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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上能下”求索中奋发“向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健全了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规定》中深刻领会优胜劣汰的核心要义,在新征程中昂首阔步,奋发有为。

常揽“能上能下”双面镜,在“上下”对照中“磨一剑”。《规定》列举了十五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庸者下、劣者汰,“能下”则有下之过;能者上、优者奖,“能上”则有上之功。“能上”与“能下”互为倒映。“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广大党员干部要常照“能上能下”双面镜,常找差距,常补不足。以“能下”为镜鉴,时常反思自己是否有“向下”的倾向,自敲警钟,时刻树立危机意识,不断自我鞭策。要以“能上”为导向,见贤思齐,以“能上者”为榜样,重新调整再出发,比学赶超更进步,树立真抓实干的好作风、攻坚克难的真本领、勇挑重担的责任心。“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要在自我革新中不断进步,勇于打破传统思维和认知,勇于跳出舒适圈,在自强不息中不断奋进,在创新求变中勇立潮头。

站稳“能上能下”大舞台,在“上下”交错中“试锋芒”。《规定》鲜明地树立了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无为者”下位,“有为者”才有位,“能下”有效推动了“能上”。“九万里风鹏正举”,在这个大有可为的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延续热血沸腾的激情,敢闯“新路子”,敢蹚“新航道”,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爬坡过坳、涉险过难,甩开膀子用心干、踏实干,“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对于在干事创业中动真碰硬的担当者、勤政务实的实干家而言,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既是大展拳脚的赛马场,也是最为坚实的保护和激励,要站稳“能上能下”大舞台,拼出干事创业的新气象,干出更加卓越的新作为,向着更宽广的天地阔步迈进。

抓稳“能上能下”大转盘,在“上下”竞争中“争一流”。《规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能下者”,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再上”的机会。相反地,倘若“上位者”在其位却不谋其职,拿不出“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也会让其再下来。要认识到“能上”与“能下”并非是两条一路到底的单行道,两者之间具有相互转化的可能性。“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党员干部要不断砥砺奋斗,一刻不能“掉链子”,时刻打起“精气神”,奋力担当使命,不断创新业绩,才能不被淘汰。越是遇到“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境地,越要披荆斩棘,不惧阻力,以足够的决心和胆气“闯关夺隘”,在摸爬滚打和严训苦练中百炼成钢,在深耕精研和创新改革中发展跨越,在百舸争流中勇创一流。(临沧市永德县乌木龙乡扎摸村驻村工作队员 郭关琼)

[责任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