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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要把握好“三个关键”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共产党人真抓实干、务实为民的现实体现。党员干部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要以“三个关键”为载体,全面把握、有效落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牢牢把握“党员主体”这个关键。为群众办实事,各级党组织都是谋划者、推动者,每个党员都是响应者、参与者。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现实标准,作为筑牢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的精神洗礼,作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要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干事本领,带着责任和感情参与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去,抓好实践活动的组织和落实。要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走在前、当表率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局跟着学、照着做,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营造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

深刻领悟“群众需求”这个关键。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党员干部要走出机关大门,放下架子、迈开步子、抛开面子,在基层一线讲群众听得懂的大白话、实在话、真心话,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要走入群众家门,摸清群众“急愁难盼”具体问题,并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因村因户因人建立问题台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把“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要走进群众心门,通过座谈交流、网上留言等方式畅通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和平台,扩大群众的话语权和监督权,全程跟踪办实事解难题的进度,确保党群干群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紧紧抓住“实干实效”这个关键。为群众办实事重在实效,贵在坚持。要突出制度化,推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完善“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响应机制,让服务群众有抓手、有保障;用好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的“指挥棒”,持续完善考评机制,纯正用人风气,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上来。要突出常态化,通过创新各种手段、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服务,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传帮带、志愿服务等日常性、持续性活动,防止为群众办实事“蜻蜓点水”“一阵风”。要突出长效化,立足长远、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杜绝出现一些“堆盆景”“造景观”的劳民伤财工程,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惠及当前、利及长远。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党员干部只要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切实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就能汇聚起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带领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王文强)

[责任编辑:王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