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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三治”融合 解出乡村善治必答题

乡村是社会的“神经元”,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当相互交织的新旧矛盾叠加地域广、人口多、文明程度较低的乡村特点,如何擘画“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乡村蓝图,探索乡村善治新模式迫在眉睫。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引领自治、德治、法治融合,才能构建乡村治理新路径,确保乡村有活力、安定、和谐,人民满意、幸福、平安。

“党建+自治”,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多元共治,加强乡村治理的统筹协同。各地政府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基层党组织架构,整合党员和村民的力量,成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引入网格化思维,汇集智慧平台等乡村治理要素,形成科学布局、职责明晰、有效衔接的乡村治理工作网络。一方面,实现了党建工作全覆盖、基层管理无缝隙,确保村情动态情况全掌握,为村民提供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的服务;另一方面,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村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参与村政的能力,激活乡村的自我净化和纠错能力,推动村民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

“党建+德治”,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以德化人,深化乡村治理的德治内涵。回顾中华五千年文明,一以贯之的即有“德”之一字。崇德重德尚德的文化理念,也应内化于乡村治理的方法论中。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号召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工作中以德服人。政府应通过多渠道宣传推广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好邻居等典型;拓展百姓议事堂、如意小食堂、心愿树爱心工作站等“五堂一站”品牌内涵;精心组织契合生产生活的“农民丰收节”等文化活动;开展改革婚丧礼仪等移风易俗塑新风行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乡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农民文明素质,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党建+法治”,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依法治理,强化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没有信仰,人们会迷失前进的方向;没有法治信仰,人们将丢失行为的准则。只有涵养全民法治信仰,才能夯实全面依法治理乡村的基础。法治信仰要深入人心,首先,党员干部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主动学法、尊法、守法,以法治思维想问题、以法治方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其次,要营造乡村法治氛围。下沉司法资源,建立专业普法队伍,党员带队、送法下乡,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社渚镇人民政府 秦旭)

[责任编辑: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