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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党与中国之治】政务诚信建设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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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党与中国之治】专题

作者: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政治学系教授 李艳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作为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重要内容,并将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于构建协同治理网络、夯实政府公信力、提升制度运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助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阳光行政,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体现,与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的目标内在契合。立足新发展阶段,各领域治理效能的提升都需要以政务诚信为根基。

以“诚”聚力:政务诚信建设助力构建协同治理网络

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协同各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新发展阶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协同共治以合作为本质,而良好合作的长效推进必须以信任为基础。政务诚信建设以“诚”聚力,有助于推动公众、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是多主体合作共治落实、增效的“助推器”。政务诚信建设注重守信践诺的制度建设,是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确保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真正惠及民众的制度保障,也是技术治理、智慧治理等数字化政务服务治理效能提升的前提。以政务诚信建设引领诚信社会建设,厚植信任资本,形成“信任-合作-共识-信任”的信任文化增值链,不仅能有效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更是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以“诚”取信:政务诚信建设助力夯实政府公信力

“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政务诚信建设以夯实并提升政府公信力为直接目标,通过构建政务诚信的专项督导、横向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监督网络,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罚机制,逐步完善信用监测、信用公开、信用修复的全过程治理流程,不仅能推进透明行政、阳光行政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更能培育求真务实、专抓实干、公开公正的行政文化。政府公信力是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动的基础,是政府应对复杂、未知、突发公共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所倚重的重要治理资源,是实现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环节。

以“信”增效:政务诚信建设助力提升制度运行效率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执行力是制度有效性的保障。提升制度运行效率包含制度设计、运行、监督等众多环节,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务诚信建设通过诚信监测治理、失信责任追究、形成多方合力并举的政务监督与信用约束体系,必然有利于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增加制度政策的权威性。在制度运行层面,政务诚信建设着力规避政策执行偏差,降低制度执行的交易成本,提升制度运行效率。政务诚信作为制度监督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保证制度监督取得实效的基础,也是一切制度模式创新取得治理成效的价值前提。

以“信”正规:政务诚信建设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政府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政务诚信与法治政府具有相同的理念内核,即对人民所赋予权力的敬畏真诚之心。法治政府内在要求政府诚实守信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将诚信贯穿于整个行政活动过程之中,做到言行合一,权责一致;政务诚信治理体系建设也需要在主体、规范、过程等众多方面进行立法保障,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也需要严格执法保驾护航。政务诚信是法治政府的构成要素,而法治政府则是政务诚信建设的必然要求。

总的来说,政务诚信建设致力从主体、作风、流程、规范等方面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令行禁止、依法合规的治理“软环境”,助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硬实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维度。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