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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疫情不阻办案路,数字法院显成效

自浙江省桐乡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以来,桐乡法院干警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线上调解、网上开庭、异地联动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审理执行不停歇,司法服务不打烊。

4月6日至15日,桐乡法院网上立案348件,电子送达8547次,在线庭审151次,在线执行约谈303次,在线查询、查控财产2107次。

法庭封闭“不停摆”

II级应急响应期间,濮院全域处于疫情防范区并进行封闭管理,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诉讼活动的影响,濮院法庭迅速开启“云”办案办公模式,进行网上诉讼服务及诉讼活动。

4月6日下午,濮院法庭陈秋岚法官正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全程在家中参与庭审。与此同时,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正在隔壁的审判庭进行线上审理,除了主审法官陈庆丰外,原、被告席及旁听席上空无一人,双方当事人在家中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庭审。

居家办案“不停歇”

“双方当事人能否听到?”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4月6日下午,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准时开庭,崇福法庭法官助理马丽在办公室通过电脑屏幕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原、被告三人分别在家中陈述了各自身份。

而视频的另一头,该案的承办法官姚亮在家中书房里主持庭审,经过半小时的起诉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对本案做了当庭宣判。原来,受疫情影响,姚亮法官不得不居家隔离,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该案进行了线上庭审。

疫情的突袭打乱了姚亮法官的工作安排,但没有打断他的工作节奏。他对已排期的案件进行梳理,符合线上开庭的,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转为线上庭审。在居家隔离的3个工作日内,共办理了5起案件,做到隔离不停工。

“共享法庭”来助力

因疫情原因,4月6日至12日,市法院诉服中心所有线下业务暂停办理。原定于4月8日开庭的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能否如期开庭,是目前面临的问题。原告代理律师身处上海封控区,而被告王某年龄大,无法自主参与线上庭审,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何贤璇便想到利用“共享法庭”线上开庭。

4月8日上午,在大麻镇司法所的“共享法庭”,被告王某在庭务主任的帮助下,通过笔记本电脑成功视频连线身处法庭的何法官和远在上海家中的原告律师,开启了一场“不见面”“屏对屏”的庭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当即转账支付款项后,案件圆满了结。

执行工作“不掉线”

因近期疫情防控,线下执行工作受限,桐乡法院干警李守进利用浙江法院执行“一件事”平台对申请被执行人冯某名下一辆金华牌照的汽车发起查封申请,金华市车管所在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查封。因车辆被查封,无法进行年检,被执行人冯某主动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并自觉缴纳罚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桐乡市人民法院  童法)

[责任编辑: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