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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公共精神的失落与重建

公共精神作为公民精神状态的表征,是指生发于公共生活领域,在正确认识公民权利和公民利益的基础上,以追求公共善、公共理性和公共价值为目标的态度、情感和行为方式。是否具备公共精神既关系着公民自身能否全面发展,也关系着社会主体之间能否达成良性的互动关系。自媒体在影响和形塑公民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影响着公民的公共精神,公民的公共价值、公共意识和公共理性等公共精神面临着失落的危险。

自媒体在影响和形塑公民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影响着公民的公共精神,公民的公共价值、公共意识和公共理性等公共精神面临着失落的危险

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遮蔽。对公共精神的思索,必然牵涉到对人的价值存在的深层反省。价值危机是当代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危机,人类在对自媒体的无限追索过程中,传统的崇高价值随之解体。一方面,工具理性取代了“上帝”的位置,成为居于统治地位的“理性抽象体”,价值理性面临着边缘化的危险。工具理性相较于价值理性,有其自身的优越性——工具理性具有较强的目标性和较高的效率,人们为了满足物质欲望不断地提高效率和达成目标。然而,工具理性所带来的影响一旦偏离人们的物求时,人们便失去了更多价值选择的可能,价值虚无和心灵空洞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另一方面,工具理性取代了普遍的价值标准。多样的价值选择和价值交往是塑造完整人的必要条件,当工具理性成为普遍的价值标准,工具理性便成为了每个人价值“通约”的条件,然而,人是多元的人,也是公共关系中的人,长此以往,工具理性必然成为滋生“个人主义”的力量并同化自媒体公共生活。相较于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强调建立在交往关系之上的价值信条和基本立场,不仅关注解决问题的手段与目标,更重视公民公共精神状态和价值信念。因而,自媒体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仅关注物质层面的精神进而忽视精神层面的影响,而应在技术创新的同时,注重公共价值的塑造和传播,寻求更为理性、包容的自媒体环境,推动自媒体社会从“工具理性”走向“价值理性”。

责任意识与权利意识的断裂。责任是公共社会关系中的相互承诺。是否具备责任意识,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较高层次的道德标准。责任作为公共精神的要素之一,是保证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基础。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自媒体对于公民的责任意识具有更高的诉求。自媒体的匿名性和多元性进一步增强了公民自我特性的表达和对个人权利的声张,公民的限制能力、承担意识相较于权利意识来说日渐式微。然而,在公民交往中,责任与担当标志着公民主体人格的成熟和完善程度。在自媒体环境中,个体不是脱离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的,因而,是否具备责任意识意味着个体能否认识到在自媒体环境中个体依旧是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个人”,而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原子个人”。

感受性思维对创新性思维的取代。创新性思维是人精神质量的体现,创新性思维来源于人们对事物深度思考后的感知能力,不仅是在形式上对原有事物进行新的加工,更是在内容、本质上获得新的突破。在自媒体环境中,感受性的、碎片化的、非线性的思维方式使得公民公共精神面临新的困境,原本“全神贯注”的线性思维、深度思维被与新媒体特征相适应的感受性思维模式所取代。这种取代正如法兰克福学派批判哲学家马克库赛所批判的,当技术发展触及到人的精神层面时,作为个体的人对现状的反思能力被削弱了,人们无法正视“内心”的一面,并且否定的思考能力和理性的批判能力也失去了活力。与此同时,自媒体的便捷性还助长了网络公民“拿来主义”的养成,网络公民成为缺失理性批判能力和否定思考能力的“单面人”。

创造良好的自媒体环境,为公共精神的回归与重建提供可能

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媒体生态环境。当前我国的自媒体监管仍采取“事件驱逐、属地管理”的旧模式,这种模式在重建公民公共精神上收效甚微。因而,为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应当从自媒体的整体运行机制入手,找到解决自媒体公共精神失落问题的突破口。首先,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自媒体中涉及精神文明、文化风向、价值取向等媒体的评估和监管。诸如,将自媒体纳入公共精神指数编制,周期性地公布各个网络社区的公共精神指数排名,鼓励先进、淘汰后进,在自媒体界营造积极向善、文明理性的良好氛围。其次,遵循信息源的可追溯原则、自媒体提供者与参与者平等对话原则,为公共精神的重建提供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

培养自媒体的自我净化能力,推进自媒体走向“社区治理”。自媒体“多元化”“碎片化”的特征,造就了当下“去中心”的媒体生态,公共精神重建也亟待适应自媒体的传播特征。媒体生态的净化不仅需要我国现行的自媒体监管部门发挥作用,更需要调动网络公民的理性参与和发挥“网络社区”意见领袖的作用,推进自媒体实现“自净化”的社区治理。首先,自媒体监管部门应重视、信任和培养新媒体社区的自我治理与参与能力。其次,要培养一批具备较高的公共精神和伦理底线意识、认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意见领袖,鼓励和引导这些意见领袖在自媒体社区共同体中“发声”,充分发挥其在自媒体社区的“共振”作用,促进自媒体公民公共精神的良性发展。再次,自媒体社区要加强自律,在议题设置与舆论引导方面注重自身的历史使命感和道德责任感。最后,还应加强对自媒体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专业操守考核,促使其在处理网络公共事件中坚守原则,珍惜声誉,始终保持自身的公信力。

增强主流媒体的吸引力、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做好媒体传播的“把关人”。自媒体环境“去中心化”特征不断地削弱了主流媒体“把关人”的作用,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在《第二媒介时代》一书中,将网络信息传播的本质特征概括为“双向沟通、去中心化”传播,加之自媒体的形式多样、更迭迅速,严重削弱了主流媒体声音的清晰度。在信息技术不断更新的自媒体时代,尽管主流媒体“把关人”作用遭遇挑战,但主流媒体仍需要扛稳“把关人”的旗帜,充当好媒体传播的“介质”。第一,主流媒体应当运用好自身的“公信力”优势,及时鉴别网络内容的真实性,判断价值的合理性;第二,主流媒体即使不能成为信息的第一发布人,也要成为信息的背书人,做好不良信息的“绝缘体”;第三,主流媒体可以在“文风”“画风”上积极地贴近公民公共生活,把“有趣的灵魂”展现在公众面前,从而提升自身的吸引力、影响力。

总之,公共精神重建是关系到我国公民精神状态的重要举措,也关系到自媒体环境中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自媒体作为一种技术载体既是人们交流的手段,又是公民精神形塑的来源,公共精神的重建离不开健康的自媒体生态环境,因而,与其任由公共精神在新媒体环境中失落,不如创造一个良好的自媒体环境,从根本上为公共精神的回归与重建提供可能。

(作者分别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驰
标签: 自媒体   公共精神   价值理性   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