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经济金融 > 国企 > 正文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

777

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光明图片/许丛军摄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共同富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更是党领导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必然要在推进共同富裕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强劲动力。

1.深刻把握共同富裕的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前提是要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因为社会主义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自身不可克服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重物轻人、重资本轻劳动的剥削关系,使得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只有超越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用先进的生产关系匹配先进的生产力,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共同富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生产社会化,能够有效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使共同富裕由理想变为现实。

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要求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通过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实现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的统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能够有效避免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环境下所产生的生产过剩、无偿占有和供求不平衡等弊端;与公有制为主体相对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制度,能有效防止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弊端,通过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就业和收入分配也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有先有后、动态发展的过程,既不会是同步富裕,也不会是同等富裕,不能脱离实际抽象地谈论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不只是指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而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涵盖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方方面面,既追求物质富裕,又追求精神富裕,并使这二者平衡发展、相得益彰。精神生活富裕是更高层次的追求,内蕴着要实现更高的生活品质,意味着“美好生活需要”已经从过去的物质文化领域拓展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只有促进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才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国有企业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大有可为

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生产决定分配,分配中的问题是对生产中的问题的反映,避免分配中的两极分化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稳定器和压舱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可以有效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夯实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改善民生的基础,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国有企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持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提升“国家队”推动共同富裕的“能级”。

一是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争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动能。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是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共同富裕的必须。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中铁装备集团时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三个转变”重要指示,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国有企业要继续发挥好技术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增强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担当主体角色;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借助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组织吸纳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带动相关企业开展工程科技攻关,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竞争力,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一步、率先垂范。

二是坚持与民营企业实现合作共赢,争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领头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还指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大发展”。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会在更长远的时段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赢得未来。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大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既支持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又鼓励国有资本投资入股民营企业,推动形成国企与民企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争当勇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尖兵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共和国长子,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勇挑重担,在应急保供、医疗支援、复工复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步入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必须把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最大的社会责任,相应地升级社会责任履行方式,更好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具体说来,就是要将最大社会责任的理念融入企业战略、日常运营和产品全生命周期,实现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共生共益”,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

四是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争当资源配置的“先锋队”。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始终将自身的发展使命与国家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十四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不断增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稳定性,为国民经济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和强大支撑。继续积极践行央企使命责任,当好助力乡村振兴的国家队和主力军,努力创造乡村美好新生活,奋力激活乡村发展新动能,探索出农业现代化新路径,为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国中铁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