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对于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和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指导和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比如,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等。习近平总书记还亲自提议并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贯方针。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不断开辟新境界。
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自明的,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企业上榜数量不仅超过美国,而且其中不乏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对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激发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升级具有重大意义。这次《意见》则是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更详细的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意见》指出:“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这进一步表明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民营经济和国有企业一样都是党的执政基础,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不但“不会离场”,而且“只会壮大”。《意见》还提出“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这表明国家办好民营经济的政策稳定性,而民营经济将为中国经济航船扬帆远航提供不竭动力。
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则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发展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意见》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的教育培养做出了统筹规划,还对政治安排做出了整体部署。《意见》指出,做好民营企业家担任省级工商联主席试点工作。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工作。开展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工作。并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支持民营经济人士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这些都显示出,民营经济人士作为“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面对世界地缘政治剧变,各国企业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各地区各部门应深入推进《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好“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十字方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民营经济人士应不断增强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上来。只有这样,才能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不断增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胜信心。
(作者:韩学亮,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