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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论坛】推动高校院系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022党建论坛

院系作为高校的基层组织单位,是落实高校各项职能的主体部门。院系党建与业务虽然在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工作方法等方面有一定差异,但其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服务于高等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坚持高校党的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深度融合。”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将高校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作为高校党组织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并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做出规定。

长期以来,高校院系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一直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这对高校将中心工作的难点、焦点转化为党建工作的重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落实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院系必须在实践层面针对融合的组织机制、实施路径、考察评价做出针对性安排。

首先解决好融合的“组织机制”问题,推动院系党支部与教学科研机构“同构相融”,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有机”融合

从优化院系治理结构的顶层设计出发,一是强化领导班子的设置,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员院长兼任学院党组织副书记,党员副院长兼任学院党组织成员,从组织安排上加强院系党政力量的融合。

二是优化党支部的设置,教师党支部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由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支部书记,使党建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一肩双挑”。院系党组织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以“双带头人”激活教书育人“双引擎”。

三是健全党政联动机制,加强院(系)集体领导,实行党政分工合作。院系党政班子要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与高校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学院的基础与特色,共同研究提出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实际工作中,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系)重要事项的决定权,但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对有关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对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把关作用。

着力解决好融合的“实施路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有效”融合

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相融合。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院系的教育教学活动要立足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一根本大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院系党组织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引育、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要始终突出教育教学中心位置,各项党建工作要有利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

推动党建与科学研究相融合。一是以党建引领科研。高校是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党的领导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前提和基础,是科技创新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院系党组织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与发展需求、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的研究规划,整合全校学科资源,设置和优化学科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育学科增长点,强化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

二是以科研促进党建。院系党组织要以传承科学家精神为切入点强化师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团队的形式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在教学科研团队、新兴交叉学科、重大项目团队成立党支部,把“党支部建在科研团队上”,将政治优势转化为科研攻关优势,在科研攻关中强化党的领导。

推动党建与社会服务相融合。院系应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鲜活实践,结合学院的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强化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能力,把“党建+社会服务”融入到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中去,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院系党组织要围绕重大国家战略与社会问题上开展理论宣讲、科学普及,志愿服务等活动,尤其注重发挥高校智库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作用。

推动党建与人才工作相融合。高素质师资队伍是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支撑。院系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坚持“引育并举”,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院系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根据学院教学与学科发展需要,在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管理、人才评价、人才激励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将优势转化为对人才的引领和帮助。

关键解决好融合的“考核评价”问题,推动党建考核与业务考核“同步互评”,实现党建与业务 “有力”融合

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形成党政“同向发力”。一是党员教师与党支部在年度总结时,须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进行“同步述职”。二是院系在年度考评时,须对党建成效与工作业绩进行“双向互评”,两者互占权重。在绩效考核中,将党建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评价指标;在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考核中,将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内容,既看团队和个人的业绩表现,又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情况。三是党建与业务考核评价结果“同步运用”,考核优秀者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职称晋升、干部推荐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约谈个人或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取消评优奖励资格,必要时给予一定惩罚措施。

在高校院系党建与业务发展中,不同类型的高校和院系,在融合的障碍和解决途径上各有不同。但只要找准党建与业务的结合点,党政齐抓共管,推动在组织机制、实施路径、考核评价上“同构相融”、“同频共振”、“同步互评”,就能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有机”、“有效”、“有力”融合,达到党建与业务“双促进”目标。(作者:张婷婷上海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上海中医药大学党的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系2022上海市教育卫生党委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重点课题“高校院(系)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的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22ZD03)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