冲击着传统农村社会秩序和内部深层结构,单纯依靠农民自发性的村民自治,必然无法应对随之带来的利益格局变化。应对这一系列挑战,离不开党建引领;要积极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凝聚多元合力共治共建,努力解决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自我治理乏力、程序机制缺陷、行政化与自治权的冲突等难题。

就当前来看,村党组织在党建引领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着较多问题:一是村党组织的引领权威有所弱化。除前文所述的能人偏少外,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结构不优等问题,影响村党组织战斗力的发挥,不同程度地存在自身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二是村民主动参与自治的热情不高。农村社会结构转型、人口流失、利益矛盾加剧等现实,都让村民的归属感降低,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也随之淡化。村党组织引领村民参与的事务大多集中在政务、服务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群众乡村建设参与感不足。三是党建力量的统筹与自治要求相偏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承担着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乡镇政府作为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基层公共服务部门,应该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工作。但二者之间的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就是要在如下几个主要方面发力,激发出农民的内生动力:

第一,通过党建引领,建强组织与优化力量。乡村治理的主体包括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两委”、乡村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等,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取决于坚强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要不断增强村党组织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其扮演好多元化乡村治理的“融合者”角色;要充实基层党组织的骨干队伍,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精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号召农民人大代表、致富能人、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等后备力量积极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要优化农村党员干部的成长和培养机制,完善甄别考核、奖惩考核等机制,进一步拓展基层党员干部的上升渠道;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农村党员的长效机制,重点提升党员队伍引领发展、建设文明乡村等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党建引领村民自治过程中,还要妥善处理村与乡镇的关系。通过分级分类建立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与村“两委”的职责范围划分,尊重差异、科学引导村民自治;要优化考评程序规范党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考评机制。考核必须重在实际有效、考准考实,切忌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让基层干部能够卸掉包袱轻装上阵。

第二,通过党建引领,构建完善的协商民主体系。农民是否具备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至关重要,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全体村民共同治理乡村。要增强村民参与自治的自觉性,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减少对公众自身事务的过多干预,给予基层民主政治实际效能运转的空间;进一步拓宽村民的参与渠道,成立多种形式的村民自治组织,发挥其在村民自治中的组织和协调作用,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素质与能力,重点提高“农村精英”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树立先进个人典型,潜移默化地影响周围普通村民的参与意识,使其主动积极实践于基层民主的各项事务之中,不断深化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协商机制。现阶段,要在“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村工作部署、项目规划建设等重要问题都能够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三,通过党建引领,促进不同主体的协同共治。作为领导核心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对乡村社会的多元力量进行整合吸纳,引领乡村走向协同共治。在横向上,要建立健全以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党组织为核心、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一核多元”组织架构,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真正做到组织党员发挥作用,动员群众迅速行动,凝聚力量协同发力。在纵向上,要健全“党支部—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突出“微单元”“微循环”“微治理”,更好辐射到村到组,连接每家每户,推动产业带动,共建共治共享新乡村发展。

第四,通过党建引领,凝聚共识与实现价值认同。治理共识是乡村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凝聚共同的价值共识,才能够对多元主体的多重利益进行协调,提升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基层党组织引领村民自治,就需要通过其价值引领,以价值共识生成治理共同体的行动准则和目标,不断提高自治多元主体的参与力和行动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充分挖掘乡村传统道德规范、公序良俗,涵养和培育村庄社会的共同体意识,进而不断扩大集体认同;充分利用各村道德讲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服务载体,加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发挥村庄文化的传统作用,充分保留中华民族文化精粹,充分发挥自治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作用,通过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载体,督促村民在生产和生活中,自觉地对照村规民约的标准来规范一言一行。需要采取多种方式,激励党员主动发挥作用,带头学、带头干,带头奉献社会。

【本文作者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主任;本文受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点课题“乡村振兴背景下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XSP2023ZDI006)的资助;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吴高辉博士、魏珑硕士、刘婷婷硕士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1]李小新:《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党建文汇(上半月版)》,2018年第1期,第13-15页。

[2]冯耀明、张淑芳:《提升组织力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与关键》,《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42卷第1期,第44-47页。

责编:王 克/美编:王嘉骐

责任编辑:张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