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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高位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19年,乐山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四大革命”“五大行动”为重要抓手,强机制、压责任、定规范、抓落实,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力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建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13次联席会议,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完善目标管理、督查暗访等工作机制,将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7大项23个小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和市级部门牵头责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分值比重为乡村振兴目标分值40%。

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自我加压、跳起摸高,出台《乐山市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开展农村“四清四拆”行动进一步深化“村貌革命”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将省定目标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70%指标提高到“确保75%、力争85%”;将省下民生工程农村户厕改造任务从2.5万户提高到5万户,超省下目标任务1倍;新增新(改)建集镇及市场公厕361座,全面消除农村公厕中的旱厕。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着力示范创建。出台《乐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重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分值占比近50%),明确乐山市1个县、5个乡镇、44个村为省级示范创建重点,通过先行先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乐山样本”。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户用厕所、农村公共厕所、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5个地方试行技术规范(指南),率先印发“党建引领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四清四拆”实施方案,以及《乐山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这些创新举措均得到省上好评,同时金口河区村庄清洁行动、犍为县垃圾治理模式被省上作为经验推广。

四是强化党建引领,突出群众主体。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开展党员干部包村联户行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包村联户,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建设“美丽乐山·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各地利用村庄微信群、“村民说事问廉”、红黑榜制度、村民夜校等有效载体,积极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韩冰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