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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机制性梗阻,实现“放管服”制度优势

摘 要:当前“放管服”改革已全面进入“深水区”,面对新的改革要求,应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效应,防止“碎片化”改革倾向。对此,一要破解功能性梗阻,规范提升服务新平台;二要破解联结性梗阻,建立协同融合新模式;三要破解信息性梗阻,建立技术赋能新手段。全面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让广大老百姓受益。

关键词:制度建设 放管服 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的“放管服”改革经过系统化推进,从中央到地方推出的一系列“放管服”改革“组合拳”,已经成为牵引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力引擎。自2013年起,国务院每年召开全国“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全面引领建章立制,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建设成果。

当前“放管服”改革已全面进入“深水区”,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推进改革的难度不断增大。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强调,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前期重点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重点在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现在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巩固和深化这些年来我们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基于对“放管服”发展阶段的认识和定位,聚焦基层发展,地方政府在推进服务理念、组织程序、业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再造,并在构建为民服务新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数据共享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政策效果碎片化”“信息孤岛”等多个“中梗阻”问题。今后改革的重点就在于要从优化机制入手,推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着力解决机制性梗阻。

依据政府运行的有效条件和需要应对的挑战,可以将机制性梗阻分为三种类型:功能性梗阻、联结性梗阻和信息性梗阻。基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要针对基层实践,创造性地化解机制性梗阻,具体着力点就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机制性梗阻,分类施策,通过改革重塑高效灵活的政府机制。

首先要破解功能性梗阻,规范提升服务新平台。所谓功能性梗阻,即由于政府部门自身的职能、权力、资源、能力等因素,影响了功能的发挥,致使建立起来的政府机制不能很好实现预期目标。在基层要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落地规范,确保科学划转审批事项。尤其是要建强审批业务队伍,从划转单位中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曾从事一线审批业务的人员力量。制定基层工作人员可操作的业务指南,明确办事人员权责边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避免过度问责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

其次要破解联结性梗阻,建立协同融合新模式。所谓联结性梗阻,即由于政府内部或政府与外部行为主体间缺乏真正有效的互动,致使各个环节要素之间造成割裂,以致政府整体性功能难以形成和发挥。一方面,要在放管结合的基础上,从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出发,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实现审管联动、管服结合、寓管于服,构建“放”“管”“服”三位一体的全面协同机制,形成改革合力,释放综合效应。另一方面,在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上以“减环节优流程”为目标,在市场准入上以“降门槛提效能”为目标,在综合服务事项审批上以“强融合增便利”为目标。针对具体工作进行精准施策,不断创新部门联动方式和为民服务方式。

最后要破解信息性梗阻,建立技术赋能新手段。所谓信息性梗阻,即由于信息的获取、传递、利用不到位,导致信息阻隔、拖延甚至失真,致使政府机制运行不畅。基层政府要跟上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利用大数据带来的技术变革和能力,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做好“政务云”,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性和平台集中,实现各种数据的全归集全覆盖。做好“政务服务网”,将行政许可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推动线上和线下的统合,推行职能办、自助办等方式。推动各类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及互联网技术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从用户角度提升网办平台的用户体验。加强软件的系统性推广,防止软硬件的不兼容,避免资源浪费。

破解这些问题需要上下同向发力。上级部门及时出台规章,加强政策保障,促使基层党委政府敢想敢干、大胆作为,并宽容“失败”。基层政府要优化各类优惠政策布局,强化政策执行的联动协调,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业务联动,打通各级各地政务服务平台间的数据交换通道,联动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同时基层还要以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的精神,积极破击机制性梗阻,将“放管服”的制度优势在基层充分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文作者为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责编:贺胜兰 / 董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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