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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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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产业发展是脱贫之本、振兴之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至关重要。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培育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

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要强化规划引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总结扶贫产业发展经验,科学编制脱贫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着力解决乡村特色产业特色不明、层次不高、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要突出富民导向,坚持“立农为农”,优先发展方便农民、返乡入乡人员就近就地创新创业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要突出规律导向,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律,防止出现产业发展“水土不服”。要突出特色导向,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和气候优势,优化调整农业生产力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手工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电子商务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以示范园为载体引领带动乡村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示范园区,具有要素集聚、产业融合、设施先进、效益显著、示范带动等功能特征,是引领乡村产业兴旺的排头兵。要按照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的要求,优先支持脱贫县选择1至2个主导产业,积极申报创建各类示范园区,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积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各类农业示范园建设,不断完善园区软硬设施。要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通过整合联合、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着力扶持发展一批龙头型、引领型的现代农业集团。要建立健全入园企业、项目与农户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完善利润分配机制,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分配方式,维护农民利益。

以树品牌为抓手提质增效乡村特色产业。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强农、品牌强农”已成为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要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营销,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论证,支持脱贫县打造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推动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联动发展格局。要加大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公益宣传,利用农(林)展会、产销对接活动等广泛开展品牌营销,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可度。积极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提升品牌设计、营销、包装和咨询等专业服务水平。

以补短板为导向提档升级乡村特色产业。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健全技术服务机制,完善农产品安全质量体系,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加快完善脱贫地区乡村物流流通体系,加快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至脱贫村,打通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要积极培育农户的触网意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拓展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市场空间。同时,要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继续开展脱贫地区帮扶产品认定,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馆和定向直供直销渠道,优化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深化对口帮扶消费机制,引导结对帮扶地区(单位)干部群众自发购买脱贫地区产品、劳务以及到受扶地区旅游等,激发和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韩冰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