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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消费主义,树立科学消费观

近期,据一家世界著名管理咨询公司发布的《2019年中国奢侈品消费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消费者奢侈品消费额为7700亿人民币。中国消费者是世界奢侈品的最大购买群体,全球奢侈品消费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无独有偶,近年来有关大学生通过一些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裸贷”的新闻也不时见诸报端。种种消费乱象及伴随的社会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消费主义的大讨论。因此,厘清消费主义的演变脉络,洞悉其本质特征,揭示其负面影响,树立科学消费观,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从世界历史范围来看,消费主义的产生和演变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

消费主义源于西方,它与通常意义上的正常消费活动有本质区别,是指把对物质的过度占有和无限消费作为人生最高目的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从产生来看,消费主义是近代西方社会享乐主义和资本逻辑共同孕育的结果。在早期资本主义时期,新教伦理譬如禁欲主义为其提供了节制、勤劳等精神条件。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以及社会世俗化运动的蔓延,这种“新教禁欲主义与自发的财产享受强烈地对抗着;它束缚着消费,尤其是奢侈品的消费”。在神圣与世俗、节制与享乐的斗争中,后者逐渐占据上风,资本主义的发展动力由新教伦理转向了资本逻辑。资本逻辑服从于资本无限增殖的欲望,为实现资本无限增殖的目的,必须不断扩大生产,无限扩大消费。在享乐主义和资本逻辑的驱使下,消费主义应运而生。

从世界历史范围来看,消费主义的产生和演变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世纪末建基于工业革命的成果,社会生产能力和物质财富不断增加,消费主义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上层社会萌芽。第二个阶段,20世纪20年代消费主义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因素:一是新技术革命尤其是“福特主义”产生,装配线流水作业等新的生产方式扩大了生产各种商品包括汽车等“昂贵物品”的能力;二是分期付款等技术手段和消费方式的改进,使消费主义在美国得以从上层阶级下移至社会大众,大众化意义上的消费主义产生。第三个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起,伴随着欧洲和日本经济的振兴,消费主义从美国向西欧和日本扩展蔓延,逐渐成为西方社会的主要潮流。第四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消费主义蔓延至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席卷全球的强大力量。

对中国而言,消费主义的滋生和蔓延,除了因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西方消费主义外部影响外,还有其内在的经济文化土壤。首先,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使资本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商品种类极大丰裕,这为消费主义提供了物质前提和基础。其次,社会治理方式的变化,为消费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环境。最后,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价值转型和失范是消费主义产生的心理基础。近现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儒家传统价值断裂,西风欧雨带来的世俗化和物欲主义在中国大行其道。传统的超越性精神价值体系坍塌,价值转型期一些人价值失范,丧失了超越意义上的精神关照和引导,变为“没有灵魂的物欲主义”躯壳。

从本质上看,消费主义是一种资本逻辑基础上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

20世纪90年代以来,消费主义在我国社会不断蔓延。时至今日,各种群体尤其是青年人群体的炫富性奢侈消费,甚至裸贷等畸形消费行为层出不穷,引发争议。为此,我们必须深刻揭示消费主义的本质特征、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

从本质上看,消费主义是一种资本逻辑基础上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首先,消费主义从属于资本逻辑。消费主义的滋长和蔓延,是资本逐利本性的内在要求。“工业的宦官迎合他人的最下流的念头,充当他和他的需要之间的牵线人,激起他的病态的欲望,默默盯着他的每一个弱点,然后要求对这种殷勤服务付酬金。”在资本逻辑居于统摄地位的社会,资本增殖的本质欲求往往被包装成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进而掩盖资本的逐利本性和消费主义的异化特征。

其次,消费主义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人欲望的无限满足。在马尔库塞看来,消费主义追求的消费,并非人生存和发展的“真实需求”(needs),而是被商业广告等大众传媒文化刺激起来的“虚假需求”(wants)。消费主义的消费目的已超出消费对象的使用价值,具有符号象征意义。按照鲍德里亚的分析,传统社会人们主要关注的是商品的物质性即使用价值,而当代社会人们关注消费的符号象征意义,人们通过消费来获得一种虚假的身份认同,通过消费展现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

此外,在全球化时代西方资产阶级并不满足于消费主义在本国的成功,而是积极推动它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蔓延。它不仅掩盖自己的资本逐利属性,而且将自身美化为代表人类幸福和自由的普世价值。于是“发展中国家的人们只想效仿他们眼中的美国式的生活——即美国的繁荣制度——再在产品结构上根据当地情况作一些调整”。可以说,消费主义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将资本的全球扩张合理化为大众日常生活的自由选择。

消费主义的本质属性,使得消费主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

消费主义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隐蔽性,极易成为摧毁广大发展中国家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的“重炮”。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必须深刻把握消费主义的本质特征,清醒认识消费主义的各种表现和社会危害。

第一,在人与自然关系层面,消费主义片面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加剧生态危机。消费主义认为,人是世界的主体,而自然则是被动的客体对象。生态马克思主义指出,消费主义“体现出一种逻辑,即认可其自身的无限扩张和对其环境的无限剥削”。 消费主义必然造成对自然的无节制索取,进而引发生态危机。应该看到,我国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度,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之以往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在此背景下,我们要高度警醒消费主义可能导致的环境和生态问题。

第二,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层面,消费主义破坏社会关系,加剧社会危机。消费主义所具有的符号象征特性,再加上一些人过于注重“面子”的心理,会引发人们的攀比、炫耀性消费。消费主义所具有的炫耀性特征,容易放大社会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仇富心理,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在当代中国,由于社会结构和分配领域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消费主义往往滋生于非个人收入领域的职位消费和集团性消费。职位消费是位置(往往是权力)与消费的结合,占据重要职位的人以权力交换各种消费;集团性消费则是假单位甚至政府之名行个人消费之实。职位消费和集团性消费等非正常消费是消费主义乱象的重要源头,也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却高消费盛行的原因之一。值得警惕的是,职位消费和集团性消费往往都是交换性消费,这种消费不仅提升社会交换成本,还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现象。此外,职位消费和集团性消费的盛行,还容易带坏党风民风,加剧干群对立,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耗散执政合法性资源。

第三,消费主义违背人的本质,妨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当代社会,消费主义盛行带来的消费异化,是人的异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消费主义把对物的无限占有和消费作为人的本质诉求,使人沉溺于物质享受,丧失自由性和超越性。必须承认,物质的极大丰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基础。但是,消费主义的异化消费中,物的最大化占有凌驾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上,人的本质实现被贬低到了动物的层次。当然,消费主义的迷惑性在于,其否认自己满足的仅仅是动物层次的本能需求。相反,它会利用广告等大众文化传媒将这些商品包装成超乎其使用价值的象征意义符号。如今,我们随处可见各种商业广告,譬如,超大克拉的钻石承载“永恒的爱”,私人游艇的“海天盛筵”代表“罗曼蒂克”的优雅格调。凡此种种,皆不同程度地展现了当代社会的消费异化现象,在物欲的狂欢中,人们离自己的本质渐行渐远。

超越消费主义,鼓励合理消费

在当代中国,超越消费主义并不是号召抵制消费,相反,应该提倡、鼓励合理消费。我们既要反对消费主义生活方式下的“过度消费”,也要反对传统社会因过于节俭而引起的“消费不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陷入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国际背景下,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

在当代中国,超越消费主义,鼓励合理消费,必须树立科学的消费观。科学消费观包含如下三大原则:第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消费原则。在当代中国,绿色消费原则与绿色发展理念一脉相通,是建设现代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建设现代生态文明,必须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在个人生活方式上,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在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在发展方式上,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发展模式。

第二,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正义消费原则。根据罗尔斯和罗默等人的理论,正义包含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两个维度。相应地,正义消费原则也包含这两个维度。消费的代内正义原则,强调消费行为在同代人之间的社会公平和公正。表面上看,消费者的消费活动是一种高度自由的个体行为。但是,中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均资源极其有限。每个社会成员只能在有限范围内进行消费,超越这个范围,就是对他人生存发展权利的剥夺,就会损害社会共同体的整体利益。消费的代际正义原则,主要指我们这一代人的消费,不能损害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利益,这主要表现为资源(包括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等)的合理使用和传承。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留给后人的社会资源(显性的物质资源和隐形的知识资源等)的总量是增加的。但是,自然环境资源的代际传承却是递减的。代际正义原则要求我们不仅把社会资源而且更要把一个完整健康的自然资源系统留给后代,我们孩提时代随处可见的青山绿水等美好自然风景不能只出现在我们孩子的书本和想象中。

第三,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审美消费原则。真正符合人性的消费,必须符合审美原则。这种审美原则要求我们在消费过程中,努力实现对虚假符号消费的超越,克服消费异化对人性的奴役,提倡精神消费与物质消费协调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如弗洛姆所言,我们作为具体的,有感觉的,有感情的,有判断力的人,消费活动应该包含了“我们的感觉 、身体需要和审美趣味”,“应该是一种有意义的、富于人性的和具有创造性的体验”。

在当代中国,超越消费主义,树立科学消费观,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首先,限制资本的活动范围,防止市场经济的“溢出”效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允许资本逻辑存在,但必须通过合理的制度建构,有效制约资本的逐利本性,根本解决由此导致的生产过剩和过度消费问题。其次,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超越消费主义,必须以公正合理的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为前提。中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使资本逻辑难以成为社会的总体性统摄力量,这是社会主义超越资本主义的一种制度优势,也是确保消费主义无法在中国普遍蔓延的根本性制度保障。最后,还要积极发挥党和政府在消费问题上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一方面,党和政府要对资本的逐利本性有清醒认识,要科学制定法律法规,约束资本力量,避免消费异化。另一方面,党风政风是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党风正则社风淳,政风好则民心顺。党和政府要对职位消费和集团消费等腐败行为重拳出击,通过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举措,重塑自身形象和公信力,引领全社会超越消费主义,树立科学消费观。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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