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人民论坛网·国家治理网> 前沿理论> 正文

反贫困治理体系的重要创新

——三峡集团帮扶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的实践与启示

摘 要: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三峡集团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为帮扶目标单元,牢牢把握帮扶对象地理区域特点、社会文化特点和历史进程特点,努力实现与帮扶对象在意愿、资源等方面的优化组合,为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出了突出贡献,树立了中央企业积极助力地方脱贫攻坚的良好典范。

关键词:三峡集团 企业扶贫 贫困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脱贫攻坚即将取得决定性胜利,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民族都不掉队、一个人也不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要求。云南省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最多的省份,其中一些民族如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布朗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怒族、傈僳族等为“直过民族”。新中国成立以后这些“直过民族”直接从原始社会末期或奴隶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直过民族”和一些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如阿昌族、普米族等社会经济形态发育不足,处于深度贫困状态中。帮助这些民族实现整族脱贫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大创举,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针对“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整体贫困问题,云南省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国有企业要承担更多扶贫开发任务”的重要指示要求,组织企业集团尤其是国有企业开展“一族一策、一族一帮”活动,创新实践“一个民族聚居区一个行动计划、一个集团帮扶”攻坚模式,推动“直过民族”聚居区实现社会形态和物质形态两个“千年跨越”。

在这场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三峡集团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动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云南“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硬仗中。2016—2019年,每年投入资金5亿元共计20亿元,累计帮扶丽江、怒江、德宏、迪庆4州市11个县市的怒族、普米族、景颇族聚居区的172个贫困村10.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三峡集团的做法实践,对于减贫治理具有重要的溢出效应和启迪意义。

三峡集团帮扶云南“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溢出效应

丰富了我国脱贫攻坚的帮扶形式

我国的脱贫攻坚帮扶形式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等。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为目标单元,实行企业集团的挂钩帮扶,是大扶贫形式的一个创新。

“直过民族”和一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均属于整体性的贫困,具有基础设施薄弱、远离经济发展中心、教育水平落后、综合发展能力薄弱等特点,因此,需要通过整体性的助推,才能使其摆脱贫困,跳出贫困陷阱。在微观层面上,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为帮扶目标单元,更容易抓住贫困对象社会经济发展的地理区域特点、社会文化特点和历史进程特点,更容易体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对“精准”的要求。在宏观层面上,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为帮扶目标单元,可以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更好地体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也可以更好地调动社会各界对各个民族减贫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为更好地体现和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提供渠道和平台

中国的扶贫实践中有一些企业参与扶贫的路径,例如中央企业的定点扶贫、民营企业的“万企帮万村”等,相对而言,这些渠道和平台是统一设计的,其具体形式、内容和考核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固定,企业的自主空间有限。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为目标实行的企业集团挂钩帮扶,为企业体现和实现社会责任提供了更好的渠道和平台。比如三峡集团的挂钩帮扶就较好地兼顾了企业特点和地方需求,能够取得更为突出的整体帮扶的效果。

比如在帮扶匹河乡托坪村五湖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三峡集团突破行业限制,探索出“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培育+旅游开发”的整体帮扶模式,并充分展现这一模式的优势。托坪村组位于怒江州福贡县匹河乡政府驻地西南面,距乡政府驻地6公里、村委会驻地5公里,海拔1550—1800米,属高寒山区,是福贡县最贫困小组之一。相对闭塞的环境、整体偏低的文化素质,以及现代劳动技能的缺乏等是造成托坪村贫困的主要原因。三峡集团集中帮扶力量,力争打造帮扶示范项目,在托坪村的易地搬迁点投入帮扶资金1752万元,以实施“安居、增收、强基、育人”四大工程为重点,采取“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培育+旅游开发”的模式,在帮助山上的贫困户整体搬迁的同时,帮助他们实现综合发展。

可以更好地体现企业和行业的扶贫特色

三峡集团是以水电、基建为特色的央企,而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民族地区贫困村经济发展、影响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要因素。为此,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是三峡集团帮扶云南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重点举措。

在云南怒族、普米族、景颇族三个人口较少民族居住区,三峡集团累计投入6.75亿元,新建、硬化村组道路1223公里,河桥建设10座,开展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38个,建设小型农田专项水利工程24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72个、村级社区服务站30个。此外,三峡集团还结合行业优势,在帮扶计划外捐赠260万元专项用于编制怒江州电力生态扶贫行动计划,促进“以电代柴”等生态扶贫项目的实施。在三峡集团的帮扶下,群众饮水困难、出行不便、看病难等问题切实得到了解决。

可以更好地激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现代化发展意识

三峡集团是技术管理先进的国企,在脱贫攻坚中牢牢把握“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愚”的理念,在为少数民族贫困群体提供经济物质帮助的同时,始终注意培育当地的现代化理念,激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现代化发展意识。

三峡集团在帮扶计划外投入1000余万元,为当地深入实施教育扶贫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新建和改建学前教育、中小学校舍35所,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条件;出资120余万元资助61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上大学,让更多的大学生走出大山,有力促进了云南“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另外,三峡集团先后多次组织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参加“三峡娃娃行”活动,使他们近距离感受“大国重器”的磅礴气势和祖国的强大,开拓了他们的视野,进一步激发了这些中小学生知国爱国报国的理想抱负。

三峡集团帮扶云南“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一些启示

企业参与扶贫的过程中,要避免一般扶贫项目和做法的简单复制,在必须的规定动作之外,要积极利用自身特色,实现与帮扶对象在意愿、资源等方面的优化组合,充分发挥好企业帮扶的溢出效应。

企业参与扶贫既可以为帮扶对象带去现代化的技术、管理理念和文化,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央企的政治责任,也可以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实现互利共赢。三峡集团在帮助“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脱贫致富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并把这种责任转化为自觉的具有创新价值的行动,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绩。同时,三峡集团在开发金沙江下游四座巨型水电站的过程中,与云南省结下深厚情谊,建立了休戚与共、互利共赢的良好企地关系。

三峡集团等企业集团结对帮扶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是中国反贫困治理体系的一大创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未来,应积极拓展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治理体系,给三峡集团等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提供更多渠道、平台和创新空间。

【本文作者为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责编:贺胜兰 / 罗 婷

声明:本文为《国家治理》周刊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国家治理周刊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uotin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