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地方要闻 > 学思践悟 > 正文

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是派驻监督的“纲”和“魂”,是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特殊职责和根本任务。派驻机构必须切实增强政治监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仅要把监督这一基本职责挺在前面,更要把政治监督这一根本职责挺在最前面,努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

要准确理解政治监督的深刻内涵。

所谓监督,意指查看并督促,是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政治监督,顾名思义是检查政治建设、政治思想、政治领导、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规矩、政治生态、政治忠诚等政治方面情况,督促把握政治方向、体现政治要求、符合政治标准、实现政治效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的过程中,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突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责无旁贷,发现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派驻机关、通报被监督单位党组织,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要充分认识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的特殊重要性。

首先,政治监督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九大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可见,政治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一项严肃认真的艰巨任务,不是靠敲锣打鼓就能加强的。只有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才能确保政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其二,是贯彻和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必然要求。党章确立了政治监督在党的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为纪委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提供了根本依据。我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都对纪委履行政治监督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内在要求。管党治党的“宽松软”,根子上是政治上的“宽松软”。要成功应对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就必须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从根本上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其四,是践行党的宗旨的现实要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问题等的专项整治,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必须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其五,也是派驻机构履行主责主业的天然要求。强化派驻监督,首当其冲的是强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的主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监督是其基本职责,决定了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派驻机构的主业是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则决定了政治监督是其一马当先的根本职责,必须挺在最前面。总之,必须把政治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首屈一指的职责来认识、来摆布、来坚持,把坚持和加强政治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把发现和处置政治问题融入监督各环节,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标杆、严格政治要求、强化政治考量,时时处处从政治角度出发查找问题、校准偏差,督促推动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践行“两个维护”,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落实省委重要决策部署。

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必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

只有把政治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把每个环节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政治监督才能不虚化、不空转。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政治监督细化为7个具体项目,分门别类地开展了“七盯七促”工作:一是紧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消除政治隐患,防范和纠正政治偏差和问题。特别注重对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今年4月份,监督推动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省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着力解决行业监管措施不落实、监管执法刚性不强等问题。12月份,专题督促落实习总书记11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推动相关单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二是紧盯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遵守和贯彻情况,督促推动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如,督促驻在单位按照十九大党章第四十五条“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的规定,在党组会议等制度文件体现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要求。三是紧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年初以来,先后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减税降费、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工业领域重大环境风险防范化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等决策部署,确保上级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年底组织开展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专项督查,检视梳理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五方面问题,明确了六个方面的整改要求,推动清廉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紧盯巡视、主体责任检查和审计、舆论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专项督查巡视整改工作中,不仅督促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而且指导做好巡视整改的深化拓展工作。如,督促一家单位通过深挖细查、理清旧账,将巡视未发现的留存礼卡、礼券和美金折合人民币共计70余万元,全部清退到位。五是紧盯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督促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查找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六是紧盯“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情况,督促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落地生根。重点查找和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推进“基层减负年”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和问题。七是紧盯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协调互动。着力查找履责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无“头雁效应”不强、示范作用弱化,执行党内问责条例不严不力等问题。督促落实党组(党委)落实通报会商、季度廉情分析会议、协同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等工作机制制度,做好主体责任自查及抽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促进“两个责任”同心同向、形成合力。

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必须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政治建设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和全局的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要融入日常监督。把政治监督寓于日常工作,列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并把政治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切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二要抓好长期监督。把握好“时”“度”“效”,加大力度、长期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在强根固本上见实效、求长效。三要结合专项监督。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针对一时一地一域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定向发力打好“围歼战”。四要健全制度机制。建立落实政治监督台账、政治生态状况定期分析评估、政治生态和政治素质精准“画像”等制度机制,把政治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

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必须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

政治监督不精准,就容易泛化。要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精准思维,做到精准监督。目标聚焦要精准。要锁定驻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对照看齐找差距,着力促进领导干部修政德、敢担当,发挥“头雁效应”。查找问题要精准。要着力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成果,及时精准地发现政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突破口。研判处置要精准。要精准分析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对症下药纠治问题,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度。对轻微问题谈话提醒、对一般性问题批评教育、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函询、对严重问题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开除党籍,确保政治监督的政治效果。

(作者分别系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

[责任编辑:王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