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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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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强化激励的人才评价体系

对人才的评价,主要是识别或评估人才的价值大小,而人才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变化的,因此对人才的评价也应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前提是必须科学准确。随着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党中央从顶层设计上对人才工作进行了全方位部署,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这一要求的提出,是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关键是要突出人才评价体系在强化激励中的重要作用。

人才评价导向要正确。正确的导向是引导人才干事创业的关键。事业发展需要人才,人才的价值要靠事业来彰显。总体上看,我国对人才的评价导向是正确的,有效激励了广大人才担当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人才评价导向还有偏差,在激励人才干事创业上还有差距。同时也不可否认,对于这些导向不正确的领域,人才的作用发挥也不够好,人才生态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都不利于改革发展事业的推进。为此,一定要推进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让人才的主观能动性提升起来、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人才评价标准要完善。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才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待遇?这些都是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对待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不能不加区别,不能与其他人才的待遇一样,这样就是“浑水摸鱼”,最终的结果就是“摸不到鱼”。所以,对待特殊人才、高层次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体现出人才评价标准的差异性,从而强化对不同层次人才的有效激励。对人才评价标准的建立,要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确定薪酬待遇,更不能简单以人才称号配置学术资源,让“帽子热”降下来,让人才评价标准回归本真,充分彰显“以实绩论英雄”的人才评价价值理念。

人才评价要鼓励创新。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大力鼓励创新,这也就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鼓励人才充分展示才能、努力创造价值。为此,人才评价也要主动聚焦、跟进作为,就是要着力激发人才的创新精神,完善科技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探索对创新人才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各方面优秀人才创新作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保障。(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 颜玉婷)

[责任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