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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红绿灯”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发展我国数字经济的战略地位,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也要清醒认识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手抓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一手抓好监管规范,切实防范资本平台的野蛮生长和市场垄断问题。

开启加速推进产业数字化战略布局的“绿灯”

强化数字化的生产平台。数字经济发展可以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和传统产业链生产效率。目前传统生产制造业亟须通过产业数字化实现转型升级。产业数字化过程就要求生产制造类企业从生产环节入手并延伸到产业链条各个环节并嵌入数字化的各类服务,如金融服务链路、智能化采购链路、售后服务链路等,以此把工厂内部的自动化转变成工厂之间的数字化,最终提高全产业链生产效率。

优化数字化的消费平台。零售新时代已经到来。以电商为主的数字化消费平台所蕴含的新的交流、交易模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模式和社交结构变革的重要推动力。我国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网络零售国,随着生物识别技术、AR购物、云货架、无感支付、智能试装镜等前沿技术日趋成熟,零售新场景和新体验快速演化,商业零售呈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态势,“高端超市+生鲜餐饮”的新业态已经形成,亟须优化数字化消费平台的资源配置。

细化数字化的服务平台。首先,实现线下流程的线上化。通过数字化将线下流程和内容转到线上,让传统服务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连接特点实现规模化提升。其次,还要重构服务场景。传统服务行业数字化过程本质上就是通过重构服务内容来提高服务效率。通过产业数字化,传统服务企业可以嵌入多平台和多场景,如金融服务可以嵌入到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租房平台、售车平台、出行平台等,从而实现个性化与规模化结合的商业模式。

深化数字经济管控平台。产业数字化一方面激发了创新、提高了效率、拓展了发展空间,但另一方面也会集聚资本、加深数字鸿沟等。因此,发挥数字经济平台促进资源配置积极作用的同时,要深化数字经济平台的监管规范,积极探索构建在创新、税收、反垄断、国际规则、信息技术风险与安全等方面的数字经济管控规则体系。

设置规范数字产业化运行秩序的“红灯”

抓住数据所有权。数字产业化最关键的“资本”是数据的所有权。互联网因其数据的快速复制性,导致没有“所有权”的概念,因此要让数据生产者拥有数据的所有权,同时还要拥有一定的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数据的采集者和服务提供者拥有收益分配的优先权,以此鼓励对数据的采集、治理和服务行为。同时,还可以利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等特点建立一个第三方组织来承担数据的储存、供给等工作,该组织对所有数据均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加强“大数据”算法治理。一是利用大数据进行监管。从过去的分布式监管,向利用算法进行数字化监管转变,即只监管数据、通过数据进而监管其他。在监管的过程中,通过区块链把数据“控”起来、“算”出来,再逐层向下延伸。二是对算法本身的监管,随着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的广泛应用,算法已经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也要看到算法对社会治理带来相应的冲击和挑战,算法黑箱、算法歧视成为不可规避的问题,加强对算法本身的监管,也是“大数据”时代的题中应有之义。

促进透明式监管。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伴随着个人信息泄露、算法歧视、科技伦理等一系列问题。其解决途径不能靠人管算法,而要靠算法管算法,要以算法为核心建立数字经济的透明监管制度。通过加强非经营性数据的共享,规范企业的同质竞争及数据的无原则采集,探索个人数据中立托管等多模式应用,提高监管透明度。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