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 > 热点时讯 > 正文

公安部教育部:坚持对涉校案件“零容忍”

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学生和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该使用武器的要果断使用

9月4日,公安部、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出席会议并讲话。

涉校刑事案件连续六年下降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明确要求,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必须到位、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必须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管控措施必须到位、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量必须到位、警校联动和应急处置措施必须到位、责任落实和倒查追究必须到位”。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了涉校刑事案件连续六年下降。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校园安全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漏洞,特别是一些地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安保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各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抓牢抓实抓细各项校园安防措施的落实,全力确保校园和学生儿童的安全,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建联合检查组加强巡逻防控

会议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到位、安全设施到位、校园周边防控机制到位、应急处置预案到位、处置警力到位的要求,对各类涉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防范薄弱、隐患突出的乡村、街道、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学校、教学点要进行拉网式、滚动式大排查,对问题隐患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四个到位”。

同时,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深入走访群众,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涉校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广泛发动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进一步提高巡逻的密度和频次、提高巡逻警力的管事率,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巡逻防控,有力震慑打击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

对滋扰校园案第一时间出警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对涉校案件“零容忍”,加强警校联动,用好“一键报警”等装置,确保对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案件第一时间出警,迅速有效处置。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学生和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依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该使用武器的要果断使用武器;对因涉校纠纷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加强对校园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的培训,切实提高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开展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

会议强调,校园安全是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亿万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成长。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强调在会议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大人财物投入。近期公安部、教育部将联合印发《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规划》,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攻坚克难、强力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切实提升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各地压实责任,指导学校完善安防工作制度,将安全防范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文/本报记者 高语阳

[责任编辑:张尧(见习)]
标签: 公安部   教育部   案件   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