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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网评 | 发挥网络普法优势,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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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副所长 周汉华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网络强国与法治中国建设,网络普法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是具有基础性。网络普法的首要任务是普及网信相关法律,落实网信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实现网络空间法治化。除此之外,由于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的基础设施,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网络,因此,网络普法渠道与机制的搭建与畅通,对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支撑作用,贯穿法治中国建设的全环节、全过程。

二是具有创新性。网络的媒体属性与巨大的影响力,既提供了改进创新普法工作的机会,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只有认识和把握网络普法的规律和特点,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创新,引导网站、融媒体中心等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才能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调动多方力量,智慧普法,充分发挥网络倍增器、加速器作用,传播正能量,提升网络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网络普法与网络空间法治化的最大增量。

三是具有融合性。网络泛在互联的特点,有利于将普法、学法、执法、司法等不同环节有机结合到一起,实时互动反馈改进,发挥聚合效应。这些年来,一些典型的行政执法、司法裁判案件的处理过程在网络上公开报道后,真正实现了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促进执法与普法融合、学法与守法融合、网上与网下融合,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种相互融合既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也带动了全民法治观念的普及,增强了全社会的守法意识。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