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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要勇于有错即改

古人云:“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当前,不少年轻干部生活成长的环境顺风顺水,很多是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吃过的苦头不多,经历的挫折困境不够,遇到的考验也不足,其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没有得以充分树牢,一旦踏入社会,就容易被“吃点喝点、收点拿点没什么”“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样的不良行为和扭曲观点影响。一旦犯错要即时改正,还有机会重整旗鼓。倘若犯了错还心存侥幸或者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一错再错,错上加错,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刹不住车,坚持一条路走到黑,那么人生就会折翼,到时候既害了自己也辜负了群众。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教育挽救干部的方式方法。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充分把握“四种形态”,针对能悬崖勒马,知错能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后产生的影响和后果不太严重的问题,在党纪法规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分的幅度内,给犯错误的同志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犯错的干部能在人生的正轨上迷途知返,重新站起来。

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三观”,抵制不良风气,树牢纪律规矩意识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培养年轻干部,要从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着手,一方面,要引导新时代的年轻干部牢记坚定理想信念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的事,做到“信一辈子、守一辈子”,常修常炼;另一方面,要强化警示警醒,以案为鉴,充分汲取近年来查处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时刻坚守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和纪律底线,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对“问题”干部要多在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督促其争做廉洁自律、奉公守纪的标杆。

坦诚面对错误、承认错误、改正错误需要勇气。古人有言,“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有了错误能正视,并及时改正,就会赢得大家的钦佩和尊重。年轻干部还有大好的人生年华,有缺点、有不足、有失误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怎么看待。只有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改正错误,把曾经的过错当做前进道路上的一面镜子,常常对镜反思、反躬自省、有错就改、正己修心,就一定会在新征途中干出一番事业来。(昆明市盘龙区纪委 李钰)

[责任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