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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途驻守最后一米讼门 创新诉源治理无缝对接

——来自湖北省黄梅县法院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湖北省黄梅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立足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及黄梅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诉前调解、推进诉调对接,服务诉源治理,不断巩固政法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升执法为民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不用“对簿公堂”就能将矛盾妥善化解,书写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篇章。2020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16380件,审执结14953件,诉讼服务质效指标、执行“3+1”核心指标、审执质效均全市第一。先后被湖北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普法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湖北省高院评为党建工作、“一站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书香法院”,被黄冈市中院授予审判管理工作、执行工作、宣传调研工作优胜单位和“集体三等功”。近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先后两次到黄梅县法院调研,对黄梅县法院创新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政治建设在先  守好“基本盘”

党建政治引领,品牌效应叠加。通过“三力”综合施策,加强互联互动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审外,一方面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输送了法院智慧,持续为黄梅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争取重视,助力共建。按照“党政主导、法院主推、部门主责、基层主抓、群众主体”的体系要求,黄梅县法院主动靠前作为,及时主动向县委汇报诉源治理工作。在县委政法委推动下,各乡镇积极建设综治中心,法院将调解室搬进综治中心、各村(社区),并派出员额法官入驻综治中心、调解室,建设“共享法庭”;积极向人大汇报并推动把“一站式”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对接16个乡镇党委政府,与8个县直单位、12个基层党组织融合,推行“法院+妇联+工会+商会”“法庭+司法所”的1+N模式,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

党建引领,倾力庭上。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人民法庭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明确法庭党支部管思想、管干部、管业务、管落实的实质化职能。深化法庭党支部和所在镇街村社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加强交流合作,实现党员共育、服务共抓、优势互补。大力开展“示范支部”“党员先锋岗”等品牌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发挥“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法院全面发展的新路子。

品牌引导,全力扮靓。2019年8月在诉讼中心组建“宛静工作室”,先后建立了诉前调解联络点、行业或组织诉调对接工作室、速裁团队等。通过“法院+妇联”模式,共受案1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0%,多次受到妇联表彰,工作室被黄冈市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宛静个人也当选为市第五届妇联代表。通过“法院+工会”模式,受理各类劳动争议、工伤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102件,成功调解59件,为当事人追回工资50余万元,“法院+工会”调解室年受案数、结案数和达成调解协议数进入全省全10位,获得湖北省总工会表彰和荆楚网报道。近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实现结案1128件,结案率达到了98.45%,调解成功率达到80%。

诉前调解在线   拧好“减压阀”

实践证明,立足“双三分”做到诉前调解在线拧好“减压阀”,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可充分发挥法官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帮助群众提供更多司法服务和解决途径。

纠纷分类,诉前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官主题调解室,并分别出台了《关于开展法院+司法所、妇联、工会、商会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工作举措和考核措施,具体应用到妇女儿童权益、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纠纷处理中,主题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在非诉调解中的优势。各基层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负责与各乡镇综治办诉调对接及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工作,各类纠纷能够快速引导、迅速分流,构建诉前调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按首接负责制的要求,法院可主动启动对纠纷的诉前调解,相关组织也可反向启动诉前对接,一体联动接续响应,力争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就地管控、快速处理。

团队分类,调解分道。“宛静工作室”主要承担诉前调解、业务指导、“1+N”诉调对接连接点、诉源治理办公室、平安家庭建设联络点、速裁案件审理等工作,按家事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类别设立主题团队,律师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分类应对。针对当事人诉求类型选择有专业技能的法官、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心理咨询师、行业主管人员履行专业调解任务。各基层法庭与乡镇、社区人民调解中心则从事日常调解工作。根据纠纷大小、进程变化,实现小纠纷快速调,大纠纷精细调。

方式分类,应对分策。调解时效上体现一个“快”字,诉前指派或委托第三方调解组织处理的,调解时限为三十日。速裁团队主持调解的,时限为十五日。调解方式上体现一个“便”字,为方便当事人可采取电话、微信、网络沟通,远程视频调解,避免往返跑。调解结案上体现一个“明”字,达成调解的,引导当事人当即进行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达不成调解的,转审理程序。两年来诉前调解案件2470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超40%,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72%,线上视频调解786件,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诉调对接在行  当好“稳压器”

大量案例表明,立足“三宜三则”延伸联动多方参与共同发力,诉调对接在行当好“稳压器”,无缝对接诉源治理扩大诉源治理成效的同时,可降低成本和破解案多人少瓶颈,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和彰显司法公信力。

调解优先,宜调则调。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集纠纷预防、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下诉源治理服务平台,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诉讼、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积极适用调解优先原则。聚焦情、理、法,聚力当事人说事、行业说理、法官说法,聚合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提高调解权威,促进矛盾纠纷案结事了。对于争议较大调解不成的,随即转立案登记进入审理程序。2021年,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36件,其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235件,即时履行312件,化解矛盾涉案金额共计1.9亿元。

风险预判,宜解则解。2021年,为了更好地落实改革要求,他们依托法官主题工作室组建了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审理团队,受理材料、立案、审理均在团队内安排专人负责。虽然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大致相同,但每起事故却细节各异。结合事故性质及法律事实,他们自接受当事人材料时对案件进行风险预判并进行繁简分流,对于案情简单且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建议的案件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遇复杂事故在团队内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共同研判,制定审理方案。为防止损失扩大和反复调解导致案件审理时效增长,他们制定了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不超15日的要求,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诉调贯通,宜快则快。向当事人发放《诉前调解建议书》,并充分告知通过诉前调解具有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所不具备的高效便捷低成本优势,纠纷处理从审理程序的3个月、6个月到法官主持调解的15天,时长压缩80%以上,当事人看得见的是“快”。一旦调解不成,立即转入审理程序,当事人体会得到的是“便”。一个尺度衡量,调解与诉讼效果预期相当,双方当事人还可避免激化矛盾,获得共赢。强化了诉讼与非诉讼等多种解纷方式的联动和协调,强化了源头解纷效果。

志士惜日短,奋斗路正长。下一步,黄梅县法院将在黄梅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全面提高多元解纷能力,全面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深度融合,最大限度提升纠纷解决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简约、精准、创新、高效的多元解纷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张飚 黄斌鹏 吴干东 宛静)

[责任编辑:王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