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地质院院长 何寄华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矿产资源生产国、消费国和进口国,战略性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能源资源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由于受到各类地质勘查投入剧减,国家层面对地质队伍建设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和有力的指导监管,中央地质队伍与地方地质队伍建设有些脱节、缺乏有机的联动,支持保护地方地质队伍发展的政策较为缺乏(比如,自然资源部取消了地质勘查资质,中央财政用于地质找矿经费不能进行转移支付,中央财政不支持地方地质队伍能力建设,找矿成果缺乏有效激励政策等)等原因影响,各省市区地质队伍发展不平衡及管理体制不统一,大部分地方地质队伍财政预算保障不足,生存发展困难;从事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业务不多,主业主责逐步弱化;地质人才青黄不接,出现较为严重的人才断层,技术装备多年没有得到改善,适应向地球深部进军的地质工作能力不足。
基于问题导向,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地质院院长何寄华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地方地质队伍在国家地质找矿工作中的战略地位。加强国家部委对地方地质队伍有机有效指导管理,完善地方地质队伍与中央直属地质队伍的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新型的央地队伍关系,把地方地质队伍纳入实施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队伍体系,在自然资源部及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统一指导安排下,提出本省市区在国家找矿突破行动中工程(项目)部署建议方案,承担本省市区国家部署的主要地质找矿任务,发挥地方地质队伍具有丰富地质信息资料、深入成矿规律认识、集成找矿方法技术、长期找矿经验优势、坚守艰苦奋斗传统等优势,推动国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出台加强地方地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21年,自然资源部出台了促进地勘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由自然资源部出台加强地方地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地方地质队伍承担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及地质科技研究的主要职责,明确地质工作在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防治地质地震灾害、助力重大战略实施、提供系统地质技术方案等领域的主要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地勘投入、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把地方地质队伍逐步建设成为人员精干、技术精湛、装备精良、作风精益的能担当新时代地质工作重任的主力军。
三、加强中央对地方地质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一是允许地方地质队伍直接承担中央财政安排的地质工作任务,参照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支持政策,设立地质工作经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并对重点能源资源保障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加强地质行业监管,立足地质工作“三性”要求和安全质量标准,完善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为地方地质队伍开展勘查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环境;三是制定地质找矿成果相关激励政策,聚焦为国家提供安全可靠稳定自给能源资源产品战略目标,激发地方地质队伍找矿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统筹央地地质队伍的能力建设,在关键技术装备保障、重大科研平台设置、高端人才团队培育上给予地方地质队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