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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分工思想及其新时代意蕴

马克思对社会分工的起源、本质和应然状态的描述构成了其分工思想。首先,马克思肯定了社会分工的历史必然性,批判继承了亚当·斯密的社会分工理论,认为社会分工建立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其次,马克思所说的分工是具体社会形态中的分工,是以社会协作形式体现在实际社会生产中的分工;是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在较短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同样的工作,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有力手段”。最后,马克思论述了社会分工最终呈现的应然状态为自觉分工,即“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

新时代的社会发展和马克思分工思想在原理层面有共通之处:一是新时代的生产力发展仍需要社会分工;二是新时代社会的异质性使协作成为分工运行的关键;三是新时代社会分工的目的是推动社会主义往更高的形态发展,社会分工有着从自发到自觉发展的内源动力。

社会分工具有客观必然性

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是生产力进步的结果和需要,具有历史必然性。一方面,个体的劳动能力有限,无法适应社会生产扩大化的发展,而分工可以将社会生产切割成许多个单元,充分发挥个体的优势;另一方面,个体的主观能动选择也是社会分工的形成因素,“人的不同志趣和才能为自己选择到适宜的活动范围”。马克思对社会分工历史必然性的论述同样适用于新时代,新时代社会分工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有效措施。而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党和国家执政能力的提高、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繁荣发展,以及公众普遍素质的提升,是新时代社会分工的现实基础。

劳动存在质的差异。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异、人的差异、资源的差异,是社会分工的前提,后两者决定了不同主体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因受教育程度、生理条件以及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差异,不同劳动者在劳动能力和水平上出现分化。东西部差异、城乡差异、沿海和内陆差异等地域发展差异也客观存在。新时代,社会分工专业化、细化成为人人参与社会建设、缩小区域差距、最大程度解放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协作是社会分工的效率之源

“协作”概念的提出是马克思分工思想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分工理论的超越。英国古典政治学一直以来就有研究分工的传统,亚当·斯密提出了孤立的“专业化”范畴。马克思发现分工系统中的“协作”创造了社会生产力,分工效率的源泉是劳动协作。与亚当·斯密的“专业化”范畴相比,“协作”范畴与人类固有的社会属性高度契合。

社会参与的最小单位是人。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独有的政治性就是将自身利益和需要的一部分让渡给共同体,从而获得更好的共同体资源和条件。我们在社会中的公共性指的就是在治理过程中因协作而产生的共同契约和价值。如果说我们理解社会分工存在必然性的基础是承认社会的异质性,那么我们在关注分工协作时,则更多地把社会看作一个整体。公共性就是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后的价值旨趣。当社会是主体、个人和国家是客体时,个人的社会性或是国家的社会性都为社会的公共性服务。从这两个层面考虑,意识形态领域或文化领域的公共性向度和制度的公共性向度是保障社会协作的重要条件。

社会分工与协作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协作是分工的效率保障,离开了协作,分工带来的巨大生产效率就不复存在,甚至会导致资源的浪费。社会规模越大,涉及主体越多,分工和协作统一的难度就越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保障分工与协作的统一,公平正义应当在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中占据重要位置。马克思描述的由分工带来的危险,在现代社会仍然存在,如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等。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不仅能提高社会治理的公众参与度,更重要的是能缓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分工与协作的统一。社会的正义与平等息息相关,对于平等的讨论现在大部分集中于分配层面,实际上真正的平等应当是生产层面的平等。也就是说,真正的平等是指人们能够参与社会治理并且融入社会生活,获得实质性发展机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式民主既是公平正义的要素,也是公平正义的前提。在异质性的社会或者说多元化的社会中消灭差异并不实际,因为由差异而形成的各种群体要求被赋权的过程就是社会分工的过程。

社会分工的最终愿景是由自发分工发展为自觉分工

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自觉分工是指个人完全有条件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要安排自己从事符合自己意愿的劳动,与自发分工相对应。社会自发分工是指生产力还没有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分工。马克思对自发分工的解释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在物质财富没有极大丰富的情况下,生产难以摆脱对自发分工的依赖;另一方面,强制性的分工会带来人的异化,在公共生活中表现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分裂。

推动自发分工向自觉分工发展,促使主体性得到最大发挥的社会才是良性社会。自发分工向自觉分工的进阶是在共同体环境中完成的,分工的发展推动了共同体由“自然共同体”向“虚幻共同体”再向“真正共同体”的发展。“真正共同体”即共产主义社会,“真正共同体”中没有异化劳动,自觉分工成为分工的形式。共同体的管理职能不复存在,社会高度自治,真正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共同体成员只有分工的不同,而不会对象化为异己的客体。自发分工向自觉分工进化的过程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这个过程是治理主体从自我肯定到自我否定,最后到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过程;是对立统一的历史过程,即这个过程是逐渐实现治理主体性最大化、消除等级化分工和对抗性分工,最终实现治理主体与治理对象对立统一的过程。

劳动的本质是自由、崇高、自主,自觉分工恢复了劳动的本质。在自发分工的前提下,人们通过分工交换劳动成果;而在自觉分工的状态下,劳动成果实现共享,劳动的形式不再成为束缚,人们不再把劳动作为一种工具,而是作为追求。马克思认为,“国家本身教育自己成员的办法是: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成员;把个人的目的变成普遍的目的,把粗野的本能变成合乎道德的意向,把天然的独立性变成精神的自由;使个人以整体的生活为乐事,整体则以个人的信念为乐事”。在这里,人真正把自己作为类存在物,社会力量不再被当作政治力量与个人分开。

在社会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条件下,自发分工的合理性依然存在。因此,新时代,社会分工应根据我国当下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经济政治发展水平,在循序渐进中推进。从根本上来说,发展生产力是其必要的物质积累。此外,个体要不断增强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成为积极的公民;中间层的社会团体应自觉认同并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政府的治理也应当从被动应对变为主动准备。

社会自觉分工的最终愿景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即人类摆脱异化的物物交换,摆脱劳动异化,摆脱交往异化。社会解放和劳动解放是人类解放的两个向度,也是社会分工的两个向度。一方面,社会充分容纳个人的发展,每个人都有机会发挥自身的最大能力,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传统意义的分工被消灭,自觉分工成为分工的主要形式。

(作者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及其当代启示研究”(项目编号:KYCX18_0504)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