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文志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种子作为农业的“芯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然而,受地域环境影响,有些育种企业规模小、科技人才支撑不够、科研力量不足,制约了其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此外,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科研院所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分别占有。在成果转化时,科研院所占有的部分要进行拍卖,有可能被别人买走,不仅直接影响了合作企业的后续发展,也严重损伤了企业参与种子研发的积极性。
因此,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乔文志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农业农村部制定院企育种合作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育种企业共建“育繁推”一体化联合攻关合作平台,解决育种企业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科研机构联合稻米育种企业在粳稻主产区建立优质粳稻育种合作平台,让育种企业加速发展,让科研成果在产区中广泛应用,让院企合作长期稳定良性发展,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国家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攻关形成的科研成果在转化时,将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有偿定向转让给合作企业,既能鼓励企业参与科技攻关的积极性,又能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