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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化建设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于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如何以法治化建设为抓手,深化机构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增强全民制度意识、借助大数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值得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法治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定的态度、切实的举措,全面深化机构改革、完善党内法规、推进法律体系建设、增强全民制度意识、运用大数据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持续巩固改革开放成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就是不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利于全面巩固改革开放40多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也为继续完成党中央下一步全方位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创造条件。期待即将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能够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面,尤其是在构建扁平化、服务型的行政机构方面做出新探索。

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此前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决心和信念。在新时代背景下,要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的健全完善,就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各方面法规制度协调一致,下位法规制度与上位法规制度衔接有序,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同时,还要不断提升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为此,要严格执行标准、强化执行监督、落实责任追究,逐步构建起健全的党内法规制度框架和规范性执行准则。

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路径法治化

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在新时代背景下,要更好地彰显并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要继续“向制度要红利”,依靠提升法治化水平来不断地深化改革开放,依靠健全法律和制度来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把我国的制度优势切切实实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培养法治思维、全面提升集成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的能力,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期待即将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和制度体系上能有所创新,为建立基于法治的国家治理体系提供方向指引。

增强全民制度意识,完善多元社会治理体系

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组织和主导,吸纳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当前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显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建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理念必将更加重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共建是基础,共治是关键,共享是根本”。为此,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克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持续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制,从基层党建入手,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期待即将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入探讨多元化社会治理的框架结构和有效模式,助力社会治理实现从简单管理到综合治理的全面转型升级。

借助大数据手段,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已成为生产资料的组成部分,甚至是某些领域的关键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对于逐步构建起高权威、标准化的政府数据中心,实现政府数据的集中化存储管理与共享交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应充分借助大数据手段,在理念、制度、技术和运行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打造基于大数据思维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与党内治理的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1]曹天罡:《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若干思考》,《法制博览》,2019年第7期。

[2]何忠国:《引领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学习时报》,2019年10月21日。

[3]孙志香:《全面依法治国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视野》,2019年第6期。

[4]张梦:《大数据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第六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高峰论坛综述》,《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5]朱亮高、汪仲启:《党的政治建设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保驾护航》,《学习时报》,2019年10月18日。

[6]姜明安:《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人民日报》,2019年10月23日。

[7]新华社评论员:《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新华网,2019年7月7日。

[8]《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新华网,2018年3月5日。

[9]《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决定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新华网,2019年8月30日。

【本文作者为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海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曹雪菲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罗 婷(见习) / 王茂磊(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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