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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及应对

摘 要: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但其冲击是短期的、总体可控的,不会对决胜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构成根本性影响。为确保今年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信心,明确思路,从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脱贫攻坚产业构建、财政金融联合支持脱贫攻坚等方面着手应对。

关键词:脱贫攻坚 疫情防控 复工复产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消费、出口、生产、人民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增加了中国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如何?应该如何应对?

疫情不会影响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短期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对决战脱贫攻坚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迅速做出部署,对疫情防控进行集中统一领导,分阶段、分区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部署:从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到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疫情严重地区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地区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再到制定出台财政、税收、金融、用工保障等多项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及时,举措有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形成并逐步拓展开来。

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我国目前所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国际国内环境综合来看,虽然短期内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一定冲击,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就脱贫攻坚而言,尽管疫情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影响,但是,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不会对决胜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构成根本性影响。理由如下:

疫情对目前脱贫攻坚的重点地区影响程度有限。脱贫攻坚任务剩下的是坚中之坚、难中之难,大都集中在自然条件比较差的地方,经过采取防控措施,比较容易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从疫情分布区域来看,全国贫困发生率超过1%的有7个省份,包括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受此次疫情影响程度均较轻,根据分析预测,在上述7个省份中,2020年1季度GDP增速受疫情冲击影响最大的省份是广西,但冲击影响程度也仅为1.87%,受疫情冲击影响最小的西藏影响程度仅为0.11%。贫困发生率较高的省份整体经济受疫情冲击相对较轻,相较于受疫情影响较重的省份而言,有相对充裕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前期工作为疫情下的脱贫攻坚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截至2019年末,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340个贫困县脱贫摘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三区三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2018年的172万减少到2019年底的43万,贫困发生率由8.2%下降到2%。精准帮扶举措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等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强力推进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按照脱贫攻坚工作目前的良好态势,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总体来看应该很有把握,疫情对此影响不会太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一定会全力以赴,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脱贫攻坚也会如期完成,这是有制度优势保障的。疫情发生后,各部门已陆续出台相关措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一是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2019年底全国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以及贫困人口超过1000人和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1113个贫困村进行挂牌督战,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二是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抓紧完成剩余脱贫任务,精准打好住房、出行、饮水、就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歼灭战”。三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重点补齐大型安置区配套设施短板,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四是建立机制防止返贫,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因疫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采取措施防止返贫和致贫。

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值得关注

疫情将对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程度影响。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2019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70467亿元,增长3.1%,粮食总产量达6.6亿吨,是世界第一大产粮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基,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关系着国计民生,也关系着脱贫攻坚战的顺利推进。春节后正值春耕时节,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多地采取了交通阻隔等措施,部分农村道路阻断,上游产业延迟复工,化肥饲料等农用生产物资供给不足且流通不畅,导致农业生产开展困难。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相关部门、各省区市也在逐步取消交通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推进,但仍对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疫情将对贫困地区扶贫产业产生重要影响。贫困地区扶贫产业以旅游业、种养殖业等为主。春节期间是乡村旅游的黄金时节,疫情发生后城市居民出游止步,农村旅游景点关闭,农村旅游产业发展难度加大。养殖业也是脱贫攻坚重点扶持产业,特别是竹鼠、野猪、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养殖,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疫情后农村特种养殖业增收将受到较大影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是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的关键手段,疫情导致不少中小微企业停工停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面临倒闭,直接冲击这些已经建立起来的扶贫产业,也将对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巩固产生影响。

疫情将对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建设产生直接影响。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命脉,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起着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往年春节后即正式组织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然而,因疫情及其防控需要,今年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人力和物资均无法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对计划脱贫摘帽地区完成脱贫攻坚指标将造成较大影响,同时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的延期建设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保障。

疫情将对农产品销售产生影响。由于交通阻隔,物流不畅,农产品供应链受阻,农产品在农村囤积,蔬菜、水果等无法运输到城市,山东的香菇、云南的鲜花、海南的冬季果蔬、广西的砂糖桔等都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滞销。同时由于农产品加工等下游产业受到延迟复工的影响,对部分农产品的需求也会下降,农产品滞销和运输渠道不畅导致农民前期投入遭受损失的同时收入来源大幅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生存发展受到冲击。

疫情将对广大农民就业、生活和收入带来一定影响。此次疫情对各行业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其中对餐饮住宿、交通运输、建筑业、乡村旅游等涉及较多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冲击较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1652万人,外出务工农民工17425万人,外出务工农民工中约有2000多万为贫困人口。此次疫情对农民就业产生影响,对以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贫困人口冲击较大。疫情期间,生产放缓、物流受阻,采购运转成本上升导致物价上涨,对贫困人群生活构成威胁。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1月CPI环比上涨1.4%,同比上涨5.4%,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上涨4.4%、同比上涨20.6%,贫困人群生活成本大幅提高。贫困人群本身就是低收入甚至无收入人群,收入也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或农产品销售等,二者受疫情冲击较大,加上物价上涨,贫困人群生活可能受到较大的影响,将会一定程度上产生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现象。

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对策建议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今年必须完成的任务,还有不少硬仗要打,而突如其来的疫情则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为确保今年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采取一切应对措施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充分详细分析存在的具体问题,做好各方面准备,积极应对。

坚定信心,明确思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脱贫攻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而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脱贫攻坚后续工作中,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在密切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运用好“六个精准”的思路和“五个一批”手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稳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

客观分析,化危为机,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此次疫情暴露出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存在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应提高重视程度,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强农村薄弱环节设施建设,解决脱贫攻坚推进中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建议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扎实推进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一要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要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要切实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硬件方面要加强乡村医院和学校建设,软件方面要提升农村医务人员和农村教师的待遇,建立城乡人员交流机制,促进更多人才补充农村医生和教师队伍。

科学规划,远近结合,做好脱贫攻坚产业构建。短期内要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支持和组织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复工,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长远来看,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解决脱贫攻坚后续产业发展,打造富民乡村产业。要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将龙头企业的市场优势、行业优势与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同时要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体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以人为本,多管齐下,关注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一要解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积压难题,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要确保公路交通通畅,强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农产品积压。二要解决好贫困人群外出就业问题,客观来说,目前尚未脱贫的人口基本属于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主要依靠社会保障兜底,政府可继续通过财政和社会帮扶力量帮助他们实现脱贫目标;而对于以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人口,要落实保险和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要尽快降低乡村道路阻隔和人员流动限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要精准对接,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三是要解决好本地就业问题,要支持好当地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吸纳当地就业,各级政府要组织好农民工的再教育,不断提升他们的就业技能。

财政主导,金融配合,联合发力支持脱贫攻坚。要加快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在继续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切实保障好这些地区脱贫攻坚资金需要,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要加大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涉农整合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等对产业扶贫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由贫困县因地制宜确定支持的重点产业项目,并确保资金及时分解落实到项目上。要对解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给予实际支持,通过贴息、减免税费等一揽子政策促进其恢复正常生产。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带贫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贫困地区受疫情影响大的带贫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发放低利率信贷资金。要通过延长还款期、加快新增续贷进度切实做好中小企业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帮助受疫情影响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宣传,凝聚人心,营造好脱贫攻坚舆论氛围。疫情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影响,面对疫情,更要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任务的现实紧迫性,避免因抗“疫”而产生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也要强化新闻宣传,引领正向舆论,凝聚各界人心。要利用好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正确理性对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讲清说透当前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引导他们有序开展工作;要深入总结报道各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共享,彰显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团结精神;要持续加大宣传舆论工作力度,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舆论氛围。

【本文作者为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2月24日。

[2]顾仲阳、常钦:《克服疫情影响 抓好脱贫攻坚》,《人民日报》,2020年2月17日。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人民日报》,2020年2月6日。

责编:董惠敏 / 王茂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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