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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的三个维度

核心提示: “智慧城市”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为平台,实现人口、环境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智能化管理为目标的全新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建设应规范运行机制,在信息规划、平台建设、协同管理方面体现出新时代的技术高度及价值内涵。

【摘要】“智慧城市”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为平台,实现人口、环境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智能化管理为目标的全新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建设应规范运行机制,在信息规划、平台建设、协同管理方面体现出新时代的技术高度及价值内涵。

【关键词】社会治理 智慧城市 信息技术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智慧城市”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为平台,实现人口、环境、社会生活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智能化管理为目标的全新城市形态。“智慧城市”以更透彻的感知、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深入的智能化为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及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均为城市治理与发展描绘了新时代的智慧图景。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建设网络强国的题中之义,为加快信息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种治理模式,提升了公共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及公共服务的实时性、过程性、可视性、互动性。

社会治理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与趋势

智慧城市是全球化趋势下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治理能力的模式选择,智慧城市作为一种新兴治理模式在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应运而生。2014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 年)》 ,首次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国家专项规划。随着“智慧上海”“智慧太原”“智慧深圳”“智慧武汉”“智慧深圳”“智慧佛山”“智慧银川”等智慧城市的积极探索,推动智慧城市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导选择。在政策支持与信息技术的广泛研发与应用下,各地政府制定行动,如深圳政府2018年提出了《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推动了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了民众获得感。

智慧城市作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与城市转型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新手段和新方法,成为全球城市规划建设的主导选择。“智慧纽约”“智慧里约热内卢”“智慧阿姆斯特丹”“智慧巴塞罗那”“智慧新加坡”“智慧奥地利”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及评估指标,并进行积极的探索与融合;阿姆斯特丹智慧城市行动计划ASC (Amsterdam Smart City)、美国智慧警务SPI(Smart Policing Initiative)项目、印度的智慧城市使命计划(Smart City Mission),以及里约热内卢解决热带风暴方案都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在这些成功经验中,可以看出智慧城市为人类城市管理的系统化、体系化及整合民众需求、提升民众福祉提供了一种新型治理方式,在民生、环保、医疗、公共安全、城市服务等领域做出智能反应并带动城市治理升级与创新驱动。

智慧城市建设的三个维度

智慧城市建设不仅仅是技术思维主导的独立的智能领域,还是多维统一推进的有机系统,具体包含智慧城市建设的价值维度、系统维度、技术维度,三个维度之间相互关联,缺一不可。

智慧城市建设的价值维度。智慧城市建设不能脱离社会治理的整体布局,有其内在逻辑与价值实现的渐进过程。社会治理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不仅是一项技术工程,更是贡献中国智慧进行价值确认与价值实现的治理过程,它源于中国本土化的实践及民众诉求,若一味地模仿先进国家智慧城市的成熟建设方案及平台技术,可能会引发价值隔离、价值真空、价值缺失,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智慧城市建设无论是融入新时代公共管理实践还是社会治理进程,都亟待审慎地进行价值定位。基于思想多元化、价值分化,及智慧城市覆盖到的网络行为虚拟性、隐蔽性、随意性,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必须分析公共行政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厘清与整合智慧城市建设多维的价值诉求,并依此强化治理能力、完善治理过程,进而实现“善治”目标。在传统治理模式向智慧治理模式的过渡进程中,应整合效率、以人为本、发展、公平正义价值元素,为智慧城市建设赋予更宏大和精当的价值意蕴,确立智慧城市建设的合法性基础,特别是治理主体的全民性、治理过程的共建性、治理结果的共享性,应确立和强调公平、正义价值融入“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承诺。同时,将集约、低碳、绿色等新理念融入治理进程。

智慧城市建设的系统维度。社会治理是一个结构性的动态均衡的调试过程,智慧城市将智能技术及信息手段应用于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各领域,实现了治理方式上的革命性变革,为社会治理“碎片化”样态及公众诉求的细化、丰富化提供了系统性治理框架,实现了人与人之间互联及机器、物体、终端之间的系统性互联互控。首先,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将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纳入统一规划,范围涉及智慧城市群之间并遍及政治、经济、文化与民生建设等各个领域。各领域间应整体规划、融合共建、共谋发展,发挥细分领域的规模效应,而不是自成体系、互不相容的切割式与片段式堆砌;其次,无论是横向分解不同领域目标,还是纵向分解不同层级任务的系统化模式,智慧城市推进了精细化管理、均等化服务,提供了跨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的治理方式,为城市管理的系统化、体系化及整合民众需求、提升民众福祉提供了一种新型治理方式,在民生、环保、医疗、公共安全、城市服务等领域作出智能反应,并带动城市治理升级与创新驱动,实现个体需求与公共服务的有效对接。现已形成的智慧政务、智慧生态、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社保、智慧物流等智慧模式为智慧城市模式探索及整合提供了系统化基础,值得反思的是仅仅停留在以职能或部门为单位的块状建设将造成大量的资源抢夺和重复建设,阻碍了智慧建设的整体布局;最后,智慧城市促成城市管理及职能部门系统性的流程再造,使管理及服务由过去的粗放、被动转为精细和主动,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特别是一站式服务、集成化服务打破了行政链条冗长、纵向权利层级过多的管理弊端,实现城市发展和管理模式升级。

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维度。智慧城市作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与城市转型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综合体现,更是增进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合理性,遵循经验实用原则创新和发展治理技术与治理工具的有效措施。智慧城市应遵循新发展理念,结合城市特色及比较优势、资源禀赋,明确城市发展定位,避免千城一面,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重视城市发展差异性及城市文化延续性,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包容性发展,实现城市与人的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创新,在技术研发定位、需求设计和应用实践的各个环节实现理念、技术、平台和人文追求的统一,形成一体化、持续化的目标系统与嵌套耦合的运作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维度总体上需涵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部门联动的技术支撑。突破传统治理体制障碍形成的“信息孤岛”“信息壁垒”,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互融共享、功能完善的综合信息系统是智慧城市的目标。智慧城市平台建设绝不是国外先进技术的照搬和移植,实质上涉及到行政职能间的统合,业务流程间的配合及程序设施的重新组合,平台的整合和嵌入均强调公共性及以人为中心的理念,平台设计应着眼于城市的发展,平台的应用应强化公平、公正地普惠服务。

(作者为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行政管理学系讲师)

【注:本文系2016年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科研究基地专项课题“内蒙古公安辅警队伍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6ZJD029)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①王金柱、李嘉伟:《智慧城市的哲学审视》,《自然辩证法研究》,2018年第11期。

责编/李一丹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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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谷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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