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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7+3”改革方案新鲜出炉

12月22日,在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朝阳市发布了营商环境改革方案。朝阳市制定营商环境改革方案,就是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朝阳振兴发展的突破口和龙头,举全市之力加以推进,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朝阳落地见效。

改革方案从朝阳市实际出发,以“办事方便”和“五减”为先期目标,以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先行先试,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干部思想解放和作风转变,坚持7个县区同时推进、各有主题、各有突破,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边完善,条件成熟后再总结推广,坚持统筹推进、稳妥推进、精准推进,确保“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要求在朝阳落到实处。

改革方案针对“堵点”“痛点”寻找突破口。在方案制定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问需于民、问需于企,针对企业反映的办事流程繁琐、要件多、事项多、环节多、时间长问题,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入手,安排5个县区和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探索实践。同时针对群众反映“一网一门”和公安便民服务问题,安排2个县区和市公安局创新便民服务体制机制。针对企业群众诉求,朝阳市还正在安排其他市直部门研究出台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1+7+3”改革方案,共包括11个具体实施方案。“1”是全市总体改革方案,“7”是7个县(市)区改革方案,“3”是3个专项改革方案。

一是创新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在领导体制方面,创新建立领导干部带头抓,市营商局牵头抓,政府业务部门系统抓,党委部门抓宣传、抓督查、抓考核、抓问责的“四抓”领导体制;在工作推进机制方面,创新审批体制和监管机制。在坚守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底线的前提下,把所有应该下放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职权全链条下放到县(市)区、开发区,优化市县两级营商(审批)部门职能设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推进7个县(市)区各具特色改革。针对查摆突出问题,结合县区实际,推动7个县区分别选取1-3项关键性改革作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攻坚难点、疏通堵点。其中,龙城区、建平县、凌源市、朝阳县、北票市5个县(市)区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喀左县、双塔区2个县区重点推进便民利企体制机制创新。

三是加快推进3个专项改革任务。以市公安局为示范,重点推进便民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全力推进用地审批流程再造;以喀左县为试点,推进用地组卷体制机制创新。(杨术玲)

[责任编辑: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