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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法利剑护航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总要求,为山东发展把航定向。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山东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落实走在前列要求、实现创新持续领先发展的历史机遇,也是滨州市实现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滨州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保驾护航。

聚焦平安建设,为新旧动能转换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滨州市全力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整合资源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实现“一网运行、全域覆盖”,构建“全科网格”“全要素网格”,推动基层治理服务模式从“软约束”向“硬约束”、服务方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服务形式由“突击式”向“常态化”、服务内容从“碎片化”向“整体性”的转变,把社会治理的末梢延伸到最基层,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在滨州基层落地生根提供保障。

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滨州市推动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三管齐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自治、德治、法治“三位一体”,统筹各系统、各部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诉讼等资源力量,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坚决防止“矛盾转访”“纠纷转法”、隐患激化、问题上行,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提升治安局势驾驭能力。滨州市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深挖“保护伞”“关系网”,持续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防止黑恶势力阻碍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

聚焦法治保障,为新旧动能转换创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优化法治服务体系,激发产业升级动力。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企业面临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一方面,滨州政法机关以企业法律需求为导向,帮助、引导园区、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完善法治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重点围绕服务高端铝产业、新型化工、粮食加工、家纺纺织、畜牧水产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积极对接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服务等新兴产业,组织开展“企业破产法实务论坛”“双百法治宣讲”、青年律师民商业务辩论等主题实践活动,召开政法系统服务金融业座谈会、服务中小企业座谈会,组织“企业法治讲堂”进企业、园区活动300余次,帮助解决现实困难和法律难题。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行业创新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滨州市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大对驰名商标、新兴高科技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推动“僵尸企业”出清,挖掘企业发展潜力。僵尸企业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影响了社会生产效率,阻碍了产业转型升级,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和权益损害问题,是新旧动能转换进程中必须解决的“路障”。滨州市对濒临破产的企业依法进行重整救治,对无法救治的企业,依法及时进行破产清算,让“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淘汰落后产能,释放生产要素。结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快推进“执行转破产”,进一步拓宽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实现执行工作与破产审判的有效衔接,为清出“僵尸企业”打通便捷通道,既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又有效盘活了闲置资源,推动了产业创新。

聚焦建章立制,为新旧动能转换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认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更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滨州市在山东省率先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建立起覆盖市、县、乡、村各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并将其作为党委决策程序和政府议事规则的前置条件,充分发挥了“防火墙”作用。

完善金融犯罪惩治机制。滨州政法机关把依法打击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统筹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市政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着力打击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新型网络传销、非法集资、黑社会性质高利贷等金融犯罪,组织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有效净化了金融环境,为新旧动能转换缓解了金融压力。

完善公益诉讼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滨州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及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有效避免了“公地悲剧”,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深化改革,为新旧动能转换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是新旧动能转换的内在要求。滨州公安机关梳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48项,制定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20条。检察机关建立检察官联系重点项目机制,协助完善制度46项;开设涉企巡回检察室、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办案社会效果。同时建成面向企业的法治服务中心、服务网和服务热线,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涉诉问题。

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滨州市统筹先行调解、和解、速裁、简易程序等方式,妥善解决商事纠纷,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科学调配、运用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了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各种案件审理周期明显缩短,保证了新旧动能转换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在法治轨道及时有效得到解决。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是政法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保证。滨州着力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全面从严治警浓厚氛围,使企业和企业家有更多获得感,努力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的政法保障。

进入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滨州政法机关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以政法利剑护航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本文作者为中共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编:赵鑫洋 / 贺胜兰

责任编辑:贺胜兰