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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脱贫攻坚”走向“乡村振兴”

摘 要:“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要解决好贫困地区的“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的全面升级、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需要抓住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双重机遇,在摆脱贫困的基础上乘势而上,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目标,努力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实现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共同富裕。

关键词: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 “三农”问题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问题,先后制定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对中国贫困地区而言,这是摆脱贫困实现发展的双重机遇。在摆脱贫困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振兴,是关系贫困地区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脱贫攻坚取得胜利,仅意味着消除贫困和在一定程度上的改善民生,但尚未实现共同富裕。当前,城乡差异、区域差异、贫富差距仍然较大,因此,在摆脱贫困之后推进乡村振兴,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摆脱贫困如果只是意味着“两不愁三保障”,就只是满足了人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是较低水平的小康,并不算富裕。国家富强离不开人民富裕,贫困地区的人民也向往富裕的生活,因此继脱贫攻坚之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逻辑。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农业关系到中国人的饭碗,必须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粮食安全;农民(农业人口)占中国人口的多数,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中国的富裕;农村占国土面积的绝大部分,中国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农村的发展。而要彻底解决贫困地区的“三农”问题,需要紧紧依靠乡村振兴这一根本途径,实现农业的全面升级、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也有充分的现实可能性:

脱贫攻坚奠定了走向乡村振兴的基础。经过脱贫攻坚摆脱贫困之后,贫困地区不仅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脱贫标准,而且还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包括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政务、医院、学校、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以及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产业基础等。乡村振兴就是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快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迈进。

脱贫攻坚的利好政策将为乡村振兴继续发力提供保障。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提出了“四不摘”要求,即:“贫困县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这些指示,将为贫困地区从脱贫攻坚走向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同时,脱贫攻坚加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提振了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的信心。

脱贫攻坚激发了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精准扶贫中强调“五个一批”,其中“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将会长期发挥积极作用。“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扶持力度,通过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技能教育等,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同时,通过对贫困人口的思想教育,使他们摒弃愚昧和懒惰的思想观念,从而充分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这也是贫困地区走向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现实困难和挑战

“脱贫攻坚”难以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提高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然而在脱贫攻坚实践中要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却十分困难。一是容易造成新的不平衡,产生新的矛盾。对于贫困地区而言,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只是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略有差距,然而在精准扶贫资金和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很多贫困户的实际收入已超过非贫困户自食其力所获得的收入。这将造成新的不平衡,继而会产生新的矛盾,甚至导致人民群众对干部、对政府的不信任,助长“等、靠、要”的不良风气。这个问题在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县与非贫困县之间同样存在。二是贫困地区的发展缺乏可持续性。当前脱贫攻坚在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对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而言这种运动式、规模化的扶贫是外在的、被动的,难以常态化,一旦外在扶贫力量撤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能否长期摆脱贫困并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难题。三是数字脱贫不等于真正脱贫。目前精准识别所依据的标准虽然较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有差异,但在当前高物价条件下,总体标准线仍然偏低。贫困户即使按脱贫标准出列了,其生活水平也并没有获得根本改善,这样的脱贫是不具备说服力的。概括而言,如果脱贫攻坚不扎实,乡村振兴就缺乏坚实的基础。

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贫困地区的产业以传统的农业(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为主,交通不便或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恶劣是区域性贫困的根源。在现有的自然条件下发展产业,必须走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道路。然而,当前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在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诸方面都存在较多的制约因素,产业扶贫成效较差。以湖北省咸丰县为例,几乎每个贫困村都按照“公司+村”“机关+村”或“农户+村”等模式创办了村集体经济,但一半以上的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低于1万元,甚至很多贫困村是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也就是说,一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不足以让一个三口之家脱贫。咸丰县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数据表明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成效较差。没有产业支撑,贫困地区要实现“真脱贫”都有困难,要走向乡村振兴更是不易。

贫困地区人口大量流失,人才严重匮乏

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市场人才,然而当前贫困乡村大多数青壮年人口都外出务工,导致劳动力严重不足,有知识懂技术的人才更是匮乏。以湖北省咸丰县海龙坪村为例,全村共有户籍人口911人,其中18—65岁劳动人口581人,其中有328人外出务工或上学,占劳动人口的56.5%,其余的劳动人口大多是妇女、老人或残疾人。他们既缺乏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也不具备充分的劳动能力。就党组织而言,海龙坪村共有党员43人,其中65岁以上的党员有21人,另有16名青壮年长年在外务工。留在村里的年轻党员数量过少,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农村缺乏人才,甚至连人口都不多,因此乡村振兴面临“为谁振兴,靠谁振兴”的难题。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整体不高

对于贫困地区而言,改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是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在脱贫攻坚阶段,国家投入大量的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贫困村输电工程、村村通公路、户户通步道、户户通网络、土地整治、异地搬迁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基础条件,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措施是基于脱贫标准来建设的,尚不能满足乡村振兴对基础设施的要求。例如一些贫困村虽然建好了饮水工程,但缺少标准化水厂的设备和技术,饮用水无法做净化和消毒处理;有些贫困村虽然建好了村级公路,但其宽仅有3—3.5米,只能容纳一辆车通行,车辆交汇或调头困难,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虽然很多贫困村实现了每户通电,但多数乡村只支持照明供电,而不是工业所需的三相供电,制约着农村产业的发展;在公共服务方面,目前的扶贫资金多用于发放教育、医疗补助,对于学校和医院的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不仅导致场地、设施落后,而且缺乏稳定的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医务工作队伍。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策略与路径

“脱真贫,真脱贫”,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

贫困地区的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是一种普遍现象。导致贫困的根源主要是自然条件恶劣、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等。因此,贫困地区在应对这种由共性原因而导致的“普遍贫困”时,需要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地区发展能力。

同时,为了避免精准扶贫政策和资金过分倾向特定贫困户而出现新的矛盾,在精准识别环节应把“贫困线”调整为“贫困区间”,并将“多维贫困”依据从定量判断转向定性判断,把农民分成“富裕”“一般贫困”“明显贫困”三个层级。其中,“一般贫困”群众占比较大,应当是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扶持的对象,而“明显贫困”群众是少数,采用特殊措施重点扶持或采用政府兜底即可。此外,为了确保贫困地区在摆脱贫困之后还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还应注重“扶贫先扶志(智)”,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思想觉悟,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变物质脱贫为精神脱贫。

多措并举,铺就通往“乡村振兴”之路

首先要科学规划。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规划既要考虑国家“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观目标,又要结合乡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既要结合但又要高于当前脱贫攻坚、精准脱贫的“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着眼于“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

其次要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模式。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必须走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道路。所谓科学化,就是培养或引进人才、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坚持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科学加工、科学储运;所谓集约化,就是通过合作社或企业化的集约经营,统一产品规格,扩大生产规模,从而产生规模化效益;所谓市场化,就是通过市场手段配置资源,同时打开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销售市场。这就需要充分激发帮扶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方面的优势,按“企业+合作社”的模式,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避免农村产业的盲目性。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将农村建成企业的廉价原材料产地和廉价的劳动力市场,造成企业对农村新的盘剥。例如,农民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生产、经营和管理,除了工资之外农民还必须有分红,以确保贫困农民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

最后要留住人口,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人口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要素,“空心村”既没有振兴的必要,也没有振兴的依靠。为此,一是要打破原来以小组为单位的区划,以村为单位重新进行规划,在生产生活和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村民居住区,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留住人口;二是要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运作,吸引年轻劳动力在当地就业从而留住人口;三是要加强对农村职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并鼓励他们在家乡就业创业,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化人才;四是要适当提高乡村党员干部的待遇,建议村党支部书记专职化,其待遇可以参照乡镇公务员,有了良好的待遇保障和发展前途,年轻党员会更愿意回乡发展。

【本文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湖北省咸丰县大路坝区公委委员、武装部长莫群,湖北省咸丰县活龙坪乡海龙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方对本文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1]江丽、周碧静:《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高校服务策略研究》,《乡村科技》,2019年第23期。

[2]杨晓军:《全面发挥县域经济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国家治理》,2018年第43期。

责编:罗 婷 / 司文君

责任编辑:国家治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