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中国品牌 > 公司治理 > 正文

国企应更具国际竞争力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整体进入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接下来将锚定“三个明显成效”的目标,奋力夺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胜利。这一重要表述,意味着我国在推动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协同推进等方面取得了关键性的进展。

两年多以来的改革,推动我国国企总体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改革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就。改革使得国有企业的治理更加规范,管理更加高效,国有企业的资本布局更加优化,资产质量更加优良,激励约束更加合理,创造性积极性充分激发。这些积极变化,进一步夯实了发展基础,推动国有企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2022年一季度,虽然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形势,但国有企业依然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促进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之间良好生态的构建,强化了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的协同发展,推动了宏观经济发展质量的整体提升。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4.3%,其中国有企业增速明显快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为拉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进一步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在落地见效上下功夫,还需稳妥施策,多角度多层次助力国有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一方面,要在高质量发展基础得到筑牢夯实的基础上,着眼于加快世界一流企业建设,聚焦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让高价值、高质量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突出特征。尽管与过去相比,国有企业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同行业世界一流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共同努力,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提升。

具体来说,在完善公司治理过程中,国资国企系统要进一步推动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明确研究事项分类标准,加快完善并落实党委前置研究清单,厘清党委会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推动董事会配齐建强高效运转,科学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加大外部董事管理监督,加快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

另一方面,经济价值的创造能力提升,应是国有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提升的关键着眼点所在。要按照这一理念,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的价值创造实践,持续深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以创新突破提高产品与服务的增加值率,进而推动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的提升,让企业在价值创造上更具国际竞争力。应加快推动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指导混改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混改全过程监督。

(作者系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