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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 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摘 要: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品牌历史悠久,服务紧贴农民,发展潜力巨大。步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是供销合作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是服务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是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迫切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供销合作社 品牌建设 农业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721.2文献标识码A

品牌是竞争力、影响力、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2017年,国务院批准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

近几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品牌创建行动,努力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增强系统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农服务层次和水平,为繁荣城乡市场流通、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发展阶段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大有空间,农业大有所为。供销合作社作为国家推进“三农”工作、直接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具有组织体系健全,经营网络遍及全国、连接城乡的特殊优势。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以品牌建设为引领,坚持优化结构,效率和质量并重,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整合优化为农服务资源,已经成为供销合作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乡村振兴、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重要路径,也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作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供销合作社是农村流通领域的主导力量。构建新发展格局,客观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农村在现代流通中的骨干作用。品牌是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文化、信誉等要素的综合载体。贯彻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点多面广、经营网络健全、专职流通主业优势,以品牌吸引资源要素,以高质量服务创造新需求。品牌具有引领示范效应,推进供销社品牌建设,有利于推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加强企业文化和信誉建设,促进市场流通标准化、规范化,健全流通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通道,完善网点广泛覆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城乡流通新格局。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还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民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

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作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然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为此,供销合作社要发挥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完整、服务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以品牌建设为引领,聚合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网点、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源,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联生产促流通”“强加工助流通”“拓渠道活流通”等方面带动全产业链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规模化、系列化、便利化、综合性的生产生活服务。同时,有效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观念和品牌意识,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农业产业市场竞争力。乡村产业兴旺,必然会带动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向富裕富足的生活迈进。

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是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迫切要求。作为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是一种市场主体,也是一种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供销合作事业,迫切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兴社强社作用。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有利于促使供销合作社全系统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新时代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求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品牌建设,有利于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重要抓手,为创新和优化为农服务供给提供建设方向,促进社有资本优化布局、基层组织优化服务;有利于激发社有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把握市场动向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促进社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主要特点

近几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不仅培育了一批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了一批优秀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由地方供销合作社承担品牌运营的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也在市场上打响。为更有效地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组织制定了供销合作行业标准《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品牌价值评价》,并开展了品牌价值评价试点工作。试评结果表明,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品牌产品质量具有较强优势,生产经营为农服务属性突出,重视挖掘与传播“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品牌文化,为促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系统品牌建设呈现三个方面特点:

品牌发展历史悠久,金字招牌影响广泛。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54年,但供销合作社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22年创立的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在革命战争时期,合作社为我们党发动和组织工农运动,满足物资的军需民用,夺取武装斗争胜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在城乡物资流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艰苦的条件下,供销合作社职工用扁担和背篓把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送到农民手中,同时又收购了大量农民生产的土特产品,成为“山里人心上的供销社”。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全系统克服转轨阵痛,重现了生机和活力。进入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不断强化品牌形象。

服务紧贴农民生产生活,品牌公益属性突出。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也是党和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明确要求。一方面,通过推动农民社员入股、生产、购销联合等方式,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群众建立了深厚感情,结成了经济利益共同体,成为连接城乡、联系工农、联结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另一方面,供销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也始终围绕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来进行。例如,围绕农产品“卖得难”问题,供销合作社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市场;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目标,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谁来种地”问题,供销合作社着力推广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农民进城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口号;围绕城镇化带来的农民需求升级现状,供销合作社广泛开展社区综合服务。

社有资产集体所有,品牌发展潜力巨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属于集体资产,归供销合作社全体社员集体所有,管理体制上实行分级管理。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分为全国总社,省、市、县联合社,乡镇基层社5个层级,2020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2.3万家,其中省社所属企业1303个,地市级社所属企业3041个,县社所属企业1.6万个,省部级以上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952个。几乎每一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都有自己的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再生资源和电商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上级社与下级社相互参股等形式,供销合作社实现了各层级之间的产权联合,有效整合了系统资源,极大提升了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思路与重点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关键时期。从总体上看,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建设,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和“十四五”规划关于品牌建设的工作要求,坚守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开展供销品牌创建行动,不断擦亮供销合作社金字招牌,持续打响供销合作社品牌。

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应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赓续基因,创新发展。深刻认识供销合作社长期以来铸就形成的全国性“老字号”品牌价值,在市场竞争中增强品牌自信,在深厚积淀中汲取精髓,努力维护和擦亮供销合作社传统金字招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新品质、新形象、新载体,在赋予老品牌新时代特色的同时,不断培育新品牌。二是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质量是品牌的生命,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品牌创建始终。效益是品牌建设的目标,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社会效益,坚持效益优先,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实现效益最大化。三是重在自创,兼营公用。自主品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品牌建设要坚持以打造自主品牌为核心。区域公用品牌对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注册运营区域公用品牌。四是统筹推进,久久为功。把握供销合作社不同品牌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支撑的原生特性,依据品牌创建规律,整合品牌资源,汇聚形成事事皆品牌、人人皆形象的工作合力,持之以恒打造层出不穷的系统优秀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应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品牌建设。按照全国供销合作社“七代会”和“十四五”规划要求,整合系统品牌资源,积极开展供销品牌创建行动,把品牌创建纳入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中统筹部署,促进品牌创建与业务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二是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推广普及、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着力打造“中国供销合作社”整体品牌。巩固现有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大力培育更多特色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品牌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三是构建支撑服务体系。制定供销合作社品牌创建系列标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质量追溯体系,推进质量透明工程,加强生产经营和质量、服务、技术、文化支撑。四是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本文作者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常务理事、科教社团部部长、社团党委书记】

责编:罗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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