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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

——新发展阶段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政策建议

摘 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和比重是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手段。未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键在于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要以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作为基础,以多维制度体系构建作为保障,以分异化的精准施策作为手段,以人力资本的优化政策作为支撑,以有序畅通的社会流动格局作为条件,来推动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和倍增。

关键词:共同富裕 中等收入群体 收入倍增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的路线图在于“调高、扩中、增低”,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和比重是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手段。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分配的“晴雨表”、应对风险的“定盘星”,所以人们普遍认为朝气蓬勃的中等收入群体掌握了一国“通往未来的钥匙”。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必然之举;有利于稳定内需释放消费红利,是实现向“内外双循环互动协调”新发展格局转变的重要手段。正因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的远景目标。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

中等收入群体是从收入角度来看社会群体的收入分化状态,家庭(人均)收入应该是主要(唯一)衡量标准(李实,2021)。判断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标准诸多,我国统计局曾将2018年价格下家庭(典型的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万元—50万元之间定义为中等收入家庭。统计局以此标准判断2017年中国超过4亿人是中等收入群体,中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中等收入群体。虽然从总量来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绝对数量极为可观;但从国际视角来看,发达国家普遍中等收入群体占比70%,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任重道远。

扩中:缩小低收入群体,促进该群体加入中等收入行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核心关键在于“提低”。只有尽快通过多种有效举措促使低收入者“增收”和“稳收”,低收入群体越来越多地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才能实现扩中目标。所以,要促进“稳增长”和“稳就业”双重目标的实现,真正做到“提低扩中”,必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制定提升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同时针对低收入群体异质性形成差异化的“提低”对策。

稳中: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防范中等收入人群滑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除了“提增量”,更重要在于“稳存量”。防止中等收入群体“返贫”、防范中等收入群体滑落到低收入是重点。要通过有效的“减负”呵护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需要更为适配的公共政策设计,如税制设定原则避免“劫不富”的情况;另一方面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从中等收入群体负担成本减轻视角促进这些领域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对中等收入群体更有力地托底,是“稳中”的关键所在。

优中:调整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破解中等收入群体地区不平衡。我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整体比例不高,而且内部也存在结构不协调,同时在地区间也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在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方面,已有研究发现,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呈现“底端大”的形态,即超过七成中等收入群体居于中等收入区间的底端,中间层比重严重不足,这使得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存在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在地区不平衡层面,不同地区和城市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造成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严重。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绕不开的是调整中等收入结构、破解不平衡问题的“优中”问题。

育中: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育中”,推动中等收入群体提增量。针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小微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育中”的对策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重点。如何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即完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赋予农民工同城市居民在就业劳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和住房保障上同等的地位和权利;改善营商环境,完善小微创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勤劳致富和稳步增收,是“精准育中和扩中”的核心要义。

综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在于扩中、稳中、优中和育中的有效统一。不仅需要保持中等收入群体的稳定性,降低其脆弱性,而且更需推进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进入到中等收入者队伍,从而实现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稳步“扩围”。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难点:破解制约流动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瓶颈障碍

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橄榄型社会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形态。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孵化了规模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同时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拓宽了空间。但是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仍任重道远,必须理性认识存在的难点问题。

日益减弱的社会流动性是制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首要问题。近年来“不平等”现象在全球蔓延,社会流动性降低成为世界普遍的问题。社会流动性下降造成拉美“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反例警钟仍在耳。可以说,较低的社会流动性造成的社会僵化和阶层固化,是收入不公平、分配不均等、经济社会脆弱的深层次原因。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特别是构建橄榄型社会需要形成充分的自由选择和良好机会平等的流动社会(文雁兵,2021)。蔡昉(2021)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键在于扩大社会性流动,即促进社会横向流动转向纵向流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破除利益固化的樊篱,进一步畅通向上流动的通道,以扩大社会性流动的方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我国在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方面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的障碍,所以,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阶段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创造流动机会、畅通流动渠道、扩展发展空间,破解制约“扩中”的社会性流动格局的障碍,从而兜牢社会底线。

收入持续增长的脆弱性是制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核心问题。中等收入群体扩容增收是相伴相生的问题。整体来说,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想方设法让群众的腰包鼓起来,是“扩中”的关键。分类来说,难点在农村,要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鼓励农民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以及非农就业和创业,促进农民收入多渠道稳步提升,才能使得农村地区“精准扶贫”向“精准扩中”转变;重点在城市,要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定扩大就业、保持城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同时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使农民工收入增长保持长效机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整体居民收入增长仍存在脆弱性:农村地区劳动力转移受限,制约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家庭社会资源的相对稀缺,阻碍经营性收入提升;存在一定数量的农民群体内生性收入不足,存在“返贫”风险。而且城市生活中各类不确定性时有发生,未来收入缺乏韧性和负担水平居高不下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所以,破解收入缺乏稳定性问题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着力点。

多维制度建设的滞后性是制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根本所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完善各项制度来“保驾护航”。市场化改革方向,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是破除行政垄断、提升企业能力、提高就业率,促进收入长期稳步增长的根本基石。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即“调高、扩中、增低”缩小收入差距,形成良性的分配格局的基本保障。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真正构建起责任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条件。同时相适应的税收调节制度、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服务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等,均是有效调动各类主体经营的积极性,不断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客观需要。但由于我国转型和发展的双重特征以及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在促进收入稳步提升、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等多维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滞后的问题,制度缺失、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仍较突出。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破解的制约问题之一在于构建完善多维制度体系来作为“扩中”的直接支撑。标本兼治,通过激励相容的制度设计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并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通过制定、实施有关政策促进“扩中”的稳妥、持续推进。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政策选择和路径方向

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与比重,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重要部署之一在于制定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即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翻一番,从目前的4亿人左右增长到8亿人左右,占总人口的比重从30%左右提高到60%左右。可以说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促进中国经济转型、构建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微观基础。

多措并举保持经济稳步增长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居民收入和就业稳步增长有赖于宏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首要依靠仍是长期向好的中国经济发展。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宏观经济政策,应对国内外各种新挑战,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水平,保持我国经济中长期稳定增长,继续做大做好社会财富的蛋糕,为“扩中”筑牢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紧紧抓住新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变革促使传统产业改造、新产业成长等产业优化升级,稳定持续地创造出更多中高收入就业岗位,促使中等收入群体“稳收”和“增收”。三是提高企业、产业技术能力,增长自身的韧性,提高抗风险和不确定的能力,保证“白领”与高级“蓝领”队伍的稳定性,从而保证这类群体收入的可预期性。总之保增长、促就业、调结构是奠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经济基础、就业基础与收入增长基础的首位要素。

构建并完善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的多维制度体系。在分配制度方面,首先仍要坚持完善按劳分配的制度要求,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其次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调动各类要素激励和保障创新的积极性;第三,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最后,要进一步健全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强调“一次分配效率优先,二次分配兼顾公平,三次分配彰显爱心”的原则,确定“一次分配是基础,二次分配是关键,三次分配是辅助”的明确定位。

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首先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减轻居民个人和家庭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其次要深化改革,促使法定养老、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优化并定型;最后要坚持责任合理分担和群体互助共济的原则,强调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职能,真正构建起责任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分群施策、精准施策实施分异化的激励计划和政策。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关键在于精准识别潜在对象和关键领域,对“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应精准定位,采取针对性、差异化、分类化的政策: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群体,既要从源头上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制度,又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面向市场多措并举的帮助该群体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学有所长学有所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快推动农民工群体的市民化进程。适当放开放宽相应群体城市落户限制,让他们在城市中发展有底气有动力,同时,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在职教育,通过技能水平提升促进其收入的提高;针对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要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降低创业成本,提供更多的市场化金融服务,帮助他们稳定经营、持续经营和有效经营;针对科研人员和技能人才,既要提高该群体的工资待遇,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持续贡献,同时,要完善项目激励、成果转化等多重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针对基层公务员和一线干部队伍关键是完善工资制度,要适当提高该类职工工资待遇。

实行投资均等化和技能型人才提升的人力资本优化政策。人力资本优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和实现人力资本投资均等化。在义务教育的公共投资方面,应使得教育经费与经济基本保持同步增长,探索将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的可能性和途径。缩小城乡之间教育投入方面的差距,同时优化投入结构,使资金向教育薄弱地区倾斜。另外需要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还应重视农村地区儿童正规的学前教育,通过人力资本投资的均等化解决人力资本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人力资本优化的有效途径之二在于重视技能型人才增长的人力资本提升方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培育更多与市场主体需求相契合的技能型人力资本,促进教学、实践与就业的有效衔接。要消除阻碍技能型人力资本流动的刚性制度约束和体制障碍,探索构建统一与开放、有序与自由的人力资本流动机制,真正发挥技能型人力资本促进技术进步、结构升级和收入增长的核心作用。

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聚焦解决当前社会性流动机会、渠道、空间等问题,需要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政策和对策。要立足基本国情,把握发展规律,注重政府引导,强化市场作用:一是创造更多个人职业发展和价值实现的机会,增强个人通过努力奋斗改变命运的动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二是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三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发展空间。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积极正向的激励机制,是促进社会性流动的催化剂,通过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建设,引导劳动者爱岗敬业、努力奋斗,拓宽人才上升通道和发展空间。四是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兜底保障是增强社会性流动的底线,在推进精准扶贫的基础上,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特别是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促进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体有渠道、有可能实现向上流动,使更多人拥有社会性流动的通道。

【本文作者 魏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任保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参考文献

[1]李实、杨修娜:《中国中等收入人群到底有多少?》,财新网,2021年4月30日。

[2]文雁兵:《有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1月10日。

[3]蔡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亟待扩大社会性流动》,《中国经济时报》,2021年11月10日。

[4]刘世锦:《以提高人力资本为核心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较》,2021年第4辑。

[5]李春玲:《迈向共同富裕阶段: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成长和政策设计》,《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责编:董惠敏/美编:石 玉

Adhering to the Effective Unification of Expanding, Stabilizing,

Optimizing and Cultivating the Middle-Income Group

—— Policy Suggestions for Expanding the Middle-Income Group in the New Development stage

Wei Jie  Ren Baoping

Abstract: Expanding the size and proportion of the middle-income group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mote substantial progress of common prosperity. The future key to expanding and doubling this group lies in implementing the middle-income group doubling plan and the resident income doubling plan, with the economic growth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s the basis, the multidimensional construction of institutional systems as the guarantee, the differentiated and precise policies as the means, the optimization policy of human resources as the support, and the orderly and smooth social mobility pattern as the condition.

Keywords: common prosperity; middle-income group; income doub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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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