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城乡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中最根本、最基础的单元。当前,如何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城乡社区网格治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的问题。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是一项党委政府有部署、形势发展有需要、人民群众有期盼的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落实到城乡社区。城乡社区处于党同群众连接的“最后一公里”,做好社区治理工作十分重要。要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强化农村社会治理,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意见和规范,涵盖城乡社区治理的原则、目标、任务,包括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业务指标、工作运行等城乡社区治理的方方面面,在城乡社区落实过程中与社区警务工作紧密相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政法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起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的政治责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基层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是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伸,一些矛盾纠纷、风险隐患要求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一些小事急事难事期盼能在一线解决、在家门口解决、在第一时间解决。而当前,基层社区仍面临信息掌握难度大,乡村普遍分布零散、路程远,乡镇社会治理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治理效率,个别矛盾纠纷无法快速有效处置,给社会安定带来隐患。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基层党委政府从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抓起,建立实体化、实战化的工作力量,深入一线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化民怨,对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到“有求必应”,切实将社会管理与服务链条延伸到群众身边,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是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的迫切需要。当前,面对各种群体利益诉求、价值追求多元交织的特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城乡社区治理仍然存在治理体系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等短板。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治理资源比较分散,有关部门社会治理职能交叉重叠,社区(乡村)党组织统筹落实社会治理工作能力有待加强,社区(乡村)从事社会治理人员管理机制比较混乱、素质参差不齐,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信息支撑不够,有关治安要素信息采取不够鲜活,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不够统一,工作经费保障差距较大等问题和短板,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末端执行效果。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分散在党政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的治理职能、治理力量、治理资源,通过创新治理模式在治理末端进行高度融合,推动城乡社区网格治理实体化、实战化,让本地人参与本地社会治理、服务本地人民群众,实现治安防控、纠纷调解、平安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成效最大化。(作者:徐永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