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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新兴科技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度融合

摘 要:新科技革命正在带动新兴技术群蓬勃发展,对社会治理现代化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生产需求和社会知识创新从拉力和推力两个维度催生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其所带来的技术社会新样态推动了社会治理的理念变革、场景变革、主体变革和风险变革。新科技革命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度融合是面向新时代“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要求,社会治理在新科技革命中也应起到“路标效应”。

关键词:新科技革命 技术社会 社会治理 “中国之治”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材料工程等新兴技术深度交叉融合,孕育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巨大发展和显著变革。继蒸汽技术革命、电气技术革命、计算机及信息技术革命后,新科技革命再一次以创新性、交融性和实践性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带来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的内涵、边界、场景等也面临着新科技革命所带来的全新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是最难掌控但必须面对的不确定性因素之一,抓住了就是机遇,抓不住就是挑战”。聚焦新科技革命与社会治理的时代交汇,把握科技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走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社会生产需求和知识创新有力推动新科技革命

社会生产需求的拉动和知识创新的驱动构成了新科技革命的两大动因。生产效率的变化催生了向自主学习和深度学习的探索,推动人工智能革命性发展和“人机融合交互时代”的到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带动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不断涌现和蝶变。智能化治理和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将智能物联网应用到全周期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流动性社会”治理的精准感知、万物互联和智能服务。能源、环境、人口健康等重大工程加剧了对新一代材料的需求,拉动了清洁、高效、环境友好型先进制造业的跨越式发展。社会生产的需求与呼唤,是技术创新和科技革命的时代声音,体现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和趋向,展示出广泛的市场潜力和应用价值。

不断改良和蝶变的知识技术创新为科技进步创造了内生动力,对新科技革命产生了推力效应。知识技术的创新带来新的科学发现,推动科学知识体系发生重塑与变革,不断实现新工艺、新产品的重大发明,从而引发主导技术群被扬弃的产业革命,推动生产体系中的组织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改良性知识技术创新能够在原有的科技周期内进行渐进的、连续的技术累积,或在有关领域扩散技术增量,实现科学技术的“量变”。蝶变性知识技术创新以颠覆性和开创性的手段开辟了新的科技周期和产业周期,实现科学技术的“质变”。“量变”和“质变”的叠加为新科技革命筑牢了深厚的知识创新基础,为新科技、新产业、新经济创造了内生可能性。

快速迭代的新兴科技支撑社会治理领域重大变革

20世纪60年代,观察到技术与社会变革的交互关系,法国著名学者埃吕尔(Jacques Ellul)提出了技术社会(Technological Society)的概念,得到了学界广泛关注。随着新科技革命的推演和发展,技术更加体现了兼具社会工具与社会关系的新特点,引发了技术社会理论的新一轮浪潮。时至今日,国内外有学者基于技术化社会3.0版和人工智能3.0时代的分析,进一步勾画出当前一段时期内技术和社会的互构关系。可以看到,技术已然变成了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并立的一种场域,我们的生产生活与之紧密相关、休戚与共。在新一轮技术社会浪潮中,技术迭代不断推动社会重构,技术的社会创新与社会应用更加普世,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产生“化学反应”,使得社会治理现代化从平稳发展迎来重大变革。主要表现在:

从管理管控到现代治理的理念变革。历史和实践证明,科技革命不仅是科学技术的变革,更是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的变革,并将再次催生新一轮科学技术的变革。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治理理念经历了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这一过程一直依赖着技术创新所提供的物质积淀。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管控、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管理,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社会治理,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科技支撑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构画完善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现代治理的话语体系下,新科技革命为治理主体多元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从技术可操作性层面实现了治理方式的多样化,进而不断营造出社会治理理念转变的良好环境。随着新科技革命与技术社会的物理驱动,科技创新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起到支撑作用的非制度性因素,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全新、全域的解决方案。

从物理空间到数字场域的场景变革。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创了全新的面向社会治理的创新应用场景。从政府角度来看,新科技革命所带来的技术应用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更加扁平化、多样化的科技手段形成了高效精准的服务治理网络,智能化治理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和前进方向。新技术在单一社会治理事件中的“智助决策”作用也愈发凸显,如大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城市治理中的数字信息一体化智慧方案、乡村治理中的智慧云平台,等等。从公众角度来看,技术社会实现了“公众赋权”和“社区赋权”,高新技术的孵化和应用使公众和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会的数字化治理,可以有效弥补政府治理的盲区、排解科层式管理的堵点,更加全面地解决社会问题。

从宏观固化到微观多元的主体变革。新科技革命让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网络突破了政府垄断和市场垄断,实现了向更加微观精准的元治理转变。社会治理的主体不再仅限于政府和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的机会红利覆盖了更加多元的主体。一方面,新科技革命激发了多元主体的活力,社会治理的固化现象得以缓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克服了传统信息交换成本高、效率低、速度慢的缺点,使公民和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更加便捷,有利于激发其参与治理的意愿;另一方面,新科技革命所建构产生的平台效应为更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创造了可能性,有利于实现政府、公众、企业、社区工作者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协同性。

从被动单一到迭加迭代的风险变革。指数级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交叉和蝶变推动着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使得社会治理面临“风险迭加”和“风险迭代”的冲击。在新科技革命的冲击下,社会利益冲突伴随着社会格局的调整不断涌现,基本民生问题、流动人口问题、阶层贫富分化问题、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等新风险的“迭加”对当前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更大的风险挑战。而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传统风险在新技术下的“迭代”极易产生乘数效应,增加了当前的社会治理难度。依托互联网产生的各类非正式群体增加了线上线下两个维度的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发生规模,政府信息安全问题、用户个人隐私问题也给传统社会治理带来了极大的考验。

走向新时代的“中国之治”:实现新科技革命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全方位描绘了新时代“中国之治”的美好前景和宏伟蓝图。面向“中国之治”的愿景和要求,推进实现新科技革命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度融合至关重要。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全方位立体化工程,推动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必然要有充分的理论创新。如何加速推动社会治理的标准化、协同化、精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需要新科技革命的理论成果切实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尤其是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突出抓好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构建好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基础支撑。同时,面向新全球化、产业变革与社会转型三重叠加的历史交汇期,要实现更加精细化、更加便捷化、更加智能化的社会治理,亟需做好新科技革命的创新成果转化。

实现“人工智能”时代的价值统合,是“中国之治”的愿景。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已经成为下一个产业新风口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机遇。一方面,人工智能是新兴科技重大革新的结果,正在世界各地推进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的现代化;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也将为现代社会带来更多具有共时性的法律规范及伦理规约问题。因此,在社会“技术化”的历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技术和人的关系,把技术环境和技术工具作为“为我所用”的依托,推动人工智能融入社会、共同走向“善治”,避免出现智能风险、智能偏见、智能失权。要以“善治”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把以人为本作为逻辑起点。“善治”的实现依赖于“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产出和成果转化,而人工智能的走向和发展更要服务于以人为本的逻辑内涵。要挖掘和运用“善治”的价值张力,统合好“人工智能”时代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方向,发挥AI治理的可塑性和高效性,打造面向“中国之治”的智慧社会。

实现“区块链”时代的技术耦合,是“中国之治”的要求。“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和“自治性”的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提升经济效率、重塑信任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区块链”时代将对现有社会秩序和格局带来重要革新。社会的治理与发展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保证社会生活按照人们选择的治理理想、治理观念和治理原则展开。社会工程需要社会技术,包括社会治安防控、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等,从技术上保证社会工程能够合理有效地发挥效能。“区块链”时代加快了社会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契机,其创造的自然技术和社会技术互为条件、互相制约,合力推动了现代社会的生成和发展。面向“中国之治”的时代要求,要使“区块链”时代和社会技术交相耦合,通过自然技术和社会技术的相互赋能,从技术上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转,有效解决不信任问题,进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走向新时代的“中国之治”要实现“智能物联网”的应用契合。“感知化”“互联化”和“智能化”的智能物联网技术构建了更加精密高效的智能社会治理网,为治理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技术路径。“流动性社会”的治理亟需扎根于更加精准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服务水平和功能应用。应以智能物联网激发社会治理效能,把新技术、新应用融入社会治理各个环节,优化“城市大脑”、提升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做细乡村治理平台,打造城市、社区、乡村的现代“三元治理”格局,提高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缩短公众需求应对周期。另一方面,也应依托社会治理需求激发智能物联网的创新效能,挖掘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服务、城市运行、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的广泛需求,不断拉动新技术、新应用的创新力、创造力和生产力。

从社会治理回溯科技创新,可以看到,社会治理已然使新科技革命产生了从“坐标效应”到“路标效应”的转变。在前一阶段,新科技革命把社会治理视为坐标,用以标定技术创新和科技事业的进展、产出和成效。随着对社会和社会治理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新科技革命也将社会治理视为前路和发展的指向性“路标”。这意味着,在这一阶段,社会治理和新科技革命产生了更为明显的互构作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要以服务社会治理为遵循,围绕城市、社区、乡村的治理需求,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不断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本文作者分别为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社会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18VDL015)、鞍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理委托项目(2019210211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张成岗:《人工智能时代: 技术发展、风险挑战与秩序重构》,《南京社会科学》, 2018年第5期。

[2]Jacques Ellul: 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 New York: A Division of Random House. 1964.

[3]邱泽奇:《技术化社会治理的异步困境》,《社会发展研究》,2018年第4期。

[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华网,2019年10月31日。

[5]Robert W Lake: Big data, urban governance, and the ontological politics of hyperindividualism. Big Data & Society, Volume 4, Issue 1. 2017.

[6]《习近平: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网,2020年9月11日。

责编:贺胜兰 / 蔡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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