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 张志勇
“县中振兴”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领域的热点话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提高县中教师能力素质”。
经过调研发现,中西部地区高中教师待遇低,已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县域高中发展提升面临的挑战之一。具体体现在:
中西部分地区县中出现教师“有编制”“招聘难”现象。中西部地区县中新入职教师待遇偏低,对师范院校毕业生普遍缺乏吸引力。据中部某省一所县中校长反映,年轻教师短缺的直接原因是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回农村工作,根本原因是教师待遇过低。此外,中西部地区县中教师对收入待遇满意度较低。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张志勇提出如下建议:
健全中西部地区县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县中教育涉及教育公平、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县中教育是国家和地方共同事权,要改变当前县中经费供给主要由县级财政承担的状况,逐步提高中央和省级政府分担县中教育经费的比例。
中央财政设立县中振兴专项经费,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县中教育经费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专项用于新建高中建设经费补助、化解债务,以及新招聘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
适当提高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与学费标准。国家统筹测算高中教育成本,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提高高中阶段学生学费标准。
尽快出台高中课后延时服务经费财政和家庭分担制度,为县中教师提供课后服务补贴。
提高中西部地区新入职县中教师待遇保障水平
强化边疆县、民族县、脱贫攻坚巩固县高中学校新进教师“一揽子”待遇保障政策供给。国家为上述地区县中新进教师设立为期3至5年的生活补贴;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出台的保障性住房进校园政策,支持教师周转住房建设,鼓励和支持省、市、县各级政府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毕业生。
此外,确保中西部地区县中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将其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