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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抓乡村振兴战略核心 推动荆门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北省荆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以来,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施以“垃圾全收集、污水全处理、厕所全覆盖、荒坡全绿化”的“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截止2018年底,全市建改农村户厕17.5万户,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设施;精准灭荒4.12万亩;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乡镇垃圾转运站49座。我市所辖钟祥市“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打造宜居乡村”的经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去年成功承办全省“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现场会,并在全国农村改厕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但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深入推进,我们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农村环境治理保护手段比较单一,农村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部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污等污染源,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或丢弃,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作体系不健全。部分建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少数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发挥应有的治污效应。生活垃圾处理在线监测和动态管理机制未有效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未全面覆盖。三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不足。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县级财政拨款,存在着财政资金压力大、审批流程复杂等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无力完成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资金配套任务,而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多数农村环保工程面临推动难、落实难的尴尬境地。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应该在以下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建立完善城乡统筹治理模式。支持各地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打破城、乡界限,发挥县市的技术和运输优势,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资源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城乡统筹治理的长效机制。启动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立法工作,加大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力度,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场设施配套化率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加快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根据我市农村改厕实际开支计算,购置安装1.5立方玻璃钢三格化粪池,成本不少于1100元/个;建设1.5立方砖砌三格化粪池,成本不少于1260元/个,全市去年共投入3.02亿用于“厕所革命”、投入1.3亿元用于城乡垃圾处理,今年还将完成19万户农村厕所改造,财政资金压力很大。建议采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一点、地方政府投入一点、社会资金参与一点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同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者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鼓励支持基层探索。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各地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法。比如,我市总结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模式、“就势造景、就地取材、就近创业”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家家门前两个筐,垃圾分类往里装的”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取得较好的效果。建议加大对地方探索的支持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推广。同时,从国家和省级层面总结适合不同自然禀赋、不同经济条件、不同民风民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案例。

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建好农村公路是农村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此后,全国范围内“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启动。

荆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湖北省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起在全市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战,以县(市、区)为主体,按照“一条美丽农村示范路、一片联网成片农村路网、一套科学管养机制、一个文旅或农旅综合体”的“四个一”要求,整体推进农村公路联网成片建设,并以推广农村公路管养“路长制”为抓手,推行“管养分离”和“以钱养事”养护体制改革。全市现有农村公路里程13278公里,占公路通车总里程的89%;基本实现所有乡镇通油路、村通水泥路;行政村通畅率、通客运班车率、通邮率均达100%,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支撑。但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上也面临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不高,建设规模和标准受地方财力影响较大。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部、省级补助只占总投资的45%左右,缺口部分都需要地方自筹。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更是滞后,且存在增加农村基层债务的风险。

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不统一。《公路法》对政府职责的规定较为笼统,而交通运输部行业部令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有限,各地县道、乡道、村道管理责任机制不明晰,管理机构、管理方式和资金来源不统一,不利于农村公路的统一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需要在法制建设上进行完善。

促进农村公路发展的掣肘因素较多。除建设养护资金不足外,村道土地政策不明(《土地法》《公路法》明确县道、乡道建设使用土地属于“建设用地”,对于村道建设使用土地目前各地按照“农用地”政策执行,但没有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支撑)、农村公路建设程序复杂等因素也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农村公路发展进度。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加强村内道路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应该主抓以下问题关键:

一、加强农村公路立法,完善农村公路责任体系。2018年12月,交通运输部面向社会征求《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意见。一是建议在《公路法》中明确村道为公路组成部分,将县道、乡道和村道统称为农村公路,确定农村公路的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细化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道和村道建设养护中的责任。二是建议出台《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系统性解决农村公路资金严重不足、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三是强化农村公路规划统领作用,明确村道规划的编制主体和责任主体,促进村道与国家公路网的有效衔接,促进农村公路规划与乡镇、土地、生态等规划相协调。

二、加大农村公路发展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国家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改变现行的低标准大水漫灌补助模式,对统筹规划建设的达标农村公路按建安费标准进行补助。二是省级层面针对县级政府财力不足、农村公路养护履职难问题,建立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中政府所承担的资金以及管理机构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针对农村公路土地征用难、建设程序复杂等问题,明确村道建设使用土地由县级、乡级人民政府依据职责在未利用地和农用地范围内调剂解决;授权地方简化农村公路建设程序和制定地方技术标准,加快农村公路前期工作。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贴近亿万农村群众的健康“守门人”。荆门市认真贯彻中央、湖北省医改部署,以强基层为重点,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通过连续5年持续推进,全市1361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五化”标准,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从2018年开始,计划培养800名左右);认真落实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补助、公共卫生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等补助政策,在全省率先落实村医养老保障政策,为稳步实施“健康荆门”战略夯实了网底。但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工作中,也出现以下短板:

首先,乡村医生后备力量不足。主要表现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以荆门市为例,目前全市共有53个乡镇、1361个村卫生室,按照“一个行政村要有一个村卫生室服务,村医按服务人口1—1.2‰的比例进行配备”的原则,共需配备乡村医生2160人,现有2057名,另有723名在岗村医即将退休,共需补充村医826人。其次,乡村医生学历层次较低。虽然从2013年起,我市连续4年累计选送425名村医参加农村医学中专学历教育,但层次较低,数量不足。从2018年开始,依托荆楚理工学院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免费培养项目,并将此纳入政府民生实事,该项目培养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5:5比例予以保障,5年内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将支出2800多万元。另外,现行政策仍缺乏吸引力。国家、省级层面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部分地方政府也在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目前村医没有正式编制,基础性工资无保障,仍缺乏职业吸引力,特别是年轻村医难以留住。

针对目标定位、问题定位,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医疗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在以下方面下大功夫:

建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对各地大学生村医培养项目、乡村医生政策待遇、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按一定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所需培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比如在大学生村医培养方面,明确国家和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分担标准(比例),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加大乡村医生培养力度。一是启动面向农村、专科学历层次村医培养计划,加快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招收专科学历村医专业资质认证、招生计划审批工作,统一建立专科学历村医教学质量保障标准。二是对大学生村医逐步实现“公职化”,实行以省为单位统一考录,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三是对统招统录的大学生村医给予“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各项待遇,免除试用期,由财政优先保障其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经考核补助,实行“镇管村用”。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德医风良好、综合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医。

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落实大学生村医各项待遇的同时,兼顾目前在岗执业村医、老年退岗村医的切身利益,逐步统一全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同时,制定乡村医生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让在岗执业乡村医生真正拥有医生的“身份”,让农村居民获得更多便捷、优质、安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加快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可见国家对于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重视。建议国家层面加快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并扩大覆盖面,从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编制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从源头上缓解基层看病难问题。

党的十九大明确将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为国家的基本战略,为传统村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振兴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为传统村落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就业增加了磅礴动力,我国广大地区的传统村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当地历史文化特色和产业资源禀赋夯实农民群众的民生就业基础,深入推进增强自我发展动能,有效促进我国城乡建设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荆门市人民政府市长 

[责任编辑:王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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